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2万t/a金属量高镍动力电池级硫酸镍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2万t/a金属量高镍动力电池级硫酸镍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新增2万t/a(金属量)高镍动力电池级硫酸镍扩能改造项
(2)建设地点: (略) 智造新城高新片区廿新路18号衢州 (略) 现有厂区内
(3)总投资:22460万元人民币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对厂区现有硫酸镍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达产后新增硫酸镍(金属量)20000t/a、同时相应增加硫酸钴、铁精粉副产品产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目标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 址方位 | 相对企业 厂界距离/m | |||
环境空气 | 柯城区 | 黄家街道 | 山底村 | 山底村(自然村) | 环境空气 二类区 | WNW | 600 |
吕塘底村(自然村) | WNW | 1190 | |||||
衢江区 | 廿里镇 | 廿里村 | 荒塘底村(自然村) | WNW | 1420 | ||
塘底村 | 塘底村(自然村) | SW | 1600 | ||||
郑家村(自然村) | SW | 1390 | |||||
七塘坞村(自然村) | SW | 750 | |||||
彭家村 | 彭家村(自然村) | SSW | 940 | ||||
蔡家村(自然村) | S | 1380 | |||||
后芬村(自然村) | SW | 1240 | |||||
大胡村(自然村) | S | 1380 | |||||
赤柯山村 | 赤柯山村(自然村) | SSW | 1940 | ||||
吾颜垄村(自然村) | SSW | 1820 | |||||
佘塘头村 | 佘塘头村(自然村) | WSW | 1860 | ||||
赵宅村(自然村) | SW | 2180 | |||||
魏家村(自然村) | WSW | 1300 | |||||
杨家突村 | 路边村(自然村) | NW | 2110 | ||||
杨家突村(自然村) | NW | 2120 | |||||
十八里村(自然村) | NW | 2520 | |||||
和美村 | 和美村(自然村) | W | 1640 | ||||
通衢村 | WNW | 1800 | |||||
衢江廿里镇初级中学 | W | 1660 | |||||
土壤 | 柯城区 | 黄家街道 | 山底村 | 山底村(自然村) | 第一类建设用地 | WNW | 600 |
衢江区 | 廿里镇 | 塘底村 | 七塘坞村(自然村) | SW | 750 | ||
彭家村 | 彭家村(自然村) | SSW | 940 | ||||
地表水 | 江山港 | 地表水环境Ⅲ类区 | W | 3930 | |||
乌溪江 | E | 2650 | |||||
地下水 | 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 | 地下水环境Ⅲ类区 | / | / | |||
声环境 | 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点 | 声环境3类区 | / | / |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分析,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均可达到相应环境标准,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水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纳管标准,纳管排放至高新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因此基本上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3)声环境
根据预测可知,该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墙壁隔声和距离衰减后的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由环卫清运。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评报告书结论
衢州 (略) 新增2万t/a(金属量)高镍动力电池级硫酸镍扩能改造项目选 (略) 智造新城(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 (略) 现有生产厂区,该地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项目的建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要求。企业在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五、公众索取项目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其他进一步资料,可以致电、致信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不迟于2023年7月14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的企事业单位和村庄等敏感点。请各单位和个人就项目相关的环保问题、建议发表看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相关公众可以致电、致信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4日
九、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衢州 (略)
地址: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廿新路18号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570-*
十、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钱塘新区白杨街道23号大街505号2幢601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71-*
十一、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柯城区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570-*
衢州 (略)
2023年7月3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新增2万t/a(金属量)高镍动力电池级硫酸镍扩能改造项
(2)建设地点: (略) 智造新城高新片区廿新路18号衢州 (略) 现有厂区内
(3)总投资:22460万元人民币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对厂区现有硫酸镍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达产后新增硫酸镍(金属量)20000t/a、同时相应增加硫酸钴、铁精粉副产品产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目标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 址方位 | 相对企业 厂界距离/m | |||
环境空气 | 柯城区 | 黄家街道 | 山底村 | 山底村(自然村) | 环境空气 二类区 | WNW | 600 |
吕塘底村(自然村) | WNW | 1190 | |||||
衢江区 | 廿里镇 | 廿里村 | 荒塘底村(自然村) | WNW | 1420 | ||
塘底村 | 塘底村(自然村) | SW | 1600 | ||||
郑家村(自然村) | SW | 1390 | |||||
七塘坞村(自然村) | SW | 750 | |||||
彭家村 | 彭家村(自然村) | SSW | 940 | ||||
蔡家村(自然村) | S | 1380 | |||||
后芬村(自然村) | SW | 1240 | |||||
大胡村(自然村) | S | 1380 | |||||
赤柯山村 | 赤柯山村(自然村) | SSW | 1940 | ||||
吾颜垄村(自然村) | SSW | 1820 | |||||
佘塘头村 | 佘塘头村(自然村) | WSW | 1860 | ||||
赵宅村(自然村) | SW | 2180 | |||||
魏家村(自然村) | WSW | 1300 | |||||
杨家突村 | 路边村(自然村) | NW | 2110 | ||||
杨家突村(自然村) | NW | 2120 | |||||
十八里村(自然村) | NW | 2520 | |||||
和美村 | 和美村(自然村) | W | 1640 | ||||
通衢村 | WNW | 1800 | |||||
衢江廿里镇初级中学 | W | 1660 | |||||
土壤 | 柯城区 | 黄家街道 | 山底村 | 山底村(自然村) | 第一类建设用地 | WNW | 600 |
衢江区 | 廿里镇 | 塘底村 | 七塘坞村(自然村) | SW | 750 | ||
彭家村 | 彭家村(自然村) | SSW | 940 | ||||
地表水 | 江山港 | 地表水环境Ⅲ类区 | W | 3930 | |||
乌溪江 | E | 2650 | |||||
地下水 | 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 | 地下水环境Ⅲ类区 | / | / | |||
声环境 | 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点 | 声环境3类区 | / | / |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分析,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均可达到相应环境标准,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水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纳管标准,纳管排放至高新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因此基本上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3)声环境
根据预测可知,该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墙壁隔声和距离衰减后的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由环卫清运。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评报告书结论
衢州 (略) 新增2万t/a(金属量)高镍动力电池级硫酸镍扩能改造项目选 (略) 智造新城(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 (略) 现有生产厂区,该地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项目的建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要求。企业在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五、公众索取项目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其他进一步资料,可以致电、致信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不迟于2023年7月14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的企事业单位和村庄等敏感点。请各单位和个人就项目相关的环保问题、建议发表看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相关公众可以致电、致信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4日
九、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衢州 (略)
地址: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廿新路18号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570-*
十、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钱塘新区白杨街道23号大街505号2幢601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71-*
十一、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柯城区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570-*
衢州 (略)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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