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茂业电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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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茂业电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茂业电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清溪镇重河鸿运街28号1栋302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迁改扩建)属于迁改扩建项目, (略) (略) 清溪镇重河鸿运街28号1栋302室(东经114°10′28.572″,北纬22°50′54.8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0;经营范围是:制造业。(法律、行政 (略) 决定禁止或者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迁改扩建后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1470m2,建筑面积为1470m2,项目主要从事数据线的加工生产,年产数据线80万条。项目拟定员工23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标 (略) 政下水管网,最终引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废气:焊接工序集气装置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15m,排气筒编号:DA002;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15m,排气筒编号:DA001。 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公众参与情况 无需开展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清溪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
初步审查意见 一、环评文件对项目与《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8〕295号)和《关于优化调整的通知》(东环〔2020〕113号)等文件的相符性分析不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三、环境保护目标分析不全。 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茂业电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清溪镇重河鸿运街28号1栋302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迁改扩建)属于迁改扩建项目, (略) (略) 清溪镇重河鸿运街28号1栋302室(东经114°10′28.572″,北纬22°50′54.8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0;经营范围是:制造业。(法律、行政 (略) 决定禁止或者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迁改扩建后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1470m2,建筑面积为1470m2,项目主要从事数据线的加工生产,年产数据线80万条。项目拟定员工23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标 (略) 政下水管网,最终引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废气:焊接工序集气装置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15m,排气筒编号:DA002;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15m,排气筒编号:DA001。 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公众参与情况 无需开展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清溪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
初步审查意见 一、环评文件对项目与《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8〕295号)和《关于优化调整的通知》(东环〔2020〕113号)等文件的相符性分析不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三、环境保护目标分析不全。 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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