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盛泰煤业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盛泰煤业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晋市审管批〔2023〕186号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山西煤炭运销 (略)

18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山西煤炭运销 (略) :

你公司申报的《山西煤炭运销 (略) 18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略) 生态环境规划 (略) 于2023年3月8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山西煤炭运销 (略) 18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位于山西晋东煤炭基地晋城矿区内,行政区 (略) (略) 管辖。 (略) 能源局以晋能源煤技发〔2022〕33号文批复同意盛泰煤业生产能力由120万吨/年提升至180万吨/年,开采3、15号煤层,井田面积维持14.5541km2。本项目利用现有工业场地、风井场地、井筒及现有地面生产系统、给排水供电系统、辅助公用工程系统、环保设施等,不新增占地,新建矸石井下回填系统,新增地面矸石充填站;开采方式继续采用长壁式一次采全高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井服务年限24a。该项目总投资12132.15万元,环保投资845万元。

2011年9月29日, (略) 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1〕2149号文对《山西煤炭运销 (略) 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批准开采3-15号煤层。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首采区发生变更, (略) 环境 (略) 环审〔2017〕66号文对《山西煤炭运销 (略) 120万t/a矿井首采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17年9月11日, (略) 环境保护局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山西晋东煤炭基地晋城矿区总体规划》,盛泰煤业位于地方煤矿整合区。2022年7月5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 (略) 已批复产能核增煤矿和停缓建煤矿纳入矿区总划调整的承诺函》,承诺将盛泰煤业纳入调整后的晋城矿区规划中,并按照国家时限要求完成规划调整和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

(略) 生态环境规划 (略) 《关于山西煤炭运销 (略) 18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研函〔2023〕44号)的评估结论,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符合环境可行性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你公司在项目的建设、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做好以下各项环保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落实“以新带老”环境保护措施。针对现有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加以整治,增加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生态环境的跟踪监测,制定完善的自行监测计划。

(二)加强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耕地及林地的巡查力度,出现裂缝及时充填平整,对受损土壤培肥、修整,对受损的树木及时扶正树体,适时进行抚育管理,保证耕地不减少、地力等级不降低,保证树木正常生长。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对井田范围内地面各建(构)筑物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不得越界开采。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居民饮用水井进行监控,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大气防治优化措施,该项目新增矸石井下充填系统,矸石筛分破碎粉尘环节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确保粉尘排放浓度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限值要求;水泥储料仓输送储存经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确保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产生环节延用现有环保措施。井筒保温和地面建构筑物采暖采用燃气锅炉,并使用空气源热泵提供洗浴热水。不得使用燃煤锅炉。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矿井水经处理后优先回用,剩余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的要求,全盐量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要求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补水;锅炉废水收集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洒水抑尘;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确保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次生环境问题发生。矸石井下充填系统建成后,矸石全部回填井下废弃旧巷道;筛分车间、转载楼除尘灰掺入成品煤销售;矸石筛分破碎、水泥输送储存除尘灰作为原料返回生产工序;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后掺入洗煤厂成品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 (略) (略) 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七)按照承诺于2024年6月底前建成矸石井下充填系统,严格按《报告书》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矸石井下充填系统建设,届时矸石全部充填井下,过渡期矸石 (略) 亿尔工贸有限司煤矸石土地整治项目进行综合利用。

(八)严格项目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强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颗粒物1.216t/a,氮氧化物0.758t/a,化学需氧量5.375t/a,氨氮0.068t/a。

(九)其它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仍按照晋环函〔2011〕2149号文、晋市环审〔2017〕66号执行。待晋城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及矿区规划环评完成后,须对照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调整本项目相关环评要求。

三、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四、做好信息公开。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须将环保设施同主体工程一并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按照相关规定报应急管理部门审查批准;需要申领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规定申领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要逐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可,项目建成后,要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六、你公司 (略) 生态环境局施工和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要求,做好后续环境管理有关工作。

七、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本批复及建设单位承诺书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环评报告、项目单位承诺的有关内容及时核查,若发现企业存在未批先建、环评报告与实际不符造成环境危害等问题以及未履行承诺的其他情况,根据《 (略) 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有关要求,请于5个 (略) 行政审批部门提出撤销审批建议;并对项目单位失信行为报信用主管部门联合惩戒、对编制单位失信行为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予以打分。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应急管理局。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印发


