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临潼区LT5-55-9号宗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关于西安市临潼区LT5-55-9号宗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LT5-(55)-9号宗地为临潼区土地储备用地,位于西泉街办,秦汉大道以北,西赵村以南。规划净用地面积5.7766Ha(合86.649亩),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一)拟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二)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约5.7766Ha(以最终实测成果表(附图)为准)
(三)容积率:容积率≥1.0
(四)建筑系数:建筑系数≥40%
(五)绿地率:绿地率≤15%
(六)停车位: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政办函〔2023〕3号)进行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33号)和《关于进一 (略)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陕发改能电力〔2022〕2021号)进行配置。
(七)建筑使用性质:工业建筑
(八)建筑限高:≤50M(同步应严格执行机场限高意见)
(九)建筑控制规模:规划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7766平方米。
(十)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厕所,建筑面积50㎡,附设1处;垃圾收集点,占地面积120㎡,设置4处。
(十一)建筑退让:东、南、西、北方向建筑退距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执行。
(十二) (略) 相关内容按照《关于 (略) 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资源发〔2021〕165号)及《 (略) (略) 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市综建办发〔2021〕1号)执行。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
联系电话:029—*
联系人:邱林立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30日
LT5-(55)-9号宗地为临潼区土地储备用地,位于西泉街办,秦汉大道以北,西赵村以南。规划净用地面积5.7766Ha(合86.649亩),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一)拟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二)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约5.7766Ha(以最终实测成果表(附图)为准)
(三)容积率:容积率≥1.0
(四)建筑系数:建筑系数≥40%
(五)绿地率:绿地率≤15%
(六)停车位: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政办函〔2023〕3号)进行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33号)和《关于进一 (略)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陕发改能电力〔2022〕2021号)进行配置。
(七)建筑使用性质:工业建筑
(八)建筑限高:≤50M(同步应严格执行机场限高意见)
(九)建筑控制规模:规划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7766平方米。
(十)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厕所,建筑面积50㎡,附设1处;垃圾收集点,占地面积120㎡,设置4处。
(十一)建筑退让:东、南、西、北方向建筑退距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执行。
(十二) (略) 相关内容按照《关于 (略) 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资源发〔2021〕165号)及《 (略) (略) 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市综建办发〔2021〕1号)执行。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
联系电话:029—*
联系人:邱林立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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