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改审批〔2023〕40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足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广发改审批〔2023〕40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足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索 引 号:GCX0003/2023-16395
发文机关: 广昌县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7-03
广发改审批〔2023〕40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足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发改审批〔2023〕40号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足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昌县足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广教体字〔2023〕10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具体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专业足球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培养积极向上的足球文化。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广昌县足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5-*-04-01-*)。
项目单位为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广昌县中共党校南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8.86亩,总建筑面积49109.36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积率)47664.6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1人制标准足球场 1块,室内五人制训练场地3375平方米;赛事配套综合楼14618.62平方米;综合体育馆6714.12平方米;食堂2594.68平方米;1#服务楼7781.12 平方米,2#服务楼7781.12 平方米;风雨棚足球场7人制4800平方米;地下建筑1444.7平方米;广告灯箱13个,立柱广告牌3个;基地道路、停车场、安防监控、市政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6148.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54.84万元;预备费900.19万元;建设期利1080.00万元;债券发行费16.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债券及县财政资金。
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具体按文件所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要求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
八、请广昌县教育体育局按照《 (略) 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略) 规定不需批初步设计的项目除外)。并在下一项工作中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广昌县教育体育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广昌县发改委
2023年5月12日
索 引 号:GCX0003/2023-16395
发文机关: 广昌县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7-03
广发改审批〔2023〕40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足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发改审批〔2023〕40号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足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昌县足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广教体字〔2023〕10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具体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专业足球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培养积极向上的足球文化。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广昌县足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5-*-04-01-*)。
项目单位为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广昌县中共党校南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8.86亩,总建筑面积49109.36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积率)47664.6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1人制标准足球场 1块,室内五人制训练场地3375平方米;赛事配套综合楼14618.62平方米;综合体育馆6714.12平方米;食堂2594.68平方米;1#服务楼7781.12 平方米,2#服务楼7781.12 平方米;风雨棚足球场7人制4800平方米;地下建筑1444.7平方米;广告灯箱13个,立柱广告牌3个;基地道路、停车场、安防监控、市政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6148.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54.84万元;预备费900.19万元;建设期利1080.00万元;债券发行费16.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债券及县财政资金。
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具体按文件所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要求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
八、请广昌县教育体育局按照《 (略) 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略) 规定不需批初步设计的项目除外)。并在下一项工作中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广昌县教育体育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广昌县发改委
2023年5月12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