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两款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为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土地开发利用安全,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我单位(四川国海 (略) )开展了土壤污染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概况:信利(仁寿)第五代TFT-LCD高端显示器项目生活区用 (略) (略) 仁寿县文林镇工业园区陵州大道9号(2018-17)。本次调查生活区未建部分区域,中心坐标东经104.15565°,北纬29.97719°;占地面积约32293.33㎡(约48.44亩)。项目地块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为农用地;2018年12月17日,信利(仁寿) (略)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021号),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现仁寿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拟收回该宗土地。根据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关停企业用地统计(经开区提供)》证明,项目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调查情况:通过对地块历史情况的查询、现场调查、人员访谈等工作的开展,项目地块2007年之前,项目地块用途为农用地,主要种植蔬菜、红苕等;2015年地块内开挖;至2017年土地平整结束,东南部开始修建生活区项目部板房;2020年,项目部板房停用,闲置至今。地块内其余区域,至2017年土地平整结束后,至今为荒地。地块内无规模化养殖场;无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储存与输送;无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涉及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内及邻近地块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客土;农用地种植无污灌情形。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学校、农用地敏感目标;地块500m范围内主要为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A区内企业。结合项目地块历史用途情况,经分析及快速检测辅助验证,地块内及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对地块基本无影响。
地块内土壤重金属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参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各点位土壤重金属和VOCs快速测定结果无明显差异,表明项目地块及周边企业历史活动对项目地块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未受到污染。
主要结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用地质量要求,地块调查活动结束,无需开展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作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进行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两款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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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信利(仁寿)第五代TFT-LCD高端显示器项目生活区用 (略) (略) 仁寿县文林镇工业园区陵州大道9号(2018-17)。本次调查生活区未建部分区域,中心坐标东经104.15565°,北纬29.97719°;占地面积约32293.33㎡(约48.44亩)。项目地块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为农用地;2018年12月17日,信利(仁寿) (略)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021号),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现仁寿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拟收回该宗土地。根据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关停企业用地统计(经开区提供)》证明,项目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调查情况:通过对地块历史情况的查询、现场调查、人员访谈等工作的开展,项目地块2007年之前,项目地块用途为农用地,主要种植蔬菜、红苕等;2015年地块内开挖;至2017年土地平整结束,东南部开始修建生活区项目部板房;2020年,项目部板房停用,闲置至今。地块内其余区域,至2017年土地平整结束后,至今为荒地。地块内无规模化养殖场;无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储存与输送;无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涉及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内及邻近地块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客土;农用地种植无污灌情形。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学校、农用地敏感目标;地块500m范围内主要为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A区内企业。结合项目地块历史用途情况,经分析及快速检测辅助验证,地块内及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对地块基本无影响。
地块内土壤重金属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参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各点位土壤重金属和VOCs快速测定结果无明显差异,表明项目地块及周边企业历史活动对项目地块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未受到污染。
主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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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用地质量要求,地块调查活动结束,无需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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