晋市审管批〔2023〕186号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山西煤炭运销 (略)

18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山西煤炭运销 (略) :

你公司申报的《山西煤炭运销 (略) 18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略) 生态环境规划 (略) 于2023年3月8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山西煤炭运销 (略) 18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位于山西晋东煤炭基地晋城矿区内,行政区 (略) (略) 管辖。 (略) 能源局以晋能源煤技发〔2022〕33号文批复同意盛泰煤业生产能力由120万吨/年提升至180万吨/年,开采3、15号煤层,井田面积维持14.5541km2。本项目利用现有工业场地、风井场地、井筒及现有地面生产系统、给排水供电系统、辅助公用工程系统、环保设施等,不新增占地,新建矸石井下回填系统,新增地面矸石充填站;开采方式继续采用长壁式一次采全高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井服务年限24a。该项目总投资12132.15万元,环保投资845万元。

2011年9月29日, (略) 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1〕2149号文对《山西煤炭运销 (略) 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批准开采3-15号煤层。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首采区发生变更, (略) 环境 (略) 环审〔2017〕66号文对《山西煤炭运销 (略) 120万t/a矿井首采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17年9月11日, (略) 环境保护局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山西晋东煤炭基地晋城矿区总体规划》,盛泰煤业位于地方煤矿整合区。2022年7月5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 (略) 已批复产能核增煤矿和停缓建煤矿纳入矿区总划调整的承诺函》,承诺将盛泰煤业纳入调整后的晋城矿区规划中,并按照国家时限要求完成规划调整和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

(略) 生态环境规划 (略) 《关于山西煤炭运销 (略) 18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研函〔2023〕44号)的评估结论,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符合环境可行性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你公司在项目的建设、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做好以下各项环保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落实“以新带老”环境保护措施。针对现有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加以整治,增加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生态环境的跟踪监测,制定完善的自行监测计划。

(二)加强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耕地及林地的巡查力度,出现裂缝及时充填平整,对受损土壤培肥、修整,对受损的树木及时扶正树体,适时进行抚育管理,保证耕地不减少、地力等级不降低,保证树木正常生长。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对井田范围内地面各建(构)筑物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不得越界开采。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居民饮用水井进行监控,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大气防治优化措施,该项目新增矸石井下充填系统,矸石筛分破碎粉尘环节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确保粉尘排放浓度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限值要求;水泥储料仓输送储存经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确保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产生环节延用现有环保措施。井筒保温和地面建构筑物采暖采用燃气锅炉,并使用空气源热泵提供洗浴热水。不得使用燃煤锅炉。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矿井水经处理后优先回用,剩余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的要求,全盐量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要求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补水;锅炉废水收集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洒水抑尘;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确保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次生环境问题发生。矸石井下充填系统建成后,矸石全部回填井下废弃旧巷道;筛分车间、转载楼除尘灰掺入成品煤销售;矸石筛分破碎、水泥输送储存除尘灰作为原料返回生产工序;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后掺入洗煤厂成品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 (略) (略) 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七)按照承诺于2024年6月底前建成矸石井下充填系统,严格按《报告书》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矸石井下充填系统建设,届时矸石全部充填井下,过渡期矸石 (略) 亿尔工贸有限司煤矸石土地整治项目进行综合利用。

(八)严格项目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强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颗粒物1.216t/a,氮氧化物0.758t/a,化学需氧量5.375t/a,氨氮0.068t/a。

(九)其它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仍按照晋环函〔2011〕2149号文、晋市环审〔2017〕66号执行。待晋城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及矿区规划环评完成后,须对照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调整本项目相关环评要求。

三、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四、做好信息公开。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须将环保设施同主体工程一并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按照相关规定报应急管理部门审查批准;需要申领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规定申领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要逐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可,项目建成后,要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六、你公司 (略) 生态环境局施工和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要求,做好后续环境管理有关工作。

七、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本批复及建设单位承诺书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环评报告、项目单位承诺的有关内容及时核查,若发现企业存在未批先建、环评报告与实际不符造成环境危害等问题以及未履行承诺的其他情况,根据《 (略) 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有关要求,请于5个 (略) 行政审批部门提出撤销审批建议;并对项目单位失信行为报信用主管部门联合惩戒、对编制单位失信行为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予以打分。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应急管理局。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印发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