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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发改审号关于同意调整巫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巫山发改审号关于同意调整巫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巫山发改审〔2023〕140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调整巫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2021-2023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调整巫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2021-2023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巫山环函〔2023〕50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3〕7号),经委托天和 (略) 咨询评估,结合评估意见及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会审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调整后的项目名称:由原批复的“巫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2021-2023年)”调整为“巫山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项目代码:2020-*-77-01-*
三、项目法人: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四、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地点:由原批复的“巫山县庙宇镇、大昌镇、福田镇、龙溪镇、双龙镇、骡坪镇、抱龙镇、官渡镇、巫峡镇、红椿乡、两坪乡、曲尺乡、大溪乡、当阳乡、竹贤乡”调整为“巫山县抱龙镇、庙宇镇、福田镇、骡坪镇、三溪乡、竹贤乡、两坪乡、金坪乡等”。
五、项目性质:新建
六、调整后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由原批复的“项目通过纳管处理、集中处理、分散处理方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整治。其中纳管处理方式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DN300管网10.1km;集中处理方式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6座(其中设计规模10m3/d一体化设施13座,设计处理规模20m3/d一体化设施3座),配套修建1.5m3隔油池196座、2m3化粪池196座;分散处理方式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m3三格化粪池906座,配套建设还田管网及储粪池。”调整为“新建主管道27100m、接户管4600m、检查井1045座、沉淀池35座、化粪池41座、排水口35座、水泵24台,铺设砼地面3443㎡、沥青路面2181㎡、电缆4300m,设置污水标识牌673块、标示桩1380个、仿古收集回收亭18套,修建人行道545㎡、挡墙247m3、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座(地埋式)等。”
七、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由原批复的“估算总投资375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调整为“估算总投资193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254万元、市级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685万元”资金来源要按照要求报县财政局审查,严防增加政府债务。
八、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工期:由原批复的“36个月”调整为“12个月”。
九、节能减排
项目建设过程和运营中,要切实采取措施减轻建筑垃圾、施工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节水、节电等各项节能措施,建立健全施工及营运节能职责分工体系。
十、招投标方案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按程序完善环评等其他前期工作,并根据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估算进一步深化设计,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审批后,工程投资概算及时报我委审批。
原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关于巫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2021-2023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巫山发改审〔2020〕303号)文件由此作废。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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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发改审〔2023〕140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调整巫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2021-2023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调整巫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2021-2023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巫山环函〔2023〕50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3〕7号),经委托天和 (略) 咨询评估,结合评估意见及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会审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调整后的项目名称:由原批复的“巫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2021-2023年)”调整为“巫山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项目代码:2020-*-77-01-*
三、项目法人: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四、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地点:由原批复的“巫山县庙宇镇、大昌镇、福田镇、龙溪镇、双龙镇、骡坪镇、抱龙镇、官渡镇、巫峡镇、红椿乡、两坪乡、曲尺乡、大溪乡、当阳乡、竹贤乡”调整为“巫山县抱龙镇、庙宇镇、福田镇、骡坪镇、三溪乡、竹贤乡、两坪乡、金坪乡等”。
五、项目性质:新建
六、调整后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由原批复的“项目通过纳管处理、集中处理、分散处理方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整治。其中纳管处理方式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DN300管网10.1km;集中处理方式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6座(其中设计规模10m3/d一体化设施13座,设计处理规模20m3/d一体化设施3座),配套修建1.5m3隔油池196座、2m3化粪池196座;分散处理方式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m3三格化粪池906座,配套建设还田管网及储粪池。”调整为“新建主管道27100m、接户管4600m、检查井1045座、沉淀池35座、化粪池41座、排水口35座、水泵24台,铺设砼地面3443㎡、沥青路面2181㎡、电缆4300m,设置污水标识牌673块、标示桩1380个、仿古收集回收亭18套,修建人行道545㎡、挡墙247m3、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座(地埋式)等。”
七、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由原批复的“估算总投资375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调整为“估算总投资193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254万元、市级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685万元”资金来源要按照要求报县财政局审查,严防增加政府债务。
八、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工期:由原批复的“36个月”调整为“12个月”。
九、节能减排
项目建设过程和运营中,要切实采取措施减轻建筑垃圾、施工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节水、节电等各项节能措施,建立健全施工及营运节能职责分工体系。
十、招投标方案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按程序完善环评等其他前期工作,并根据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估算进一步深化设计,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审批后,工程投资概算及时报我委审批。
原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关于巫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2021-2023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巫山发改审〔2020〕303号)文件由此作废。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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