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瑞安市冠伟塑料制品厂年产100万件汽车配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瑞安市冠伟塑料制品厂年产100万件汽车配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冠伟塑料制品厂年产100万件汽车配件建设项目 | (略) (略) 塘下镇鲍田高星村(上升村标准厂房1号楼东北侧) | (略) 冠伟塑料制品厂 | (略) 冠伟塑料制品厂成立于2010年10月,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加工、销售(现状未投产,仅从事汽车配件贸易)。企业租 (略) (略) 塘下镇鲍田高星村(上升村标准厂房1号楼东北侧)部分厂房进行生产。租赁车间总建筑面积120m2,所租赁厂房总楼层为6层。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万只汽车配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预计员工人数3人,实行一日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年工作时间为2400小时,厂区内不设食宿。 | 2023年6月2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 (略) 冠伟塑料制品厂年产100万件汽车配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注塑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1#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高度30m);拌料粉尘、破碎粉尘,加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废水:雨污分流,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固废:厂内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和危险废物仓库:本项目一般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含油废包装桶、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车间合理布局、设备减振降噪,加强维护管理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07 月 04 日 至 2023 年 07 月 10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7-0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 联系电话: 0577-* 传真: 0577-*
· 通讯地址: (略) 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冠伟塑料制品厂年产100万件汽车配件建设项目 | (略) (略) 塘下镇鲍田高星村(上升村标准厂房1号楼东北侧) | (略) 冠伟塑料制品厂 | (略) 冠伟塑料制品厂成立于2010年10月,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加工、销售(现状未投产,仅从事汽车配件贸易)。企业租 (略) (略) 塘下镇鲍田高星村(上升村标准厂房1号楼东北侧)部分厂房进行生产。租赁车间总建筑面积120m2,所租赁厂房总楼层为6层。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万只汽车配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预计员工人数3人,实行一日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年工作时间为2400小时,厂区内不设食宿。 | 2023年6月2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 (略) 冠伟塑料制品厂年产100万件汽车配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注塑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1#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高度30m);拌料粉尘、破碎粉尘,加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废水:雨污分流,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固废:厂内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和危险废物仓库:本项目一般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含油废包装桶、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车间合理布局、设备减振降噪,加强维护管理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07 月 04 日 至 2023 年 07 月 10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7-0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 联系电话: 0577-* 传真: 0577-*
· 通讯地址: (略) 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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