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两款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为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土地开发利用安全,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我单位(四川国海 (略) )开展了土壤污染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概况:仁寿 (略) 地 (略) (略) 仁寿县文林工业集中区(中心坐标:东经104.14806°,北纬29.97997°),占地面积:19967.68m
2(约30亩)。项目地块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为农用地和宅基地;2012年出让给成都华阳 (略) 作为工业用地。成都华阳 (略) 作为仁寿 (略) 投资法人,将该地使用权交由仁寿 (略) 。现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收回该宗土地。
根据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关停企业用地统计(经开区提供)》证明,项目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
调查情况:项目地块于2011年5月建设服装生产厂房和生活用房;2012年3月建成投产,以生产工业服装为主并辅做其他服装;2022年10月企业关停该厂,并将该厂闲置的厂房租赁给 (略) 用于布料加工, (略) 作为装修材料、家具、门窗和零副食品等库房和批发用途。2023年2月项目地块内厂房和办公用房等拆除。
项目地块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农用地以种植蔬菜、红苕等为主,不存在污灌情况;项目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不涉及槽罐、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地块内无客土,土壤无异味;无规模化养殖场。地块内和周边企业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
地块内土壤重金属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参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各点位土壤重金属和VOCs快速测定结果无明显差异,表明项目地块及周边企业历史活动对项目地块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未受到污染。
主要结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用地质量要求,地块调查活动结束,无需开展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作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进行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两款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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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仁寿 (略) 地 (略) (略) 仁寿县文林工业集中区(中心坐标:东经104.14806°,北纬29.97997°),占地面积:19967.68m
2(约30亩)。项目地块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为农用地和宅基地;2012年出让给成都华阳 (略) 作为工业用地。成都华阳 (略) 作为仁寿 (略) 投资法人,将该地使用权交由仁寿 (略) 。现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收回该宗土地。
根据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关停企业用地统计(经开区提供)》证明,项目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
调查情况:项目地块于2011年5月建设服装生产厂房和生活用房;2012年3月建成投产,以生产工业服装为主并辅做其他服装;2022年10月企业关停该厂,并将该厂闲置的厂房租赁给 (略) 用于布料加工, (略) 作为装修材料、家具、门窗和零副食品等库房和批发用途。2023年2月项目地块内厂房和办公用房等拆除。
项目地块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农用地以种植蔬菜、红苕等为主,不存在污灌情况;项目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不涉及槽罐、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地块内无客土,土壤无异味;无规模化养殖场。地块内和周边企业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
地块内土壤重金属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参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各点位土壤重金属和VOCs快速测定结果无明显差异,表明项目地块及周边企业历史活动对项目地块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未受到污染。
主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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