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右旗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旗超限超载治理货物源头企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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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右旗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旗超限超载治理货物源头企业的公示

为规范全旗道 (略) 场秩序,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行为,构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的长效机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第258号令)、《 (略) 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暨“百吨王”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包交发〔2023〕1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土默特右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排查梳理,统计确定将浙江自贸区 (略) 等35家企业为我旗货物源头企业,现予公示。

附件:货物源头企业公示名单.docx

为规范全旗道 (略) 场秩序,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行为,构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的长效机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第258号令)、《 (略) 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暨“百吨王”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包交发〔2023〕1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土默特右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排查梳理,统计确定将浙江自贸区 (略) 等35家企业为我旗货物源头企业,现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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