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砀山县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周寨生态循环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砀山县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周寨生态循环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砀山县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周寨生态循环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砀山县 (略) 《周寨生态循环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周寨生态循环产业园项目 | ||
建设地点: | 砀山县周寨镇吴庄村 | ||
建设单位: | 砀山县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蓝之源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6.26 |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收购程丽丽养殖场项目、萌翰鸭棚场地建设项目等,年出栏肉鸭约10万只,新增建设配套粪污处置工程,新增建设饲料加工工程,新建钢结构库房约6000平方米;并完善生产用房、供电、供暖、给排水、消防、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沼液暂存池;软水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水排入厂区沼液暂存池;洗消废水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沼液暂存池;沼液用于周边果林施肥。 (2)营运期废气:卸料粉尘经集气罩+脉冲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工艺粉尘集气罩+脉冲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出料、装车、打包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沼气锅炉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器+8m排气筒排放(DA004、DA005);厌氧发酵恶臭密闭负压收集+生物除臭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 (3)营运期噪声:项目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营运期固废:沼渣用于果林施肥;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原料中筛选杂质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棉纱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砀山县 (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邮箱: | ??*@*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关于砀山县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周寨生态循环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砀山县 (略) 《周寨生态循环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周寨生态循环产业园项目 | ||
建设地点: | 砀山县周寨镇吴庄村 | ||
建设单位: | 砀山县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蓝之源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6.26 |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收购程丽丽养殖场项目、萌翰鸭棚场地建设项目等,年出栏肉鸭约10万只,新增建设配套粪污处置工程,新增建设饲料加工工程,新建钢结构库房约6000平方米;并完善生产用房、供电、供暖、给排水、消防、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沼液暂存池;软水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水排入厂区沼液暂存池;洗消废水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沼液暂存池;沼液用于周边果林施肥。 (2)营运期废气:卸料粉尘经集气罩+脉冲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工艺粉尘集气罩+脉冲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出料、装车、打包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沼气锅炉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器+8m排气筒排放(DA004、DA005);厌氧发酵恶臭密闭负压收集+生物除臭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 (3)营运期噪声:项目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营运期固废:沼渣用于果林施肥;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原料中筛选杂质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棉纱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砀山县 (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邮箱: | ??*@*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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