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林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米玻璃纤维高档绝缘材料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一期验收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沂源林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米玻璃纤维高档绝缘材料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一期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我单位现将《沂源 (略) 年产3000万米玻璃纤维高档绝缘材料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公示如下:

2023年7月3日,沂源 (略) 组 (略) 年产3000万米玻璃纤维高档绝缘材料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一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听取了沂源 (略) 关于项目及环保工作情况的介绍和山东尚石 (略) 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进行了现场检查,审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3000万米玻璃纤维高档绝缘材料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沂源 (略)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 (略) 沂源县悦庄镇陈家庄村

沂源 (略) 年产3000万米玻璃纤维高档绝缘材料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一期投资60万元,年产玻璃纤维耐高压涂覆绝缘材料700万米。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拟分期建设,全自动通胚机2台、全自动纬纱机10台、挂胶塔4台、烘干塔2台、牵引机4台、收卷机2台、打浆机2台、缠绕机1台、活性炭环保设备1台、电气配电盘1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沂源 (略) 成立于2016年11月16日,注册地 (略) (略) 沂源县悦庄镇陈家庄村,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环保保护专用设备、保温材料等,玻璃纤维高档绝缘材料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厂区现有工程环评审批及验收情况:2017年7月沂源 (略) 委托江苏紫东 (略) 编制《沂源 (略) 年产3000万米玻璃纤维高档绝缘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9月22日获得了沂源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审批意见(源环审[2017]597号),2018年4月沂源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自主竣工验收并于6月25日取得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意见。目前,厂区现有工程产能为年产3000万米玻璃纤维高档绝缘材料。

本次生产工艺升级改造项目利用原有厂房,不新征土地,不新增建筑,不增加产能,仅对原部分产品(2000万米)进行通胚、挂胶、烘干定型等后处理加工;淘汰原有纬纱机40台(套),投资200万元,新购置全自动纬纱机、全自动通胚机、挂胶塔、烘干塔等生产设备及活性炭环保设备,其中包括环保投资10万元。一期总投资60万元,一期环保投资6万元。本项目一期年产玻璃纤维耐高压涂覆绝缘材料700万米。

建设单位于2020年12月委托山东量石 (略) 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月5 (略) 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审批意见,文号为:源环审〔2021〕1号。本项目仅建设一期部分。2023年4月,沂源 (略) 委托山东尚石 (略) 为年产3000万米玻璃纤维高档绝缘材料项目(一期)进行竣工验收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山东尚石 (略) 于2023年6月05日~2023年6月06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5%。项目实际投资60万元(一期),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该项目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环评及批复的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项目一期原辅材料、生产设备、产品方案、生产工艺、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治理措施均与原环评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挂胶、烘干定型工序产生的VOCs、*烯酸,经集气罩收集后2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达标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一期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期产生的固废为废活性炭(危废)、废树脂桶、废包装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1)废包装物: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一期产生的废包装物约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

(2)废树脂桶: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一期产生废树脂空桶集中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

(3)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4)废活性炭(危废):项目烘干定型工序产生的VOCs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 HW49(900-041-4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废气

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排气筒P1出口(挂胶、烘干定型工序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后)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76mg/m3,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标准(20mg/m3)经计算,该套设备对VOCs的去处效率约为61%;未收集的VOCs经厂房遮挡后最大排放浓度0.9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2.0mg/m3)。*烯酸无检测方法,参考环评报告预测结果,排放浓度为8.79×10-3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10mg/m3)。

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依据验收监测结果,未收集的VOCs经厂房遮挡后最大排放浓度0.9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2.0mg/m3)。

3、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项目东、西、南、北边界昼间噪声Leq最大值为55.5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0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工业固体废物经核查符合环评、批复等文件。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环境要素监测结果,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厂区、车间地面实施了防渗硬化,对地下水影响较小;项目固废处置措施完善、去向明确,对附近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结果表明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已经完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环评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按照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整改完善后,同意验收合格。

六、整改建议和后续要求

1、加强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减少无组织气体排放;

2、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企业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平台网址:http//114.251.10.205)。


沂源 (略)

