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3年6月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23年6月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链接 |
1 | 郑州比亚迪新材料生产线建设一期项目 | 郑港环审[2023]6号 | 2023.6.28 | 郑 (略) | 志洋路以北、游龙路以西 | |
2 | 郑 (略) 气缸体、再生铝锭项目 | 郑港环审[2023]7号 | 2023.6.29 | 郑 (略) | 豫州大道以东、兖州路以西、鸿泽路以南、东海路以北比亚迪新能源产业园内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航空港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371-*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S102交叉口西南角台湾科技园
一、2023年6月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链接 |
1 | 郑州比亚迪新材料生产线建设一期项目 | 郑港环审[2023]6号 | 2023.6.28 | 郑 (略) | 志洋路以北、游龙路以西 | |
2 | 郑 (略) 气缸体、再生铝锭项目 | 郑港环审[2023]7号 | 2023.6.29 | 郑 (略) | 豫州大道以东、兖州路以西、鸿泽路以南、东海路以北比亚迪新能源产业园内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航空港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371-*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S102交叉口西南角台湾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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