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广西贺州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及10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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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广西贺州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及10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及10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6月18日,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及10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根据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及10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 (略) 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华润示范区横a (略) 道交叉口。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1.*°,北纬24.*°。本项目占地面积99297.55m2(约149亩),项目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主要有联合车间(含龙骨车间)、原料车间、脱硫石膏库、板条车间、变配电室及空压室、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办公楼、食堂、宿舍楼、门卫及传达室、厂区道路绿化等等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2月,项目业主委托广西 (略)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了《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及10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3月, (略) 富川生态环境局以富环审〔2021〕1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7700.89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1104万元,占总投资的3.9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环评评价范围一致。

(五)工程变动情况

(1)本项目生产规模与环评一致。

(2)本项目生产设备与环评一致。

(3)本项目总投资以及环保投资发生了微小变动,环保投资有原来的1098.6万元增加到1104万元。

依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施调情况

(一)废气

项目纸面石膏板生产工艺中石膏煅烧、石板干燥均采用附近华润贺州电厂蒸汽供热,该工序过程主要产生煅烧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通过20m排气筒1#排放;熟料磨粉经配套布袋收集,贮存、运输工段及搅拌工段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2#排放;切边、锯边工段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3#排放排气筒,干燥机烘干工段2个排气筒无污染因子排放(只排水蒸气)。粘边成型只在两侧边沿涂抹胶水,用量较少,产生的VOCs废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富川县莲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输送至富川县莲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噪声

项目针对不同设备的噪声特性,分别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有效降低噪声源强,最大程度地减轻对工程周围的环境影响。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南、西、北面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面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龙骨次品、收集粉尘、一般废包装。

①边角料

项目运营过程中,多个工序均会产生边角料,主要是石膏边角料、金属,均按年产量的0.1%计算,则石膏边角料约为3万m2、金属边角料约为10t。其中石膏边角料全部回用于生产线;金属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②废龙骨次品

项目废龙骨次品产生量按0.1%计算,则废龙骨次品产生量约为10t,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③收集粉尘

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约为2855.63t/a,收集的粉尘全部回收利用。

④一般废包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项目聚*烯醇胶水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为一般固体废物,项目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5t/a,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站。

(2)生活垃圾

项目共有职工120人,其中80人在厂内住宿。不住厂生活垃圾按0.3kg/d计,在厂内住宿按每人0.5kg/d 计,年工作300天,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2kg/d、15.6t/a,该部分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危险废物

项目机械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机械设备小件维修可用抹布或棉纱进行擦洗,故维修过程会少量含油抹布、棉纱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棉纱等产生量约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已列入危险废物豁免清单,豁免环节为全部环节,豁免条件为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因此废抹布、棉纱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固废处理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要求。

四、建设项目执行国家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较好的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2021年2月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委托广西 (略)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了《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及10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3月, (略) 富川生态环境局局以富环审〔2021〕1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2)“三同时”制度

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基本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等,目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一)定期检查各项环保设施,加强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长期的正常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固废堆放场的管理。

(三)定期清理沉淀池废渣,以保证沉淀池的有效容积。

(四)完善环保设施、设备的标识牌及环保设施运行台账。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

      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日



附件4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doc

附件6 签到表.pdf

1 (报备稿)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验收监测表(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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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

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及10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6月18日,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及10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根据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及10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 (略) 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华润示范区横a (略) 道交叉口。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1.*°,北纬24.*°。本项目占地面积99297.55m2(约149亩),项目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主要有联合车间(含龙骨车间)、原料车间、脱硫石膏库、板条车间、变配电室及空压室、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办公楼、食堂、宿舍楼、门卫及传达室、厂区道路绿化等等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2月,项目业主委托广西 (略)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了《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及10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3月, (略) 富川生态环境局以富环审〔2021〕1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7700.89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1104万元,占总投资的3.9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环评评价范围一致。

(五)工程变动情况

(1)本项目生产规模与环评一致。

(2)本项目生产设备与环评一致。

(3)本项目总投资以及环保投资发生了微小变动,环保投资有原来的1098.6万元增加到1104万元。

依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施调情况

(一)废气

项目纸面石膏板生产工艺中石膏煅烧、石板干燥均采用附近华润贺州电厂蒸汽供热,该工序过程主要产生煅烧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通过20m排气筒1#排放;熟料磨粉经配套布袋收集,贮存、运输工段及搅拌工段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2#排放;切边、锯边工段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3#排放排气筒,干燥机烘干工段2个排气筒无污染因子排放(只排水蒸气)。粘边成型只在两侧边沿涂抹胶水,用量较少,产生的VOCs废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富川县莲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输送至富川县莲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噪声

项目针对不同设备的噪声特性,分别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有效降低噪声源强,最大程度地减轻对工程周围的环境影响。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南、西、北面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面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龙骨次品、收集粉尘、一般废包装。

①边角料

项目运营过程中,多个工序均会产生边角料,主要是石膏边角料、金属,均按年产量的0.1%计算,则石膏边角料约为3万m2、金属边角料约为10t。其中石膏边角料全部回用于生产线;金属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②废龙骨次品

项目废龙骨次品产生量按0.1%计算,则废龙骨次品产生量约为10t,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③收集粉尘

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约为2855.63t/a,收集的粉尘全部回收利用。

④一般废包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项目聚*烯醇胶水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为一般固体废物,项目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5t/a,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站。

(2)生活垃圾

项目共有职工120人,其中80人在厂内住宿。不住厂生活垃圾按0.3kg/d计,在厂内住宿按每人0.5kg/d 计,年工作300天,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2kg/d、15.6t/a,该部分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危险废物

项目机械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机械设备小件维修可用抹布或棉纱进行擦洗,故维修过程会少量含油抹布、棉纱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棉纱等产生量约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已列入危险废物豁免清单,豁免环节为全部环节,豁免条件为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因此废抹布、棉纱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固废处理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要求。

四、建设项目执行国家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较好的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2021年2月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委托广西 (略)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了《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及10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3月, (略) 富川生态环境局局以富环审〔2021〕1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2)“三同时”制度

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基本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等,目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一)定期检查各项环保设施,加强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长期的正常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固废堆放场的管理。

(三)定期清理沉淀池废渣,以保证沉淀池的有效容积。

(四)完善环保设施、设备的标识牌及环保设施运行台账。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

      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日



附件4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doc

附件6 签到表.pdf

1 (报备稿)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验收监测表(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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