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1#装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1#装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 (略) 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1#装置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 (略)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中创新路以南,海港路以东。
建设内容:根据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情况,厂区污水处理量即将达到满负荷状态,建设单位拟将1#装置由原有1500m3/d的处理规模扩建至3500m3/d。1#装置改扩建后共分为两个系列,其中系列1接收较难生化污水,处理规模为2000m3/d,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生物池+斜板沉淀池+二级AO生物池+磁絮凝+连续砂滤+臭氧催化氧化”工艺。系列2接收易生化污水,处理规模为1500m3/d,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生物池+MBR膜池+纳滤”工艺。系列1、系列2排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99-2015)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景观湿地环境用水标准限值。本项目拟于2023年8月开工建设,2024年5月竣工。
主要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
(1)主要环保措施
①废气:本项目集水池、事故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生化池缺氧段、二级A/O缺氧段、污泥储池采取加盖引风收集,污泥脱水间、污泥间封闭引风收集,恶臭气体引至生物除臭系统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A/O生化池好氧段、二级A/O好氧段、MBR池体等露天设置,磁絮凝装置、动态流砂滤器、纳滤装置等均位于封闭车间内,该部分污水处理单元产生的废气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②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纳滤装置分离排浓水、污泥浓缩排水均进入1#装置进行处理。1#装置系列1、系列2排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99-2015)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景观湿地环境用水标准限值。
③地下水及土壤:项目在污染源头切实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禁生产生活废水随意排放,通过规划布局调整结构来控制污染。场地内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的防渗标准,防渗目标及防渗分区明确。
④噪声:新增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罩、软连接,泵设置于室内、泵坑内。
⑤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液、废试剂瓶、废纳滤元件和废滤芯均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产生的污泥经危险特性鉴别后,若属于危险废物,则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交污泥处理单位处置。
(2)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均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工程投产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1#装置排水与污水处理厂现有排水混合后进入南港工业区湿地工程,湿地出水通过排海泵站经排海管线深海排放,南港工业区湿地工程和深海排放工程能够满足本污水处理厂排水依托需求,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厂界噪声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在保证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预计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范围内污染物下渗现象,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在设计中充分考虑到可能的风险事故,并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管理,在落实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控。
环评报告书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当前 (略) 的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拟建地区具备建设的环境条件,选址可行。项目污水处理工艺稳定可靠,污水处理厂出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景观湿地环境用水标准限值,进入南港工业区湿地,之后通过排海泵站经排海管线深海排放,去向合理。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可行,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做到合理处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环境风险可以防控。拟建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环保标准规定的限值内,并具有环境正效益。拟建项目在落实本环评中各项环保措施,具备环境可行性。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或其他可能受到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http://**_*.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全文的网络链接下载查看电子版报告书或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并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合理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天津 (略)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海港路与创新路交口西南角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22-*
(2)环评单位:联合泰泽 (略)
单位地址: (略) 和平区曲阜道80号联合信用大厦六层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2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4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1#装置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 (略)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中创新路以南,海港路以东。
建设内容:根据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情况,厂区污水处理量即将达到满负荷状态,建设单位拟将1#装置由原有1500m3/d的处理规模扩建至3500m3/d。1#装置改扩建后共分为两个系列,其中系列1接收较难生化污水,处理规模为2000m3/d,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生物池+斜板沉淀池+二级AO生物池+磁絮凝+连续砂滤+臭氧催化氧化”工艺。系列2接收易生化污水,处理规模为1500m3/d,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生物池+MBR膜池+纳滤”工艺。系列1、系列2排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99-2015)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景观湿地环境用水标准限值。本项目拟于2023年8月开工建设,2024年5月竣工。
主要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
(1)主要环保措施
①废气:本项目集水池、事故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生化池缺氧段、二级A/O缺氧段、污泥储池采取加盖引风收集,污泥脱水间、污泥间封闭引风收集,恶臭气体引至生物除臭系统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A/O生化池好氧段、二级A/O好氧段、MBR池体等露天设置,磁絮凝装置、动态流砂滤器、纳滤装置等均位于封闭车间内,该部分污水处理单元产生的废气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②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纳滤装置分离排浓水、污泥浓缩排水均进入1#装置进行处理。1#装置系列1、系列2排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99-2015)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景观湿地环境用水标准限值。
③地下水及土壤:项目在污染源头切实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禁生产生活废水随意排放,通过规划布局调整结构来控制污染。场地内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的防渗标准,防渗目标及防渗分区明确。
④噪声:新增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罩、软连接,泵设置于室内、泵坑内。
⑤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液、废试剂瓶、废纳滤元件和废滤芯均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产生的污泥经危险特性鉴别后,若属于危险废物,则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交污泥处理单位处置。
(2)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均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工程投产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1#装置排水与污水处理厂现有排水混合后进入南港工业区湿地工程,湿地出水通过排海泵站经排海管线深海排放,南港工业区湿地工程和深海排放工程能够满足本污水处理厂排水依托需求,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厂界噪声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在保证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预计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范围内污染物下渗现象,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在设计中充分考虑到可能的风险事故,并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管理,在落实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控。
环评报告书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当前 (略) 的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拟建地区具备建设的环境条件,选址可行。项目污水处理工艺稳定可靠,污水处理厂出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景观湿地环境用水标准限值,进入南港工业区湿地,之后通过排海泵站经排海管线深海排放,去向合理。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可行,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做到合理处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环境风险可以防控。拟建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环保标准规定的限值内,并具有环境正效益。拟建项目在落实本环评中各项环保措施,具备环境可行性。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或其他可能受到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http://**_*.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全文的网络链接下载查看电子版报告书或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并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合理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天津 (略)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海港路与创新路交口西南角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22-*
(2)环评单位:联合泰泽 (略)
单位地址: (略) 和平区曲阜道80号联合信用大厦六层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2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4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