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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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2021年, (略) 生态 (略) (略) 市委、市 (略) 生态环境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 (略) 委 (略) 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 (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强力推进环保深度整治,市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现将我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责任,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中统筹谋划,将其纳入我分局工作重点,与其他工作一同推进落实。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略) 委 (略) 工作要点并结合我分局实际情况,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每一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制培训,增强法治理念

1.坚持政治引领,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考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始终将法制培训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以多元化的形式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一是深入系统地学习了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宪法》、《新行政处罚法》等通用法律以及《环保法》等部门单行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并通过每周五组织开展的法律法规考试,检验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通过学习培训,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有了明显提高。

(三)认真部署,严格依法行政。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我分局明确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工作标准、责任分工和时限节点,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法,严格用法、规范执法,深化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案卷评查和环境执法等法制相关工作。

(四)加强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责任。 (略) 普法主要任务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和《宪法》《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以及生态环境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作为普法的重点内容。今年以“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为载体,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多层面、立体式的宣传活动。

二、认真履职尽责,强化使命担当,重点工作较好完成

(一)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略) 钢铁行业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根据《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再次进行修订和完善, (略) 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意见后, (略) 政府第 28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了印发。 (略) 人民政府要求,我市2021年累计启动(解除)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10次,每天按时完成应急响应期间落实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

(二)环境信访查处工作。严格环境信访查处,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各级环保部门和相关部门转交办信访案件917件,其中:来电访点击查看>>个、来信访*个、来人访**个,上级交办的12369平台点击查看>>个、国部级*个、省级**个、 (略) **个、 (略) 点击查看>>个。案件处理率达100%,满意率达95%以上。采取约访、接访、走访等方式,对重点难点的案件与乡镇和企业沟通,妥善解决环境污染纠纷,保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最大限度的减少群体访和越级上访。

(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2021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点击查看>>*人次,出动车辆点击查看>>*台次,检查排污单位点击查看>>*家次,整体涵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执法攻坚行动,大气、水、土壤环境执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严打在线数据造假等各类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立案处罚点击查看>>起,拟处罚金额点击查看>>*万元。通过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高发趋势。

(四)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一是不断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督促各类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编尽编。2021年共督导点击查看>>家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和备案工作,建 (略) 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略) 局要求,认真梳理环境风险企业应急预案分类管理清单,对一般风险企业实行常规监管,较大及重大风险企业实行重点监管。截止12月底,累计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检查企业点击查看>>家次,发现问题**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工作。 (略) 生态环境安全, (略)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我分局作为牵头单位,结合《 (略) 2021年建设生态迁安助力绿色崛起工作方案》,制定了《202 (略)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工作方案》,并成立 (略) 长任组长的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专项工作组,明确了大气、水、土壤等防控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工作开展情况的整理上报工作。

三、健全机制,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 (略) 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及备案制度》执行,健全完善重大决策、执法案卷审理等制度机制,推进了重大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二)积极履行法律顾问与环保专家研讨制度。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疑难环境违法案件,需经法律顾问依据法律知识给出法律咨询意见。注重环保专家对专业性强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判定给出专家意见,强化专家论证作用的发挥,对重大疑难案件未经法律顾问及环保专家会商讨论,不得作出行政决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环保专家在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并将决策意见对外公开。

(三)严格执行听证程序。积极应对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申请,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听证会,保证了违法当事人的听证权利,不因当事人的听证而加重行政处罚,大大提高了公众参与度。

四、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我分 (略) 环境综合执法系统,随机抽选点击查看>>家排污单位作为检查对象(一般排污单位点击查看>>家次,重点排污单位点击查看>>家次,特殊排污单位**家次)并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全年累计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点击查看>>*人次,全部完成点击查看>>家排污单位的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已全部录入双随机抽查系统。《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2021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方案》、《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表》均已按 (略) 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二)加强清单动态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三定方案”的规定,编制《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将所有行政权力纳入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加强清单的动态管理,依法规范行政权力。

(三)严格执行法制审核与技术审核。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符合规定要求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法制审核与技术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和建议,未经审核,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得作出决定,促使行政处罚案卷质量逐步提高。

(四)参加案卷评查活动。结合《2019全国环境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按照要求报送我分局行政执法案卷,抽调业务骨干参与评查组逐卷进行评查打分。评查结束后,督促执法中队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通过案卷评查活动,我分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明显提升。

