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关于霍城县人民医院等医疗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段一:兰干镇卫生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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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关于霍城县人民医院等医疗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段一:兰干镇卫生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对霍 (略) 等医疗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段一: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9-*(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 传真:0999-* 通信地址:霍城县水定镇朝阳北路035号 邮编:*作出的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霍 (略) 等医疗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段一: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霍环监自[2023] ?17号

2023年7月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对霍 (略) 等医疗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段一: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9-*(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 传真:0999-* 通信地址:霍城县水定镇朝阳北路035号 邮编:*作出的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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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霍 (略) 等医疗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段一: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霍环监自[2023] ?17号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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