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美伦·云启上城一期工程节能评估报告审查的批复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美伦·云启上城一期工程节能评估报告审查的批复
德化美 (略) :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出具美伦·云启上城一期工程节能审查意见的请示》(德化美伦云启〔2023〕1号)及附件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且编制单位已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补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美伦·云启上城一期工程(项目编码:2305-*-04-01-*)的节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美伦·云启上城一期工程节能报告》编制依据准确适用,内容深度基本达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第2号令)、《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泉节能办〔2018〕5号)的编制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符合节约能源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行业发展规划,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准确,评估方法较科学,评估结论基本正确,提出节能措施建议合理可行,原则通过该《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万元,总用地面积58257.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平方米,建设商住总户数866户,容积率2.99,绿地率30%。项目建设包括9栋高层住宅、商业店面、地下停车库及配套设施等建设。
三、项目主要能源消费品种及年综合能耗量:项目主要消耗种类为电力、天然气、柴油、新鲜水等。项目年用电量888.63万千瓦时、天然气27.63万立方米、新鲜水32.4万吨,柴油2.0422吨,年综合能耗1430.62tce(当量值),年综合能耗2967.96tce(等价值)。本项目主要能效指标:住宅单位建筑面积综合电耗8.03kgce /m2.a,商业部分单位建筑面积综合电耗17.56kgce /m2.a,能耗水平基本合理。
四、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节能技术措施主要包括:施工期节能措施、选用环保节能建筑材料、主要设备采用变频技术、增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选用高效节能变压器和空调采暖设备、选用节能灯具、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等。节能管理措施包括: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设置能源管理监督机构,建立节能管理制度等。项目在建筑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和空调系统、暖通系统、照明系统、电梯系统、燃气系统、给排水系统等方面采取了相应的节能方案,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基本可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略)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节能方案合理可行。
五、项目设计单位应依据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
六、项目用能工艺及能源品种的选择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七、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与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一并作为申请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的依据。两年内取得项目批(核)准文件的,本审查意见的有效期顺延并与项目批(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有效期满后不再延续,并自行失效。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7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商务局、水利局、统计局,存档。 |
德化美 (略) :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出具美伦·云启上城一期工程节能审查意见的请示》(德化美伦云启〔2023〕1号)及附件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且编制单位已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补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美伦·云启上城一期工程(项目编码:2305-*-04-01-*)的节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美伦·云启上城一期工程节能报告》编制依据准确适用,内容深度基本达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第2号令)、《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泉节能办〔2018〕5号)的编制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符合节约能源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行业发展规划,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准确,评估方法较科学,评估结论基本正确,提出节能措施建议合理可行,原则通过该《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万元,总用地面积58257.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平方米,建设商住总户数866户,容积率2.99,绿地率30%。项目建设包括9栋高层住宅、商业店面、地下停车库及配套设施等建设。
三、项目主要能源消费品种及年综合能耗量:项目主要消耗种类为电力、天然气、柴油、新鲜水等。项目年用电量888.63万千瓦时、天然气27.63万立方米、新鲜水32.4万吨,柴油2.0422吨,年综合能耗1430.62tce(当量值),年综合能耗2967.96tce(等价值)。本项目主要能效指标:住宅单位建筑面积综合电耗8.03kgce /m2.a,商业部分单位建筑面积综合电耗17.56kgce /m2.a,能耗水平基本合理。
四、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节能技术措施主要包括:施工期节能措施、选用环保节能建筑材料、主要设备采用变频技术、增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选用高效节能变压器和空调采暖设备、选用节能灯具、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等。节能管理措施包括: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设置能源管理监督机构,建立节能管理制度等。项目在建筑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和空调系统、暖通系统、照明系统、电梯系统、燃气系统、给排水系统等方面采取了相应的节能方案,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基本可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略)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节能方案合理可行。
五、项目设计单位应依据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
六、项目用能工艺及能源品种的选择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七、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与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一并作为申请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的依据。两年内取得项目批(核)准文件的,本审查意见的有效期顺延并与项目批(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有效期满后不再延续,并自行失效。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7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商务局、水利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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