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永供烟花鞭炮经销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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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永供烟花鞭炮经销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3日我 (略) 永供 (略) 烟花爆竹储存库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1612室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永供 (略) 烟花爆竹储存库建设项目

(略) 高新北区吉林西收费站(入口方向)东北200m (略) (略) 内

(略) 永供 (略)

吉林 (略)

该项 (略) 高新北区吉林西收费站(入口方向)东北200m (略) (略) 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26.*度,纬度:43.*度。该企业成立于1995年8月8日,主要从事烟花爆竹的批发及零售,《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为:(吉市)YHPE[2017]Y*。该企业于2006年建成2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并投入使用, (略) 船营区林业畜牧特产局文件《 (略) 永供 (略) 新建烟花仓库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吉船林发[2006]18 号)本项目建设前已取得临时占用林地的用地许可;同时,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吉市建规临字(2006)船 036-1 号), (略) 船营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取得备案确认书《 (略) 永供 (略) 新建鞭炮烟花仓库项目备案确认书》(吉船发改字[2006]28 号),目前项目土地延续手续正在办理中。该项目建成即投入使用,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工作。2023年3月, (略) 生态环境局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过 (略) 大部分烟花爆竹仓库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即投入生产,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包括本项目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责令限期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项目须跟进完善土地及有关部门的手续,如相关部门在环评批复后另有要求的,企业须依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该项目不涉及烟花爆竹产品的生产过程,只进行烟花爆竹的批发经营和储存,库区占地面积约为2万㎡,其中仓库总建筑面积1280m2,库区总限存药量为26t(1#仓库建筑面积300m2,限存药量6t;2#仓库建筑面积980m2,限存药量20t)。项目新建一座有效容积340m3的事故池,库区使用范围内修建导流渠(宽度25cm,深度25cm,约414m长,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6),用于收集事故废水引流至事故池,厂区内其他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7.3%。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使施工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控,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废气的排放。项目须加大对出入车辆的管控,采取控制车速、使用年检合格的汽车进行运输,厂内须定期洒水降尘。

3、坚持“节约用水、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须排入厂内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禁止私设排污口,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防止污染地表水体。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烟花爆竹装卸须采用人工操作,外部车辆进出库区时须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禁止在夜间装卸运输,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执行厂区库区的地面硬化,修建导流渠,确保该项目的事故废水可以通过自流的方式流入事故池内,严禁事故废水流入地表水和地下水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体。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过期或残次的烟花爆竹产生量较少,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及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与处置。

7、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有关事宜的复函》要求。经核定,该项目污染物产生总量为:COD为0.00867t/a,氨氮为0.*t/a。

8、强化全厂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防控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项目须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进行设计建设,制订安全防火等相关制度,并设置340m3的防渗事故应急池,库区内修建导流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引流至事故池。事故池须采用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防渗等级不应低于P8的混凝土材料,敞口水池的池壁及池底结构厚度不小于250mm,最大允许的裂缝宽度须控制在0.20mm内,确保事故池结构按照《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石油化工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范》(SH/T3132-2002)要求建设,满足防火、防爆、防渗、防腐、防冻、防洪、抗浮、抗震等要求。项目须制定全厂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按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预案内容、应急处置程序等相关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防止发生由于管理问题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所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9、完善并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HJ 1249-2022)相关要求,确定企业的监测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10、在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3日我 (略) 永供 (略) 烟花爆竹储存库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1612室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永供 (略) 烟花爆竹储存库建设项目

(略) 高新北区吉林西收费站(入口方向)东北200m (略) (略) 内

(略) 永供 (略)

吉林 (略)

该项 (略) 高新北区吉林西收费站(入口方向)东北200m (略) (略) 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26.*度,纬度:43.*度。该企业成立于1995年8月8日,主要从事烟花爆竹的批发及零售,《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为:(吉市)YHPE[2017]Y*。该企业于2006年建成2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并投入使用, (略) 船营区林业畜牧特产局文件《 (略) 永供 (略) 新建烟花仓库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吉船林发[2006]18 号)本项目建设前已取得临时占用林地的用地许可;同时,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吉市建规临字(2006)船 036-1 号), (略) 船营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取得备案确认书《 (略) 永供 (略) 新建鞭炮烟花仓库项目备案确认书》(吉船发改字[2006]28 号),目前项目土地延续手续正在办理中。该项目建成即投入使用,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工作。2023年3月, (略) 生态环境局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过 (略) 大部分烟花爆竹仓库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即投入生产,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包括本项目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责令限期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项目须跟进完善土地及有关部门的手续,如相关部门在环评批复后另有要求的,企业须依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该项目不涉及烟花爆竹产品的生产过程,只进行烟花爆竹的批发经营和储存,库区占地面积约为2万㎡,其中仓库总建筑面积1280m2,库区总限存药量为26t(1#仓库建筑面积300m2,限存药量6t;2#仓库建筑面积980m2,限存药量20t)。项目新建一座有效容积340m3的事故池,库区使用范围内修建导流渠(宽度25cm,深度25cm,约414m长,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6),用于收集事故废水引流至事故池,厂区内其他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7.3%。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使施工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控,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废气的排放。项目须加大对出入车辆的管控,采取控制车速、使用年检合格的汽车进行运输,厂内须定期洒水降尘。

3、坚持“节约用水、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须排入厂内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禁止私设排污口,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防止污染地表水体。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烟花爆竹装卸须采用人工操作,外部车辆进出库区时须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禁止在夜间装卸运输,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执行厂区库区的地面硬化,修建导流渠,确保该项目的事故废水可以通过自流的方式流入事故池内,严禁事故废水流入地表水和地下水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体。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过期或残次的烟花爆竹产生量较少,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及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与处置。

7、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有关事宜的复函》要求。经核定,该项目污染物产生总量为:COD为0.00867t/a,氨氮为0.*t/a。

8、强化全厂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防控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项目须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进行设计建设,制订安全防火等相关制度,并设置340m3的防渗事故应急池,库区内修建导流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引流至事故池。事故池须采用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防渗等级不应低于P8的混凝土材料,敞口水池的池壁及池底结构厚度不小于250mm,最大允许的裂缝宽度须控制在0.20mm内,确保事故池结构按照《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石油化工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范》(SH/T3132-2002)要求建设,满足防火、防爆、防渗、防腐、防冻、防洪、抗浮、抗震等要求。项目须制定全厂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按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预案内容、应急处置程序等相关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防止发生由于管理问题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所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9、完善并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HJ 1249-2022)相关要求,确定企业的监测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10、在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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