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彭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中国石油 (略) 四川石化新增两台航煤储罐项目 | (略) 石化北路1号 | 中国石油 (略) | 四川 (略) | 一、项 (略) (略) 石化北路1号,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302-*-04-02-*】JXQB-0124号,总投资7532.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2.3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座2万m3航煤内浮顶罐及配套机泵;新建航煤罐收付油、循环搅拌流程及配套污水密闭收集系统;新建1座机柜间;依托并配套建设部分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公辅设施等。 (略) 全厂大检修及航煤生产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航煤储存保供需求,项目实施时厂区现有航煤生产装置设计规模保持160万吨/年不变。 |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高度重视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废气、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施工安全风险防范求。 (二)项目运营期加强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设施运维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储罐清洗时产生的废水和机柜间空调产生的冷凝水以及初期雨水。清罐废水通过污水密闭集输系统收集后进入四川石化现有综合污水处理场处理;机柜间空调产生的冷凝水通过管道就近接入现有生活污水系统,自流至431罐区生活污水提升站;初期雨水送至罐区所属的污染雨水收集池,再经泵加压送往综合污水处理场,后期溢流雨水至后期雨水方涵,自流送至后期雨水收集池,经监测达标后送至雨水处理装置,出水进入全厂回用水系统,不达标时开启转换阀门送至综合污水处理场的含油污水处理装置。经综合污水处理场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循环冷水补充水,尾水从严执行《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标准限值要求,由厂外排水管线排入金堂县境内氧化塘后排入沱江。 航煤储罐选用内浮顶罐,采用钢制焊接单盘浮盘,边缘密封选用大补偿弹性密封+二次舌型刮板高效密封,可减少储罐非*烷总烃逸散量,非*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5-石油炼制排放限值。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严格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范,依法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同时,通过加强地下水监控管理以防范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项目于2023年6月2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回龙西路 (略) 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彭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中国石油 (略) 四川石化新增两台航煤储罐项目 | (略) 石化北路1号 | 中国石油 (略) | 四川 (略) | 一、项 (略) (略) 石化北路1号,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302-*-04-02-*】JXQB-0124号,总投资7532.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2.3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座2万m3航煤内浮顶罐及配套机泵;新建航煤罐收付油、循环搅拌流程及配套污水密闭收集系统;新建1座机柜间;依托并配套建设部分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公辅设施等。 (略) 全厂大检修及航煤生产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航煤储存保供需求,项目实施时厂区现有航煤生产装置设计规模保持160万吨/年不变。 |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高度重视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废气、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施工安全风险防范求。 (二)项目运营期加强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设施运维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储罐清洗时产生的废水和机柜间空调产生的冷凝水以及初期雨水。清罐废水通过污水密闭集输系统收集后进入四川石化现有综合污水处理场处理;机柜间空调产生的冷凝水通过管道就近接入现有生活污水系统,自流至431罐区生活污水提升站;初期雨水送至罐区所属的污染雨水收集池,再经泵加压送往综合污水处理场,后期溢流雨水至后期雨水方涵,自流送至后期雨水收集池,经监测达标后送至雨水处理装置,出水进入全厂回用水系统,不达标时开启转换阀门送至综合污水处理场的含油污水处理装置。经综合污水处理场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循环冷水补充水,尾水从严执行《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标准限值要求,由厂外排水管线排入金堂县境内氧化塘后排入沱江。 航煤储罐选用内浮顶罐,采用钢制焊接单盘浮盘,边缘密封选用大补偿弹性密封+二次舌型刮板高效密封,可减少储罐非*烷总烃逸散量,非*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5-石油炼制排放限值。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严格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范,依法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同时,通过加强地下水监控管理以防范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项目于2023年6月2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回龙西路 (略) 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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