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肇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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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肇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5日(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9-*(局办公室电话)
????传真:0459-*
????通讯地址:肇州县肇州镇八厂东街156号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和泽生 (略) 28万吨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

(略) 肇州县丰乐镇(肇肇路北侧)

和泽生 (略)

浙江 (略)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9812.33m2。建筑面积为16582.5m2;项目总投资3998.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年生产粉状有机肥料*吨。

环保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噪声:本项目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废原料包装袋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废气:本项目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5日(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9-*(局办公室电话)
????传真:0459-*
????通讯地址:肇州县肇州镇八厂东街156号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和泽生 (略) 28万吨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

(略) 肇州县丰乐镇(肇肇路北侧)

和泽生 (略)

浙江 (略)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9812.33m2。建筑面积为16582.5m2;项目总投资3998.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年生产粉状有机肥料*吨。

环保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噪声:本项目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废原料包装袋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废气:本项目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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