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府百草山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天水百草山铅锌银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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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府百草山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天水百草山铅锌银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网络链接或*方查阅纸质报告书:

通过电话联系建设单位获取

二、建设内容:

新建铅锌银矿开采项目,开采规模10×104t/a。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本项目井下凿岩爆破产生的NOx、CO满足《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地下爆破作业点有害气体允许浓度。爆破作业后进行强制通风,在卸、装矿岩主要产尘点设置喷雾器,新鲜风稀释,湿法抑尘,凿岩采取湿法凿岩,降低污染物浓度,确保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中规定的标准,且对环境影响小。废矿石转运平台堆场内,废矿石卸料的过程人工洒水降尘,矿石堆场设防风抑尘网,并人工定期洒水。项目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通过采取洒水增湿降尘、限制车速、加强对运输车辆装载量的管理等措施后,基本可在矿区内自行沉降。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经沉淀池沉淀澄清后回用于采矿工艺用水和矿区喷洒降尘用水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田肥料。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均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此外,本项目沉淀池、回用水池以及危废暂存间等均按照相应的设计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可以很大程度的消除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井下凿岩机、爆破噪声对地表声环境无影响。地表产噪设备主要为主副井提升机、工业场地内的空压机、通风机、水泵、冷却塔等噪声等,对空压机、抽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隔振机座、管道安装消音设备等措施,并利用建筑隔声来减轻设备噪声对外部环境的影响。对无法消声、隔声场所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操作工人佩带隔声耳塞;对于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减缓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运输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采矿废石、办公区生活垃圾等)和危险废物(沉淀池污泥、废油桶,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本项目废石不出井,直接全部用于井下采空区回填,综合利用率为100%。;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经治理后上述污染因子等均能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进行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的到有效控制。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矿山开采完毕后,对破坏的土地要及时平整复土,尽快恢复其生态平衡。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以外的居民也可以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天府百草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网络链接或*方查阅纸质报告书:

通过电话联系建设单位获取

二、建设内容:

新建铅锌银矿开采项目,开采规模10×104t/a。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本项目井下凿岩爆破产生的NOx、CO满足《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地下爆破作业点有害气体允许浓度。爆破作业后进行强制通风,在卸、装矿岩主要产尘点设置喷雾器,新鲜风稀释,湿法抑尘,凿岩采取湿法凿岩,降低污染物浓度,确保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中规定的标准,且对环境影响小。废矿石转运平台堆场内,废矿石卸料的过程人工洒水降尘,矿石堆场设防风抑尘网,并人工定期洒水。项目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通过采取洒水增湿降尘、限制车速、加强对运输车辆装载量的管理等措施后,基本可在矿区内自行沉降。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经沉淀池沉淀澄清后回用于采矿工艺用水和矿区喷洒降尘用水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田肥料。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均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此外,本项目沉淀池、回用水池以及危废暂存间等均按照相应的设计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可以很大程度的消除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井下凿岩机、爆破噪声对地表声环境无影响。地表产噪设备主要为主副井提升机、工业场地内的空压机、通风机、水泵、冷却塔等噪声等,对空压机、抽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隔振机座、管道安装消音设备等措施,并利用建筑隔声来减轻设备噪声对外部环境的影响。对无法消声、隔声场所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操作工人佩带隔声耳塞;对于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减缓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运输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采矿废石、办公区生活垃圾等)和危险废物(沉淀池污泥、废油桶,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本项目废石不出井,直接全部用于井下采空区回填,综合利用率为100%。;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经治理后上述污染因子等均能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进行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的到有效控制。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矿山开采完毕后,对破坏的土地要及时平整复土,尽快恢复其生态平衡。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以外的居民也可以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天府百草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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