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浦县滨海新区至旧镇道路照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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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略) :

      你单位《关于漳浦县滨海新区至旧镇道路照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对漳浦县滨海新区至旧镇道路照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略) 功能配套,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通行效率。

    二、项目单位:福建 (略) 。

    三、项目编码:2302-*-04-01-*。

    四、建设地址:漳浦县前亭镇、佛昙镇、赤湖镇、深土镇、旧镇镇。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安装路灯2755套及电缆、箱变、埋管、顶管、工井、监控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3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10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由县财政投入。

    七、建设期限:18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九、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十、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漳浦县滨海新区至旧镇道路照明工程项目用地情况说明》、《关于漳浦县滨海新区至旧镇道路照明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审核意见》等相关文件。

    十一、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漳浦县旧镇镇人民政府、漳浦县赤湖镇人民政府、漳浦县佛昙镇人民政府、漳浦县前亭镇人民政府、漳浦县深土镇人民政府审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二、本项目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十三、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抗震、消防、环保等相关报建手续,确保抗震、消防等安全措施与项目建设的“三同时”。

    十四、在建设中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缴交工资保证金。

    十五、项目单位应根据本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抓紧开展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十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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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略) :

      你单位《关于漳浦县滨海新区至旧镇道路照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对漳浦县滨海新区至旧镇道路照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略) 功能配套,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通行效率。

    二、项目单位:福建 (略) 。

    三、项目编码:2302-*-04-01-*。

    四、建设地址:漳浦县前亭镇、佛昙镇、赤湖镇、深土镇、旧镇镇。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安装路灯2755套及电缆、箱变、埋管、顶管、工井、监控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3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10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由县财政投入。

    七、建设期限:18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九、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十、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漳浦县滨海新区至旧镇道路照明工程项目用地情况说明》、《关于漳浦县滨海新区至旧镇道路照明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审核意见》等相关文件。

    十一、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漳浦县旧镇镇人民政府、漳浦县赤湖镇人民政府、漳浦县佛昙镇人民政府、漳浦县前亭镇人民政府、漳浦县深土镇人民政府审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二、本项目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十三、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抗震、消防、环保等相关报建手续,确保抗震、消防等安全措施与项目建设的“三同时”。

    十四、在建设中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缴交工资保证金。

    十五、项目单位应根据本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抓紧开展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十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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