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晋江兴德织造有限公司厂区6#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晋江兴德织造有限公司厂区6#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略) 厂区6#厂房用地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总用地面积4132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号)。现 (略) 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6#厂房由高层厂房调整为多层厂房,原消防水池由950t调整为850t消防水池;调整建筑一层消控室、变配电室位置,取消一层工具间与每层防烟前室,与已建4#厂房相邻处墙体设为防火墙,以满足消防要求;调整整体建筑轮廓,同时综合已建建筑立面风格对建筑立面进行调整;调整停车位、场地标高以及新建绿化面积。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略) 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3年6月30日至7月13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9日
(略) 厂区6#厂房用地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总用地面积4132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号)。现 (略) 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6#厂房由高层厂房调整为多层厂房,原消防水池由950t调整为850t消防水池;调整建筑一层消控室、变配电室位置,取消一层工具间与每层防烟前室,与已建4#厂房相邻处墙体设为防火墙,以满足消防要求;调整整体建筑轮廓,同时综合已建建筑立面风格对建筑立面进行调整;调整停车位、场地标高以及新建绿化面积。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略) 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3年6月30日至7月13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9日
(略) 厂区6#厂房用地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总用地面积4132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号)。现 (略) 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6#厂房由高层厂房调整为多层厂房,原消防水池由950t调整为850t消防水池;调整建筑一层消控室、变配电室位置,取消一层工具间与每层防烟前室,与已建4#厂房相邻处墙体设为防火墙,以满足消防要求;调整整体建筑轮廓,同时综合已建建筑立面风格对建筑立面进行调整;调整停车位、场地标高以及新建绿化面积。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略) 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3年6月30日至7月13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9日
(略) 厂区6#厂房用地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总用地面积4132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号)。现 (略) 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6#厂房由高层厂房调整为多层厂房,原消防水池由950t调整为850t消防水池;调整建筑一层消控室、变配电室位置,取消一层工具间与每层防烟前室,与已建4#厂房相邻处墙体设为防火墙,以满足消防要求;调整整体建筑轮廓,同时综合已建建筑立面风格对建筑立面进行调整;调整停车位、场地标高以及新建绿化面积。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略) 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3年6月30日至7月13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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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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