2023年7月3日

,江苏,山东, (略) ,沂源县,淄博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我单位现将《沂源 (略) 年产3000万米玻璃纤维高档绝缘材料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公示如下:

2023年7月3日,沂源 (略) 组 (略) 年产3000万米玻璃纤维高档绝缘材料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一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听取了沂源 (略) 关于项目及环保工作情况的介绍和山东尚石 (略) 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进行了现场检查,审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3000万米玻璃纤维高档绝缘材料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沂源 (略)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 (略) 沂源县悦庄镇陈家庄村

沂源 (略) 年产3000万米玻璃纤维高档绝缘材料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一期投资60万元,年产玻璃纤维耐高压涂覆绝缘材料700万米。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拟分期建设,全自动通胚机2台、全自动纬纱机10台、挂胶塔4台、烘干塔2台、牵引机4台、收卷机2台、打浆机2台、缠绕机1台、活性炭环保设备1台、电气配电盘1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沂源 (略) 成立于2016年11月16日,注册地 (略) (略) 沂源县悦庄镇陈家庄村,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环保保护专用设备、保温材料等,玻璃纤维高档绝缘材料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厂区现有工程环评审批及验收情况:2017年7月沂源 (略) 委托江苏紫东 (略) 编制《沂源 (略) 年产3000万米玻璃纤维高档绝缘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9月22日获得了沂源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审批意见(源环审[2017]597号),2018年4月沂源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自主竣工验收并于6月25日取得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意见。目前,厂区现有工程产能为年产3000万米玻璃纤维高档绝缘材料。

本次生产工艺升级改造项目利用原有厂房,不新征土地,不新增建筑,不增加产能,仅对原部分产品(2000万米)进行通胚、挂胶、烘干定型等后处理加工;淘汰原有纬纱机40台(套),投资200万元,新购置全自动纬纱机、全自动通胚机、挂胶塔、烘干塔等生产设备及活性炭环保设备,其中包括环保投资10万元。一期总投资60万元,一期环保投资6万元。本项目一期年产玻璃纤维耐高压涂覆绝缘材料700万米。

建设单位于2020年12月委托山东量石 (略) 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月5 (略) 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审批意见,文号为:源环审〔2021〕1号。本项目仅建设一期部分。2023年4月,沂源 (略) 委托山东尚石 (略) 为年产3000万米玻璃纤维高档绝缘材料项目(一期)进行竣工验收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山东尚石 (略) 于2023年6月05日~2023年6月06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5%。项目实际投资60万元(一期),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该项目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环评及批复的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项目一期原辅材料、生产设备、产品方案、生产工艺、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治理措施均与原环评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挂胶、烘干定型工序产生的VOCs、*烯酸,经集气罩收集后2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达标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一期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期产生的固废为废活性炭(危废)、废树脂桶、废包装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1)废包装物: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一期产生的废包装物约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

(2)废树脂桶: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一期产生废树脂空桶集中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

(3)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4)废活性炭(危废):项目烘干定型工序产生的VOCs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 HW49(900-041-4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废气

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排气筒P1出口(挂胶、烘干定型工序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后)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76mg/m3,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标准(20mg/m3)经计算,该套设备对VOCs的去处效率约为61%;未收集的VOCs经厂房遮挡后最大排放浓度0.9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2.0mg/m3)。*烯酸无检测方法,参考环评报告预测结果,排放浓度为8.79×10-3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10mg/m3)。

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依据验收监测结果,未收集的VOCs经厂房遮挡后最大排放浓度0.9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2.0mg/m3)。

3、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项目东、西、南、北边界昼间噪声Leq最大值为55.5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0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工业固体废物经核查符合环评、批复等文件。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环境要素监测结果,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厂区、车间地面实施了防渗硬化,对地下水影响较小;项目固废处置措施完善、去向明确,对附近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结果表明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已经完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环评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按照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整改完善后,同意验收合格。

六、整改建议和后续要求

1、加强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减少无组织气体排放;

2、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企业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平台网址:http//114.251.10.205)。


沂源 (略)

2023年7月3日

,江苏,山东, (略) ,沂源县,淄博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