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射洪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2023年6月29日起,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5-*

地址: (略) 平安街道文化路4 (略) 射洪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沈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

(略) (略)

(略) 仁和镇、青岗镇、官升镇

四川* (略)

项目总投资51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万元。主要建设仁和镇集镇、青岗镇集镇截污主管网。河道挡墙工程浆砌石挡墙1500m,石笼挡墙9200m。马桑坝村柳坝溪水葫芦清理3500m3;高坎子水库水葫芦清理51000m2,生态清淤及脱水土方量25500m3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优化施工工艺、科学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生活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所租赁房屋的既有设施收集处理;每个工区设置一个5m3简易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每处围堰设置1个20m3简易沉淀池,基坑废水沉淀后回用。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仁和镇集镇、青岗镇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简易车辆清洗池,减少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在人口密集地段采用打围作业,围栏上安装洒水喷淋装置,洒水减少施工扬尘。挡墙工程乡村段设洒水车2台,施工时定期洒水降尘。清淤工程在居民住宅较近工段设轴流风机加强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禁止夜间施工,确保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分类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指定的临时弃渣场,清淤工程各设1处污泥干化场,占地面积约50m2,用于晾晒水葫芦及淤泥干化,水葫芦晾晒后人工切碎后作为肥料与淤泥一并进行填埋,淤泥干化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周边山脚低洼地带用于复绿或复耕。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在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要求和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略) 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射发改发〔2021〕304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射洪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2023年6月29日起,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5-*

地址: (略) 平安街道文化路4 (略) 射洪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沈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

(略) (略)

(略) 仁和镇、青岗镇、官升镇

四川* (略)

项目总投资51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万元。主要建设仁和镇集镇、青岗镇集镇截污主管网。河道挡墙工程浆砌石挡墙1500m,石笼挡墙9200m。马桑坝村柳坝溪水葫芦清理3500m3;高坎子水库水葫芦清理51000m2,生态清淤及脱水土方量25500m3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优化施工工艺、科学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生活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所租赁房屋的既有设施收集处理;每个工区设置一个5m3简易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每处围堰设置1个20m3简易沉淀池,基坑废水沉淀后回用。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仁和镇集镇、青岗镇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简易车辆清洗池,减少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在人口密集地段采用打围作业,围栏上安装洒水喷淋装置,洒水减少施工扬尘。挡墙工程乡村段设洒水车2台,施工时定期洒水降尘。清淤工程在居民住宅较近工段设轴流风机加强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禁止夜间施工,确保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分类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指定的临时弃渣场,清淤工程各设1处污泥干化场,占地面积约50m2,用于晾晒水葫芦及淤泥干化,水葫芦晾晒后人工切碎后作为肥料与淤泥一并进行填埋,淤泥干化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周边山脚低洼地带用于复绿或复耕。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在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要求和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略) 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射发改发〔2021〕304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