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天泽管业有限公司15000吨塑料管材管件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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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天泽管业有限公司15000吨塑料管材管件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7月3日

  联系电话: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略) (略) 15000吨塑料管材管件建设项目

长春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孵化产业园项目二期

(略) (略)

(略) 澎辉 (略)

本项目位于长春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孵化产业园项目二期,坐标为东经125度35分50.975秒,北纬43度35分25.326秒,占地面积为3068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筑面积为33000平方米。本项目利用现有2号车间和3号车间进行建设和生产,车间地面已全部硬化,主要设备有注塑机8台、破碎机1台、撕裂机1台,其中2号车间建筑面积为5472平方米,主要用于生产PVC给排水管、PVC电工套管、MPP电力电缆保护管、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PP-R管件和PVC管件,设备主要有双螺杆挤出机10台、电力电缆保护管生产线2条、聚*烯缠绕钢骨架增强复合管生产线5条;3号车间建筑面积为9828平方米,主要用于生产钢丝网骨架聚*烯增强复合管、PE给排水管、PE-RT(Ⅰ型、Ⅱ型)冷热水管和PP-R冷热水管,设备主要有钢丝网骨架聚*烯增强复合管材生产线3条、单螺杆挤出机15台。2号车间和3号车间设有原料库和成品库,2号车间原料库占地面积为280平方米、成品库占地面积为320平方米,3号车间原料库占地面积为360平方米、成品库占地面积为450平方米,危险品库位于3号车间内,建筑面积为1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吨钢丝网骨架聚*烯增强复合管、4000吨PE给排水管、2000吨PE-RT(Ⅰ型、Ⅱ型)冷热水管、1000吨PP-R冷热水管、2000吨PVC给排水管和PVC电工套管、1000吨MPP电力电缆保护管、2000吨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1000吨PP-R管件和1000吨PVC管件。项目总投资30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略) (双营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放。

2、废气:本项目2号车间PVC原料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机由密闭管道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号车间其他原料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机由密闭管道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号车间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机由密闭管道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号车间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无组织粉尘采取车间密闭生产,车间内洒水降尘等措施后,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经高于屋顶烟囱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相关要求。冬季取暖采用区域集中供热。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注塑机和破碎机等设备,设备均位于车间内,首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阻隔,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物集中收集,由回收公司回收后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布袋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专用收集桶中,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避免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7月3日

  联系电话: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略) (略) 15000吨塑料管材管件建设项目

长春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孵化产业园项目二期

(略) (略)

(略) 澎辉 (略)

本项目位于长春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孵化产业园项目二期,坐标为东经125度35分50.975秒,北纬43度35分25.326秒,占地面积为3068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筑面积为33000平方米。本项目利用现有2号车间和3号车间进行建设和生产,车间地面已全部硬化,主要设备有注塑机8台、破碎机1台、撕裂机1台,其中2号车间建筑面积为5472平方米,主要用于生产PVC给排水管、PVC电工套管、MPP电力电缆保护管、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PP-R管件和PVC管件,设备主要有双螺杆挤出机10台、电力电缆保护管生产线2条、聚*烯缠绕钢骨架增强复合管生产线5条;3号车间建筑面积为9828平方米,主要用于生产钢丝网骨架聚*烯增强复合管、PE给排水管、PE-RT(Ⅰ型、Ⅱ型)冷热水管和PP-R冷热水管,设备主要有钢丝网骨架聚*烯增强复合管材生产线3条、单螺杆挤出机15台。2号车间和3号车间设有原料库和成品库,2号车间原料库占地面积为280平方米、成品库占地面积为320平方米,3号车间原料库占地面积为360平方米、成品库占地面积为450平方米,危险品库位于3号车间内,建筑面积为1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吨钢丝网骨架聚*烯增强复合管、4000吨PE给排水管、2000吨PE-RT(Ⅰ型、Ⅱ型)冷热水管、1000吨PP-R冷热水管、2000吨PVC给排水管和PVC电工套管、1000吨MPP电力电缆保护管、2000吨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1000吨PP-R管件和1000吨PVC管件。项目总投资30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略) (双营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放。

2、废气:本项目2号车间PVC原料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机由密闭管道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号车间其他原料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机由密闭管道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号车间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机由密闭管道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号车间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无组织粉尘采取车间密闭生产,车间内洒水降尘等措施后,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经高于屋顶烟囱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相关要求。冬季取暖采用区域集中供热。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注塑机和破碎机等设备,设备均位于车间内,首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阻隔,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物集中收集,由回收公司回收后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布袋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专用收集桶中,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避免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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