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辉市唐庄镇卫生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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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卫辉市唐庄镇卫生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一、项目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2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原为 (略) (略) (略) 办公楼,根据《 (略)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现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因此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0 (略) (略) 委托,河南 (略) (我单位)开展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地块描述

调查地 (略) (略) 唐庄镇107国道以北,桃园西路以西。地块中心坐标点为东经113.*°,北纬35.*°。占地面积共12035.73m2。地块调查范围四至:地块东至桃园西路,西至温康社区,南至107国道,北至温康社区。

三、工作过程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30日对调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了解地块面积、拐点坐标及用地变迁和周边企业信息;2023年03月22日对调查地块内及周边进行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通过拍照及访谈的方式进一步了解地块的历史变迁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1998年之前为农田,1998 (略) 。1998年~2008年调查地块内 (略) (略) 办公楼,中部为 (略) 楼,其余部分为绿化和空地(临时停车)。2008年~2016年调查地块内为发生变化。2016年~2021年调查地块内西南部建设车棚,存放电动车等,其余部分未发生变化。2021年~2022年地块 (略) 拆除, (略) (略) 办公楼,其余部分为空地。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 (略) (略) 办公楼, (略) 大楼主体工程基本建设完成,东部建设项目部,南部和西部为空地,部分区域硬化,存放建筑工具及器材。地块内裸露土壤颜色正常,无异味,未发现污染痕迹。通过对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的区域分析,未发现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的污染源。

2023年03月31日汇总工作成果,最终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四、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走访调查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和输送;不涉及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因此可 (略)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要求及综合分析判断,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满足规划用地开发利用需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日期:2023年07月03至2023年08月03日

联系人:朱利鹏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青城路北端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联系

, (略)

一、项目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2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原为 (略) (略) (略) 办公楼,根据《 (略)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现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因此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0 (略) (略) 委托,河南 (略) (我单位)开展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地块描述

调查地 (略) (略) 唐庄镇107国道以北,桃园西路以西。地块中心坐标点为东经113.*°,北纬35.*°。占地面积共12035.73m2。地块调查范围四至:地块东至桃园西路,西至温康社区,南至107国道,北至温康社区。

三、工作过程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30日对调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了解地块面积、拐点坐标及用地变迁和周边企业信息;2023年03月22日对调查地块内及周边进行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通过拍照及访谈的方式进一步了解地块的历史变迁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1998年之前为农田,1998 (略) 。1998年~2008年调查地块内 (略) (略) 办公楼,中部为 (略) 楼,其余部分为绿化和空地(临时停车)。2008年~2016年调查地块内为发生变化。2016年~2021年调查地块内西南部建设车棚,存放电动车等,其余部分未发生变化。2021年~2022年地块 (略) 拆除, (略) (略) 办公楼,其余部分为空地。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 (略) (略) 办公楼, (略) 大楼主体工程基本建设完成,东部建设项目部,南部和西部为空地,部分区域硬化,存放建筑工具及器材。地块内裸露土壤颜色正常,无异味,未发现污染痕迹。通过对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的区域分析,未发现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的污染源。

2023年03月31日汇总工作成果,最终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四、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走访调查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和输送;不涉及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因此可 (略)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要求及综合分析判断,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满足规划用地开发利用需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日期:2023年07月03至2023年08月03日

联系人:朱利鹏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青城路北端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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