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15-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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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15-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15-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5-30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6-*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运河街道花园路行政审批局8楼809室环保办公室。

邮 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批文

1

关于 (略) 智能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徐邳环项表[2023]30号

2023年6月21日

见附件

2

关于江苏鑫泉 (略) 专用接头生产项目的批复

徐邳环项表[2023]31号

2023年6月21日

见附件

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15-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5-30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6-*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运河街道花园路行政审批局8楼809室环保办公室。

邮 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批文

1

关于 (略) 智能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徐邳环项表[2023]30号

2023年6月21日

见附件

2

关于江苏鑫泉 (略) 专用接头生产项目的批复

徐邳环项表[2023]31号

2023年6月21日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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