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巩义市芝田镇西村镇等4个镇7宗代征道路绿地宗地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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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巩义市芝田镇西村镇等4个镇7宗代征道路绿地宗地用地的批复

巩政土用〔2023〕27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报来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芝田镇西村镇等4个镇7宗代征道路绿地宗地供地方案的请示》(巩自然资文〔2023〕1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供地方案, (略) 芝田镇镇、西村镇等四个镇,面积7011.67平方米(约合10.52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 (略) 芝田镇人民政府、 (略) 西村镇人民政府、 (略) 北山口镇人民政府、 (略) 竹林镇人民政府,作为绿地、道路使用(具体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及面积详见7宗划拨用地情况明细表)。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位置和用途用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附件:7宗划拨用地情况明细表

2023年6月27日

附件

7宗划拨用地情况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坐落

面积

(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

1

北山口镇代征绿地

北山口镇泰致建筑东

755.63

绿地

2

芝田镇代征绿地

芝田镇芝田村

54.85

绿地

3

西村镇代征绿地

西村镇堤东村

5727.36

绿地

4

芝田镇代征道路

芝田镇芝田村

22.29

道路

5

北山口镇代征道路

北山口镇东门村

128.44

道路

6

竹林镇代征绿地1

镇西街社区

301.27

绿地

7

竹林镇代征绿地2

镇北街

21.83

绿地

合计

7宗

7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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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政土用〔2023〕27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报来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芝田镇西村镇等4个镇7宗代征道路绿地宗地供地方案的请示》(巩自然资文〔2023〕1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供地方案, (略) 芝田镇镇、西村镇等四个镇,面积7011.67平方米(约合10.52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 (略) 芝田镇人民政府、 (略) 西村镇人民政府、 (略) 北山口镇人民政府、 (略) 竹林镇人民政府,作为绿地、道路使用(具体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及面积详见7宗划拨用地情况明细表)。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位置和用途用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附件:7宗划拨用地情况明细表

2023年6月27日

附件

7宗划拨用地情况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坐落

面积

(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

1

北山口镇代征绿地

北山口镇泰致建筑东

755.63

绿地

2

芝田镇代征绿地

芝田镇芝田村

54.85

绿地

3

西村镇代征绿地

西村镇堤东村

5727.36

绿地

4

芝田镇代征道路

芝田镇芝田村

22.29

道路

5

北山口镇代征道路

北山口镇东门村

128.44

道路

6

竹林镇代征绿地1

镇西街社区

301.27

绿地

7

竹林镇代征绿地2

镇北街

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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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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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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