(五)移动执法APP上传执法数据情况。 (略) 下达《2020移动执法系统应用考核评分细则》要求,我分局2021年度上传执法数据任务点击查看>>*条,月任务量点击查看>>条、季度最低发现问题数点击查看>>起。

(六)“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唐环发〔2021〕91号)要求,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以“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为主题的包联包企走访调研活动,每月25日前在万人万企系统中填报帮扶问题台账及成果台账。

(七)环保税复核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厅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0号)要求,切实提升税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的业务协作及涉税信息共享能力,提高在线交换数据质量,实现环境保护税线上复合。

(八)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检查工作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对污染物排放的“一证式”管理,推动排污许可制有效落实,使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强化排污单位依法排污意识。

(九)提升舆情管理和处理能力。我分局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 (略) 委、市政府的要求,扎实部署工作,召开网络舆情工作专题会议,建立局领导审核把关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办理网络舆情工作。发现生态环境舆情后,监控人员第一时间向局领导汇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对一般生态环境舆情,组织全局网评员队*,主动发声,适时跟帖、回复;对负面生态环境舆情,做好应对,及时查处网民反映问题,经局长审核后,统一进行官方回复。应急处理后持续做好跟踪监控工作,对生态环境舆情负面影响进一步扩散或出现新问题的,重新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妥善予以化解。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负面舆情带来的不良影响。

(十)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略) 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开展医疗机构及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执法检查工作。为安全防范,严防病毒扩散传播和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事件,筑牢环境安全管理屏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分局持续加大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医疗垃圾贮存、转运等相关事项,切实加强污水处置及消毒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外排污水粪大肠菌群数、余氯指标达标,严防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医疗废物、废水传播。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今年以来,我分局在推进依法治理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不会查、不敢查、不愿查等执法能力短板问题,要持续加强执法队*建设,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执法体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不断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做到懂业务、会执法、敢执法。

2022年,我分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分析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坚决克服困难,防止出现歇歇脚松口气的心态,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完善工作举措,加强指挥调度,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我分局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制定环保智慧平台的建设方案及实施步骤,拟将年底正式投入使用。

**日


编辑人:许媛

审核人:耿毅刚

2021年, (略) 生态 (略) (略) 市委、市 (略) 生态环境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 (略) 委 (略) 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 (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强力推进环保深度整治,市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现将我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责任,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中统筹谋划,将其纳入我分局工作重点,与其他工作一同推进落实。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略) 委 (略) 工作要点并结合我分局实际情况,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每一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制培训,增强法治理念

1.坚持政治引领,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考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始终将法制培训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以多元化的形式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一是深入系统地学习了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宪法》、《新行政处罚法》等通用法律以及《环保法》等部门单行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并通过每周五组织开展的法律法规考试,检验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通过学习培训,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有了明显提高。

(三)认真部署,严格依法行政。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我分局明确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工作标准、责任分工和时限节点,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法,严格用法、规范执法,深化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案卷评查和环境执法等法制相关工作。

(四)加强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责任。 (略) 普法主要任务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和《宪法》《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以及生态环境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作为普法的重点内容。今年以“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为载体,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多层面、立体式的宣传活动。

二、认真履职尽责,强化使命担当,重点工作较好完成

(一)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略) 钢铁行业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根据《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再次进行修订和完善, (略) 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意见后, (略) 政府第 28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了印发。 (略) 人民政府要求,我市2021年累计启动(解除)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10次,每天按时完成应急响应期间落实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

(二)环境信访查处工作。严格环境信访查处,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各级环保部门和相关部门转交办信访案件917件,其中:来电访点击查看>>个、来信访*个、来人访**个,上级交办的12369平台点击查看>>个、国部级*个、省级**个、 (略) **个、 (略) 点击查看>>个。案件处理率达100%,满意率达95%以上。采取约访、接访、走访等方式,对重点难点的案件与乡镇和企业沟通,妥善解决环境污染纠纷,保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最大限度的减少群体访和越级上访。

(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2021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点击查看>>*人次,出动车辆点击查看>>*台次,检查排污单位点击查看>>*家次,整体涵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执法攻坚行动,大气、水、土壤环境执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严打在线数据造假等各类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立案处罚点击查看>>起,拟处罚金额点击查看>>*万元。通过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高发趋势。

