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吊罗山乡什插村委会六十千一村小组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关于吊罗山乡什插村委会六十千一村小组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琼中行审函〔2023〕244号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吊罗山乡什插村委会六十千一村小组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吊罗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报批吊罗山乡什插村委会六十千一村小组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吊罗山府函〔2023〕123号)、《吊罗山乡什插村委会六十千一村小组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 (略) 出具的《吊罗山乡什插村委会六十千一村小组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名称:吊罗山乡什插村委会六十千一村小组人居环境改造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吊罗山乡什插村委会六十千一村小组。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新建工程:铺透水面包砖858㎡、水泥砂浆地面硬化9㎡、砼地面硬化154㎡、砼路面硬化26㎡、路沿石安装80m、新建砼路面251㎡、新建挡土墙总长273 m、原有挡土墙加护栏328m、护栏安装115m、新建花池3.6㎡、新建台阶2.3㎡、新建转角台阶5.76㎡、新建围墙4m、砖砌矮墙30m、新建盖板排水沟总长27m、原有排水沟加盖板总长12m、PVC排水管9.5m、篮球场558㎡、太阳能路灯2盏、看台28m、新建沉砂井3座、铺红灰色面包砖311㎡、铺花岗岩(芝麻灰)98㎡、新建人行小道长92m、场地硬化109㎡、停车位16个、休闲亭1座、村牌1座、花池62m、三人扭腰器3个、太极推手架3个、三人漫步机2个、步行器3个、紫花三角梅球60株、小叶榄仁12株、红花鸡蛋花4株、新建垃圾屋1座、凉亭翻新1座等。(2)拆除工程:原停车场拆除403㎡、拆除球场硬化615㎡、破除原水泥硬化124㎡、拆除原围墙总长20m、拆除护栏11m、破除砼路面硬化7㎡、拆除破损盖板3m、拆除混凝土墙5m、旧村牌拆除1项、拆除原3级台价看台32m、拆除原路灯2盏、砍槟榔/花梨木共5棵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审定后的预算总投资为292.44万元,其中建安费249.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4.16万元,基本预备费8.5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依法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预算之内。未经我局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预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八、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项目批复有效期*年。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中行审函〔2023〕244号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吊罗山乡什插村委会六十千一村小组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吊罗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报批吊罗山乡什插村委会六十千一村小组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吊罗山府函〔2023〕123号)、《吊罗山乡什插村委会六十千一村小组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 (略) 出具的《吊罗山乡什插村委会六十千一村小组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名称:吊罗山乡什插村委会六十千一村小组人居环境改造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吊罗山乡什插村委会六十千一村小组。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新建工程:铺透水面包砖858㎡、水泥砂浆地面硬化9㎡、砼地面硬化154㎡、砼路面硬化26㎡、路沿石安装80m、新建砼路面251㎡、新建挡土墙总长273 m、原有挡土墙加护栏328m、护栏安装115m、新建花池3.6㎡、新建台阶2.3㎡、新建转角台阶5.76㎡、新建围墙4m、砖砌矮墙30m、新建盖板排水沟总长27m、原有排水沟加盖板总长12m、PVC排水管9.5m、篮球场558㎡、太阳能路灯2盏、看台28m、新建沉砂井3座、铺红灰色面包砖311㎡、铺花岗岩(芝麻灰)98㎡、新建人行小道长92m、场地硬化109㎡、停车位16个、休闲亭1座、村牌1座、花池62m、三人扭腰器3个、太极推手架3个、三人漫步机2个、步行器3个、紫花三角梅球60株、小叶榄仁12株、红花鸡蛋花4株、新建垃圾屋1座、凉亭翻新1座等。(2)拆除工程:原停车场拆除403㎡、拆除球场硬化615㎡、破除原水泥硬化124㎡、拆除原围墙总长20m、拆除护栏11m、破除砼路面硬化7㎡、拆除破损盖板3m、拆除混凝土墙5m、旧村牌拆除1项、拆除原3级台价看台32m、拆除原路灯2盏、砍槟榔/花梨木共5棵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审定后的预算总投资为292.44万元,其中建安费249.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4.16万元,基本预备费8.5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依法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预算之内。未经我局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预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八、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项目批复有效期*年。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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