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1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通讯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三一路2号
邮 编:*
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时间 |
1 | 长环评(长经开)〔2023〕32号 | (略) 锂电池实验室建设项目 | 2023年6月28日 |
2 | 长环评(长经开)〔2023〕33号 |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长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汽车内饰件扩建项目 | 2023年6月28日 |
3 | 长环评(长经开)〔2023〕34号 | 关于中国石 (略) (略) 长皇加油站建设项目 | 2023年6月28日 |
4 | 长环评(长经开)〔2023〕35号 | (略) 年产1200万个灯箱、950万个画布建设项目 | 2023年6月29日 |
5 | 长环评(长经开)〔2023〕36号 | 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黄花厂区生产配套建设项目 | 2023年6月29日 |
6 | 长环评(长经开)〔2023〕37号 | 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智能穿戴设备 车载塑料件 平板电脑保护套及超薄柔性玻璃建设项目 | 2023年6月29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7月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1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通讯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三一路2号
邮 编:*
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时间 |
1 | 长环评(长经开)〔2023〕32号 | (略) 锂电池实验室建设项目 | 2023年6月28日 |
2 | 长环评(长经开)〔2023〕33号 |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长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汽车内饰件扩建项目 | 2023年6月28日 |
3 | 长环评(长经开)〔2023〕34号 | 关于中国石 (略) (略) 长皇加油站建设项目 | 2023年6月28日 |
4 | 长环评(长经开)〔2023〕35号 | (略) 年产1200万个灯箱、950万个画布建设项目 | 2023年6月29日 |
5 | 长环评(长经开)〔2023〕36号 | 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黄花厂区生产配套建设项目 | 2023年6月29日 |
6 | 长环评(长经开)〔2023〕37号 | 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智能穿戴设备 车载塑料件 平板电脑保护套及超薄柔性玻璃建设项目 | 2023年6月29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7月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