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泽州产业园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泽州县南村绿色智能铸造创新产业园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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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泽州产业园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泽州县南村绿色智能铸造创新产业园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泽州产业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泽州县南村绿色智能铸造创新产业园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中晟 (略) 于2023年5月19日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泽州县南村绿色智能铸造创新产业园创新中心项目位于南村绿色智能铸造创新产业园 1-9-1 地块,占地约 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1260平方米(其中利用爱司凯 3D 打印中心厂房一层西侧 560平方米,新建厂房 7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 条熔模精铸中试流水线和 1 条树脂砂砂铸中试流水线,环保工程及配套的辅助设施。建成后规模为年生产 550t金属铸件样件。该项目总投资 400 万元,环保投资 40 万元,环保投资占比 10%。

(略) 中晟 (略) 文件《关于《泽州县南村绿色智能铸造创新产业园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中晟城评估【2023】3号)中的评估结论,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符合环境可行性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环评报告表要求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及运行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物料储存转运过程必须采取封闭措施,不得直卸落到地面,卸灰后除尘灰暂存于全封闭的一般固废库,定期密 (略) (略) 用于生产水泥稳定土;地面积尘及时清理,进出厂道路定时洒水抑尘,保持清洁。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中频炉循环冷却水每年定期更换一次,用于园区道路洒水,无废水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由运营中心统一送南村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收集的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四)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该项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施,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风机加装消音器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噪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举措,划分辅料库、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熔炼浇注区为一般防渗区;厂区其他位置为简单防渗区。

三、你单位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项目实施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可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要按照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后续环境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本批复及建设单位承诺书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环评报告、项目单位承诺的有关内容及时核查,若发现企业存在环评报告与实际不符造成环境危害等问题以及未履行承诺的其他情况,根据《 (略) 城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有关要求,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城区行政审批部门提出撤销审批建议;并对项目单位失信行为报信用主管部门联合惩戒、对编制单位失信行为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予以打分。

(略) 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泽州产业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泽州县南村绿色智能铸造创新产业园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中晟 (略) 于2023年5月19日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泽州县南村绿色智能铸造创新产业园创新中心项目位于南村绿色智能铸造创新产业园 1-9-1 地块,占地约 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1260平方米(其中利用爱司凯 3D 打印中心厂房一层西侧 560平方米,新建厂房 7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 条熔模精铸中试流水线和 1 条树脂砂砂铸中试流水线,环保工程及配套的辅助设施。建成后规模为年生产 550t金属铸件样件。该项目总投资 400 万元,环保投资 40 万元,环保投资占比 10%。

(略) 中晟 (略) 文件《关于《泽州县南村绿色智能铸造创新产业园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中晟城评估【2023】3号)中的评估结论,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符合环境可行性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环评报告表要求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及运行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物料储存转运过程必须采取封闭措施,不得直卸落到地面,卸灰后除尘灰暂存于全封闭的一般固废库,定期密 (略) (略) 用于生产水泥稳定土;地面积尘及时清理,进出厂道路定时洒水抑尘,保持清洁。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中频炉循环冷却水每年定期更换一次,用于园区道路洒水,无废水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由运营中心统一送南村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收集的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四)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该项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施,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风机加装消音器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噪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举措,划分辅料库、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熔炼浇注区为一般防渗区;厂区其他位置为简单防渗区。

三、你单位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项目实施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可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要按照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后续环境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本批复及建设单位承诺书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环评报告、项目单位承诺的有关内容及时核查,若发现企业存在环评报告与实际不符造成环境危害等问题以及未履行承诺的其他情况,根据《 (略) 城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有关要求,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城区行政审批部门提出撤销审批建议;并对项目单位失信行为报信用主管部门联合惩戒、对编制单位失信行为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予以打分。

(略) 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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