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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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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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万个咖啡搅拌器项目 (略) 缙云县新碧街道上应路10号新元五金小微园8幢101、201室 缙 (略) 企业购买位于缙云县新碧街道上应路10号新元五金小微园8幢101、201室的工业厂房,购置塑料成型机、移印机、包装机、自动装盒机、自动螺丝机、混色机、粉碎机、激光打标机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200万个咖啡搅拌器项目。缙云县经济商务局(缙云县中小企业局)对项目出具企业基础信息表(项目代码:2212-*-07-02-*)。 / 项目注塑+移印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项目破碎、拌料粉尘、激光打标烟尘、移印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纳管,进入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固废暂存区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厂房东北角危废暂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注塑+移印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项目破碎、拌料粉尘、激光打标烟尘、移印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纳管,进入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固废暂存区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厂房东北角危废暂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07 月 03 日 至 2023 年 07 月 07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6-30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 (略) 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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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万个咖啡搅拌器项目 (略) 缙云县新碧街道上应路10号新元五金小微园8幢101、201室 缙 (略) 企业购买位于缙云县新碧街道上应路10号新元五金小微园8幢101、201室的工业厂房,购置塑料成型机、移印机、包装机、自动装盒机、自动螺丝机、混色机、粉碎机、激光打标机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200万个咖啡搅拌器项目。缙云县经济商务局(缙云县中小企业局)对项目出具企业基础信息表(项目代码:2212-*-07-02-*)。 / 项目注塑+移印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项目破碎、拌料粉尘、激光打标烟尘、移印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纳管,进入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固废暂存区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厂房东北角危废暂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注塑+移印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项目破碎、拌料粉尘、激光打标烟尘、移印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纳管,进入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固废暂存区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厂房东北角危废暂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07 月 03 日 至 2023 年 07 月 07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6-30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 (略) 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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