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7月3日
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7月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综合审批窗口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智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略) 仓山区盘屿路869号金山工业集中区福湾园27座 | 福州智 (略) | (略) (略) | 项目租赁建筑面积4062.636m2,年产户外运动滑雪器材400吨、家居收纳组件350吨、智能梯具配件350吨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连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音,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设置的单独的空压机房和冷却塔间。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设置密闭区域,加强有机废气的收集及UV光氧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维护保养。注塑、吹塑和挤出工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固体废物 ①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②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③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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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智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略) 仓山区盘屿路869号金山工业集中区福湾园27座 | 福州智 (略) | (略) (略) | 项目租赁建筑面积4062.636m2,年产户外运动滑雪器材400吨、家居收纳组件350吨、智能梯具配件350吨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连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音,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设置的单独的空压机房和冷却塔间。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设置密闭区域,加强有机废气的收集及UV光氧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维护保养。注塑、吹塑和挤出工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固体废物 ①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②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③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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