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安市湾坞镇沙湾清洁煤制气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安市湾坞镇沙湾清洁煤制气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我局决定受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项目名称 | (略) 湾坞镇沙湾清洁煤制气中心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湾坞镇沙湾村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
受理日期 | 2023/6/30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全本(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 | |||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 2023年6月30日 | — | 2023年7月13日 | |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93-* 、*(传真) 电子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 | ||||
附件: | (略) 湾坞镇沙湾清洁煤制气中心项目 | 环评报告书(公示稿) |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报批过程中,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一步修改,应及时公开最后版本。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我局决定受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项目名称 | (略) 湾坞镇沙湾清洁煤制气中心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湾坞镇沙湾村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
受理日期 | 2023/6/30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全本(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 | |||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 2023年6月30日 | — | 2023年7月13日 | |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93-* 、*(传真) 电子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 | ||||
附件: | (略) 湾坞镇沙湾清洁煤制气中心项目 | 环评报告书(公示稿) |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报批过程中,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一步修改,应及时公开最后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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