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边县环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废库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定边县环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废库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榆环定批〔2023〕61号

定边县环能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定边县环能 (略) 危废库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我局已收悉。经研究,结合报告表技术咨询会专家组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定边县贺圈镇上暗门村贺纪路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6′54.932″,北纬37°30′27.828″。项目租赁一座占地面积640m2(16m×40m)封闭彩钢结构库房,用于危险废物的挤压、打包、贮存,分为卸货区、打包区和贮存区,内设打包机(1台)、导流槽、收集池;危废库房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计: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防渗膜,加20厘米混凝土,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项目年收集贮存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1800t、HW31含铅废物400t、HW49其他废物2400t、HW50废催化剂400t。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4.6%。

2022年4月15日,我局以定环批复榆环定批﹝2022﹞20号文件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本次变更内容主要为:

项目由原来的年收集暂存废机油壶(HW08 900-249-08)50t、废旧油田助剂桶(HW49 900-041-49)50t、油田化工铁桶、废机油铁桶(HW49 900-041-49)50t目变更为年收集贮存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1800t、HW31含铅废物400t、HW49其他废物2400t、HW50废催化剂400t。

二、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水、土壤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意见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报告表中提出的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项目单位必须逐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地带,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设置封闭库房处理危废暂存废气,在库房侧面安装换气扇用于库房通风换气;非*烷总烃、硫酸雾:储存区设置负压抽风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放筒排放。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材料、箱式变安装减震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制定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经审查后,报我局备案。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和事故演练,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五)严格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暂存、运输过程中的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五、项目建设涉及应急管理等其他部门的行政许可,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批准手续。

六、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建成后,应按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环保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项目在建设过程及建成后,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拟发生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评,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实施。

八、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做好此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后的现场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

2023年7月3日

1、公告期限

本批复自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2-*   传真:0912-*


榆环定批〔2023〕61号

定边县环能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定边县环能 (略) 危废库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我局已收悉。经研究,结合报告表技术咨询会专家组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定边县贺圈镇上暗门村贺纪路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6′54.932″,北纬37°30′27.828″。项目租赁一座占地面积640m2(16m×40m)封闭彩钢结构库房,用于危险废物的挤压、打包、贮存,分为卸货区、打包区和贮存区,内设打包机(1台)、导流槽、收集池;危废库房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计: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防渗膜,加20厘米混凝土,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项目年收集贮存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1800t、HW31含铅废物400t、HW49其他废物2400t、HW50废催化剂400t。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4.6%。

2022年4月15日,我局以定环批复榆环定批﹝2022﹞20号文件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本次变更内容主要为:

项目由原来的年收集暂存废机油壶(HW08 900-249-08)50t、废旧油田助剂桶(HW49 900-041-49)50t、油田化工铁桶、废机油铁桶(HW49 900-041-49)50t目变更为年收集贮存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1800t、HW31含铅废物400t、HW49其他废物2400t、HW50废催化剂400t。

二、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水、土壤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意见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报告表中提出的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项目单位必须逐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地带,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设置封闭库房处理危废暂存废气,在库房侧面安装换气扇用于库房通风换气;非*烷总烃、硫酸雾:储存区设置负压抽风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放筒排放。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材料、箱式变安装减震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制定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经审查后,报我局备案。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和事故演练,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五)严格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暂存、运输过程中的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五、项目建设涉及应急管理等其他部门的行政许可,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批准手续。

六、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建成后,应按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环保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项目在建设过程及建成后,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拟发生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评,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实施。

八、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做好此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后的现场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

2023年7月3日

1、公告期限

本批复自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2-*   传真:0912-*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