(四)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一是不断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督促各类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编尽编。2021年共督导点击查看>>家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和备案工作,建 (略) 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略) 局要求,认真梳理环境风险企业应急预案分类管理清单,对一般风险企业实行常规监管,较大及重大风险企业实行重点监管。截止12月底,累计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检查企业点击查看>>家次,发现问题**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工作。 (略) 生态环境安全, (略)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我分局作为牵头单位,结合《 (略) 2021年建设生态迁安助力绿色崛起工作方案》,制定了《202 (略)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工作方案》,并成立 (略) 长任组长的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专项工作组,明确了大气、水、土壤等防控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工作开展情况的整理上报工作。

三、健全机制,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 (略) 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及备案制度》执行,健全完善重大决策、执法案卷审理等制度机制,推进了重大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二)积极履行法律顾问与环保专家研讨制度。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疑难环境违法案件,需经法律顾问依据法律知识给出法律咨询意见。注重环保专家对专业性强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判定给出专家意见,强化专家论证作用的发挥,对重大疑难案件未经法律顾问及环保专家会商讨论,不得作出行政决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环保专家在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并将决策意见对外公开。

(三)严格执行听证程序。积极应对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申请,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听证会,保证了违法当事人的听证权利,不因当事人的听证而加重行政处罚,大大提高了公众参与度。

四、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我分 (略) 环境综合执法系统,随机抽选点击查看>>家排污单位作为检查对象(一般排污单位点击查看>>家次,重点排污单位点击查看>>家次,特殊排污单位**家次)并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全年累计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点击查看>>*人次,全部完成点击查看>>家排污单位的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已全部录入双随机抽查系统。《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2021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方案》、《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表》均已按 (略) 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二)加强清单动态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三定方案”的规定,编制《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将所有行政权力纳入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加强清单的动态管理,依法规范行政权力。

(三)严格执行法制审核与技术审核。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符合规定要求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法制审核与技术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和建议,未经审核,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得作出决定,促使行政处罚案卷质量逐步提高。

(四)参加案卷评查活动。结合《2019全国环境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按照要求报送我分局行政执法案卷,抽调业务骨干参与评查组逐卷进行评查打分。评查结束后,督促执法中队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通过案卷评查活动,我分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明显提升。

(五)移动执法APP上传执法数据情况。 (略) 下达《2020移动执法系统应用考核评分细则》要求,我分局2021年度上传执法数据任务点击查看>>*条,月任务量点击查看>>条、季度最低发现问题数点击查看>>起。

(六)“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唐环发〔2021〕91号)要求,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以“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为主题的包联包企走访调研活动,每月25日前在万人万企系统中填报帮扶问题台账及成果台账。

(七)环保税复核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厅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0号)要求,切实提升税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的业务协作及涉税信息共享能力,提高在线交换数据质量,实现环境保护税线上复合。

(八)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检查工作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对污染物排放的“一证式”管理,推动排污许可制有效落实,使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强化排污单位依法排污意识。

(九)提升舆情管理和处理能力。我分局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 (略) 委、市政府的要求,扎实部署工作,召开网络舆情工作专题会议,建立局领导审核把关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办理网络舆情工作。发现生态环境舆情后,监控人员第一时间向局领导汇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对一般生态环境舆情,组织全局网评员队*,主动发声,适时跟帖、回复;对负面生态环境舆情,做好应对,及时查处网民反映问题,经局长审核后,统一进行官方回复。应急处理后持续做好跟踪监控工作,对生态环境舆情负面影响进一步扩散或出现新问题的,重新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妥善予以化解。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负面舆情带来的不良影响。

(十)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略) 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开展医疗机构及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执法检查工作。为安全防范,严防病毒扩散传播和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事件,筑牢环境安全管理屏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分局持续加大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医疗垃圾贮存、转运等相关事项,切实加强污水处置及消毒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外排污水粪大肠菌群数、余氯指标达标,严防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医疗废物、废水传播。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今年以来,我分局在推进依法治理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不会查、不敢查、不愿查等执法能力短板问题,要持续加强执法队*建设,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执法体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不断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做到懂业务、会执法、敢执法。

2022年,我分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分析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坚决克服困难,防止出现歇歇脚松口气的心态,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完善工作举措,加强指挥调度,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我分局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制定环保智慧平台的建设方案及实施步骤,拟将年底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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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许媛

审核人:耿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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