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6日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3年6月16日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管委会339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000t/a双甘膦项目

大同区林源镇大庆高新轻纺工业园1号

大庆莱 (略)

黑龙江 (略)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设置1.8~2.5m高围挡以减少扬尘飞散,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二次扬尘,运输散装建材采用专用车辆,并进行覆盖,对车辆运输中丢撒的弃土及时清扫、冲洗,避免在大风天气下施工作业,大于四级风天气禁止土方工程。施工期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生产线工艺装置废气中碱解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三级水吸收后经水环真空泵进入尾气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缩合废气经真空喷射泵后进入尾气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双甘膦烘干废气、氯化钠烘干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氨、*醛、氯化氢、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限值要求。6t/h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6t/h生物质成型燃料蒸汽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烟囱排放。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废气收集经一级次氯酸钠氧化+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氨气、硫化氢、非*烷总烃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醛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3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同缩合废水、浓缩废水、尾气吸收塔废水、真空喷射泵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锅炉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生活污水、循环水排污、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林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后经管网进入林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略) 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化工园区建设要求,在监测端口设置明管,并对纳管废水进行在线监测和自动阀门控制。

(四)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污水处理站内各种污水池、储罐环墙式和护坡式罐基础、地下管道、循环水系统排污水池的底板及壁板属于重点防渗区,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重点防渗要求。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车间、仓库地面,循环水池池底和池壁,储罐承台式罐基础、储罐到防火堤之间的地面及防火堤,循环水系统冷却塔底水池及吸水池的底板及壁板为一般防渗区,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一般防渗要求。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厂区布置、地下水流向和保护目标,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用于地下水跟踪监测。合理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影响。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隔振措施,风机进出管路柔性连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生 (略) 政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废机油、化验废液、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由厂家回收。锅炉灰渣袋装暂存于堆场内,外售综合利用。燃料包装物、废布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析出盐、母液脱色烘干产生的氯化钠、烘干工序配套布袋收集的粉尘按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化工废盐》、《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进行鉴别,若满足6.1“(a)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要求可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若不满足6.1(a)要求,再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进行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置能力单位进行处置;鉴别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露污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在开工建设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

(八)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管委会339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000t/a双甘膦项目

大同区林源镇大庆高新轻纺工业园1号

大庆莱 (略)

黑龙江 (略)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设置1.8~2.5m高围挡以减少扬尘飞散,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二次扬尘,运输散装建材采用专用车辆,并进行覆盖,对车辆运输中丢撒的弃土及时清扫、冲洗,避免在大风天气下施工作业,大于四级风天气禁止土方工程。施工期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生产线工艺装置废气中碱解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三级水吸收后经水环真空泵进入尾气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缩合废气经真空喷射泵后进入尾气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双甘膦烘干废气、氯化钠烘干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氨、*醛、氯化氢、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限值要求。6t/h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6t/h生物质成型燃料蒸汽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烟囱排放。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废气收集经一级次氯酸钠氧化+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氨气、硫化氢、非*烷总烃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醛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3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同缩合废水、浓缩废水、尾气吸收塔废水、真空喷射泵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锅炉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生活污水、循环水排污、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林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后经管网进入林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略) 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化工园区建设要求,在监测端口设置明管,并对纳管废水进行在线监测和自动阀门控制。

(四)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污水处理站内各种污水池、储罐环墙式和护坡式罐基础、地下管道、循环水系统排污水池的底板及壁板属于重点防渗区,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重点防渗要求。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车间、仓库地面,循环水池池底和池壁,储罐承台式罐基础、储罐到防火堤之间的地面及防火堤,循环水系统冷却塔底水池及吸水池的底板及壁板为一般防渗区,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一般防渗要求。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厂区布置、地下水流向和保护目标,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用于地下水跟踪监测。合理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影响。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隔振措施,风机进出管路柔性连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生 (略) 政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废机油、化验废液、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由厂家回收。锅炉灰渣袋装暂存于堆场内,外售综合利用。燃料包装物、废布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析出盐、母液脱色烘干产生的氯化钠、烘干工序配套布袋收集的粉尘按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化工废盐》、《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进行鉴别,若满足6.1“(a)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要求可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若不满足6.1(a)要求,再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进行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置能力单位进行处置;鉴别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露污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在开工建设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

(八)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