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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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大数据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略) 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全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由职业者中从事大数据系统研发、分析应用等大数据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根据《 (略) 大数据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略) 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规定〉和〈 (略) 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数发〔2021〕3号),参加各层级职称考试的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规定申报年限内(从报考年度向前起算)年度考核应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申报工程师职称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四)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考 (略) 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5年。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取得工程师职称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破格申报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除具备基本条件外,一般应取得工程师职称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制开发的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新平台、新系统、新技术、新设备等, (略) 级以上重点项目、课题,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市属及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前3位主要完成人,研制开发的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新平台、新系统、新技术、新设备等, (略) 级以上重点项目、课题,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也可申报。

②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大数据及相关专业发明专利,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2项以上大数据及相关专业发明专利,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

③作为第一完成人,承担的大数据 (略) 级以上重点项目技术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创新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推广使用。

④作为第一完成人,编写大数据 (略) 级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且已颁布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写大数据 (略) 级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2项以上,且已颁布实施。

⑤作为主要完成人,大数据及相关专 (略) 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⑥作为第一完成人,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大数据及相关专业论文;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数据及相关专业著作、教材。

⑦作为第一完成人,在市级以上大数据及相关专业重点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市级以上大数据及相关专业重点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在省级以上大数据及相关专业重点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

(略) 级以上党委、 (略) 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或获得2名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联合推荐。

(略) 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参加职称考试。

报名条件中,凡涉及申报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专业设置、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

1.专业设置:大数据系统研发、大数据分析应用。

2.考试科目:《大数据工程专业知识和实务》一个科目,考试满分100分。

3.考试形式:全省统一出题、统一时间上机考试。

四、知识大纲及样题

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知识大纲等相关内 (略) 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发布。

五、考试时间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7月10日9:30至7月21日下午17:00。

2.报名审核时间:7月10日9:30至7月28日下午17:00。

3.缴费时间:审核通过之日起至7月31日下午17:00。

4.考试时间:8月12日下午14:00—16:00。

5.考试地点: (略) (具体考点地址见准考证书)。

六、考试报名流程

(一)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

1.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报名,负责对本单位报名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对申请人所填报《 (略) 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附件)的信息逐一核实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 (略) 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审核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工作单位初审通过后,由主管部门进行复核并在《 (略) 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内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初审材料包括:(1)《 (略) 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2)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证明材料;(3)身份证件;(4)继续教育证明材料;(5)职称证书(申报高级工程师须提供);(6)其它申请人认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2.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申报单位、印章等信息要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单位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或者俗称。

(二)考生网上注册及报名

各单位初审后考 (略) 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按照网站要求进行个人注册和报名,同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略) 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近期免冠照片、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职称证书等)。

(三)复审

采用分级审核方式进行,即省大数据 (略) 属企事业单位报名考生,各市大数据局 (略) 企事业单位报名考生以及辖区内自由职业者的报名考生。

(四)继续教育

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规定,自2022年起,职称考试和申报评审 (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出具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系统以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考生注册时须认真核实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每人60元,由考生自行网上缴纳。考生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考试费用。

七、合格确认及证书颁发

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考试合格者,即取得相应级别的职称,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大数据局联合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高级工程师考试合格且符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可在有效期内申报评审。

考试期间,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组织工作。

咨询电话:

省 属 0531-*

(略) 0531-*

(略) 0532-*、*

(略) 0533-*、*

(略) 0632-*

(略) 0546-*、*

(略) 0535-*、*

(略) 0536-*

(略) 0537-*

(略) 0538-*

(略) 0631-*

(略) 0633-*、*

(略) 0539-*

(略) 0534-*、*

(略) 0635-*

(略) 0543-*

(略) 0530-*、*


附件: (略) 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xlsx



(略) 大数据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市大数据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略) 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全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由职业者中从事大数据系统研发、分析应用等大数据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根据《 (略) 大数据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略) 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规定〉和〈 (略) 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数发〔2021〕3号),参加各层级职称考试的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规定申报年限内(从报考年度向前起算)年度考核应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申报工程师职称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四)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考 (略) 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5年。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取得工程师职称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破格申报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除具备基本条件外,一般应取得工程师职称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制开发的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新平台、新系统、新技术、新设备等, (略) 级以上重点项目、课题,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市属及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前3位主要完成人,研制开发的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新平台、新系统、新技术、新设备等, (略) 级以上重点项目、课题,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也可申报。

②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大数据及相关专业发明专利,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2项以上大数据及相关专业发明专利,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

③作为第一完成人,承担的大数据 (略) 级以上重点项目技术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创新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推广使用。

④作为第一完成人,编写大数据 (略) 级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且已颁布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写大数据 (略) 级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2项以上,且已颁布实施。

⑤作为主要完成人,大数据及相关专 (略) 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⑥作为第一完成人,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大数据及相关专业论文;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数据及相关专业著作、教材。

⑦作为第一完成人,在市级以上大数据及相关专业重点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市级以上大数据及相关专业重点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在省级以上大数据及相关专业重点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

(略) 级以上党委、 (略) 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或获得2名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联合推荐。

(略) 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参加职称考试。

报名条件中,凡涉及申报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专业设置、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

1.专业设置:大数据系统研发、大数据分析应用。

2.考试科目:《大数据工程专业知识和实务》一个科目,考试满分100分。

3.考试形式:全省统一出题、统一时间上机考试。

四、知识大纲及样题

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知识大纲等相关内 (略) 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发布。

五、考试时间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7月10日9:30至7月21日下午17:00。

2.报名审核时间:7月10日9:30至7月28日下午17:00。

3.缴费时间:审核通过之日起至7月31日下午17:00。

4.考试时间:8月12日下午14:00—16:00。

5.考试地点: (略) (具体考点地址见准考证书)。

六、考试报名流程

(一)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

1.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报名,负责对本单位报名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对申请人所填报《 (略) 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附件)的信息逐一核实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 (略) 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审核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工作单位初审通过后,由主管部门进行复核并在《 (略) 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内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初审材料包括:(1)《 (略) 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2)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证明材料;(3)身份证件;(4)继续教育证明材料;(5)职称证书(申报高级工程师须提供);(6)其它申请人认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2.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申报单位、印章等信息要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单位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或者俗称。

(二)考生网上注册及报名

各单位初审后考 (略) 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按照网站要求进行个人注册和报名,同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略) 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近期免冠照片、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职称证书等)。

(三)复审

采用分级审核方式进行,即省大数据 (略) 属企事业单位报名考生,各市大数据局 (略) 企事业单位报名考生以及辖区内自由职业者的报名考生。

(四)继续教育

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规定,自2022年起,职称考试和申报评审 (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出具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系统以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考生注册时须认真核实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每人60元,由考生自行网上缴纳。考生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考试费用。

七、合格确认及证书颁发

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考试合格者,即取得相应级别的职称,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大数据局联合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高级工程师考试合格且符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可在有效期内申报评审。

考试期间,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组织工作。

咨询电话:

省 属 0531-*

(略) 0531-*

(略) 0532-*、*

(略) 0533-*、*

(略) 0632-*

(略) 0546-*、*

(略) 0535-*、*

(略) 0536-*

(略) 0537-*

(略) 0538-*

(略) 0631-*

(略) 0633-*、*

(略) 0539-*

(略) 0534-*、*

(略) 0635-*

(略) 0543-*

(略) 0530-*、*


附件: (略) 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xlsx



(略) 大数据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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