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石狮豪宝染织有限公司年产15000万码高档织物面料智能生产项目华宝纺织产业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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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石狮豪宝染织有限公司年产15000万码高档织物面料智能生产项目华宝纺织产业园项目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 (略) 年产15000万码高档织物面料智能生产项目(华宝纺织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年产15000万码高档织物面料智能生产项目(华宝纺织产业园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祥芝镇石狮大道近狮祥二路(南尾43号)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新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73610.77m2,厂区原已建设1幢1层式成品仓库,现拟新增建设1幢3层式原料仓库、1幢1层式1#厂房、1幢1层式2#厂房、1幢1层式3#厂房,拟购置整经机、浆纱机、并轴机、喷水织机、喷气织机等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项目主要从事高档织物面料生产,预计投产后年产15000万码高档织物面料。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建设一套处理能力为5500t/d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经物化处理达标后15%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厂区污水排放口(DW001)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安装流量、pH、COD、NH3-N在线监控系统,生产废水排放量控制在750t/d以内。项目废水经处理可达标排入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调浆、上浆、烘干车间均设置为密闭式,产生的工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通过两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每4条整浆并生产流水线配套一套活性炭吸附设施及一根排气筒,共计2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池采用地下式结构,正常情况均处于密闭状态。项目废气均可得到有效收集及净化处理,废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及周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设备应尽量选购低噪声设备;②减振:设备安装减振垫;③隔声:作业时注意关闭好车间门窗;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西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噪声污染处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及保护措施:

①废丝、废次品、污泥、废包装材料经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②废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仓库建设应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③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仓库,由原料生产厂家回收重新利用;④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⑤对各类固废的产生、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运营期固废采取措施后,不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报告表编制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信息反馈。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 (略) 年产15000万码高档织物面料智能生产项目(华宝纺织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年产15000万码高档织物面料智能生产项目(华宝纺织产业园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祥芝镇石狮大道近狮祥二路(南尾43号)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新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73610.77m2,厂区原已建设1幢1层式成品仓库,现拟新增建设1幢3层式原料仓库、1幢1层式1#厂房、1幢1层式2#厂房、1幢1层式3#厂房,拟购置整经机、浆纱机、并轴机、喷水织机、喷气织机等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项目主要从事高档织物面料生产,预计投产后年产15000万码高档织物面料。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建设一套处理能力为5500t/d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经物化处理达标后15%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厂区污水排放口(DW001)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安装流量、pH、COD、NH3-N在线监控系统,生产废水排放量控制在750t/d以内。项目废水经处理可达标排入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调浆、上浆、烘干车间均设置为密闭式,产生的工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通过两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每4条整浆并生产流水线配套一套活性炭吸附设施及一根排气筒,共计2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池采用地下式结构,正常情况均处于密闭状态。项目废气均可得到有效收集及净化处理,废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及周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设备应尽量选购低噪声设备;②减振:设备安装减振垫;③隔声:作业时注意关闭好车间门窗;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西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噪声污染处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及保护措施:

①废丝、废次品、污泥、废包装材料经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②废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仓库建设应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③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仓库,由原料生产厂家回收重新利用;④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⑤对各类固废的产生、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运营期固废采取措施后,不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报告表编制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信息反馈。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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