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3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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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7月3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7-03
  •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2023年7月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1

项目名称

富乐华半导体功率模块基板智能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东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达路18号

建设单位

江苏富乐华半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 (略)

项目概况

江苏富乐华半 (略) 在东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达路18号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400万元)建设富乐华半导体功率模块基板智能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投产后年产功率模块覆铜陶瓷载板480万片,全厂年产半导体功率模块基板50万枚、半导体功率模块DBC基板1200万片、功率模块覆铜陶瓷载板480万枚。项目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高能耗设备及工艺,不得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落后产品。项目所有表面处理生产线均为自身产品配套,不得对外进行加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生产工艺与装备、资源能源利用、污染物产生量和废物回收利用等指标均应达到《清洁生产标准印制电路板制造业》(HJ450-2008)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建设单位应密切跟踪电镀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发展动向,在新的无氰电镀技术成熟时应代替现有的含氰电镀工艺。代替前的所有含氰电镀生产线须采用全自动全封闭生产线。

2、强化废水收集处理,确保不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1)进一步优化项目营运用水和废水处理回用方案,提高废水回用率,最大限度减少新鲜水消耗量和废水排放量。根据“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规划、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严禁生产废水、冲洗废水混入清下水管网。

2)项目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方案。①一般清洗废水经中水回用系统(调匀槽1+物化槽+物化沉淀槽+砂滤器+袋式过滤器+超滤膜分离器+保安过滤器+RO分离器)预处理后,部分废水经过回用水制备纯水系统(砂滤+活性炭过滤+滤芯过滤+二级RO)处理后,回用于工艺的指定工序,剩余部分废水接管排放处理;②含氰清洗废水依托现有的含氰废水处理系统(采用调匀槽+二级破氰氧化处理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20m3/d)预处理后与含镍清洗废水一并经化学镍清洗废水系统(调匀槽+芬顿氧化槽+二级物化沉淀+砂滤+镍树脂吸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30m3/d)预处理;③含银清洗废水依托现有含银废水处理系统(调匀槽+芬顿氧化槽+一级物化沉淀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303/d)预处理;④含氨废水经磷酸铵镁脱氮法预处理后与含氮清洗废水、含氨废气处理废水一并经含氨清洗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酸洗槽+物化反应沉淀槽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在原有10m3/d基础上扩建至20m3/d);⑤酸性废水及碱性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显影去膜废水一并经显影去膜废液处理系统(采用酸化槽+物化反应沉淀槽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在原有10m3/d基础上扩建至80m3/d)预处理;以上分别处理后废水、与研磨废水、有机清洗废水、冷却水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吸收塔排水、槽体清洗废水、回用水制备纯水浓水、纯水制备设备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采用调匀槽+二级物化沉淀+中和+清水池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在原有750m3/d基础上扩建至900m3/d)处理后的尾水,与自来水制备浓水及经预处理后生活污水 (略) (略) 接管标准后,纳管处理达标后外排。

废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有机碳、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总铜接管标准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371-2020)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全盐量接管参 (略) 《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1中特别限值;氨氮、总氮、总磷和动植物油接管标 (略) (略) 接管要求;生产废水中总镍、总银车间废水排放口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371-2020)表1标准,企业废水总接管口执行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中标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2印制电路板双面板的基准排水量要求;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

3、强化废气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1)项目生产中排放的废气须采取分区、分类的收集方式,

①项目盐酸储罐氯化氢大小呼吸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依托现有的二级碱喷淋处理后,利用现有26米高排气筒(FQ-1)外排;②阻焊、烘干过程中油墨挥发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依托现有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的25米高排气筒(FQ-3)外排;③生产线(腐蚀线腐蚀、酸洗工段废气,焊料蚀刻线酸洗工段废气,铜瓷片清洗微蚀、二级药液超声波清洗工段废气,前处理线微蚀、酸洗工段废气,化学镍金微蚀、酸洗、预浸、钯活化、酸浸工段废气、化学镀银微蚀、酸洗工段废气,后处理微蚀、酸洗工段废气,台阶蚀刻线蚀刻废气、酸洗工段废气,蚀刻液再生系统废气)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氯气酸性废气依托现有的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现有的30米高排气筒(FQ-4)外排;④化学镀金产生的含氰废气依托现有的1套“碱吸收+次氯酸钠破氰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的30米高排气筒(FQ-5)外排;⑤焊料蚀刻腐蚀工段产生的含氨废气依托现有的二级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30米高排气筒(FQ-6)外排;⑥喷砂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7)外排;

本项目建成后新增排气筒1个。

上述废气中: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GB21900-2008表6其他镀种(镀铜、镀镍)的基准排气量要求;颗粒物、氯气及非*烷总烃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中标准;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颗粒物、氯气和非*烷总烃等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中限值。

2)科学设计各类废气收集系统,提高收集效率,尽可能减少各类酸雾、VOCs的无组织外排量,危化品仓库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避光措施,同时安装超温报警装置;生产车间、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检修,杜绝跑、冒、滴、漏,保持装置气密性良好;加强管理,操作过程中尽可能密闭,所有操作严格按照既定的规程进行。加强厂区及周界外绿化,控减上述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的外排量。

4、合理布局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声源设备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减震等有效的综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产生的含镍废液、含银废液、含金废液、含镍废水污泥、含银废水污泥、含铜废水污泥、废干膜、废活性炭、蚀刻废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化学品原料废包装材料等所有危险废物均须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确保转运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废铜片、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砂、集尘灰、瓷片包装收集后出售;制氮系统废滤芯、分子筛、氧化铝由设备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收集、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在原有重点防渗区的基础上,将新增的事故应急池、*类化学品仓库区域等场地必须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建设防渗地坪。厂区重点防渗区域采取的防渗措施须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中相关要求,确保建设项目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7、本项目废水、废气处理方案、处理设施须由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确保经济、技术指标合理,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防治,杜绝一切事故隐患。重点关注各类危化品运输、贮存和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管理、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各类危废暂存设施和场所的本质安全设计及规范良性运转、各类危废的处置和转运合法合规性。建议建设单位开展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论证并报应急管理部门。建立严格高效的化学危险品监管体系,确保各类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制订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单元-厂区-园区”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并将本项目的事 (略) 、高 (略) 应急防控体系,实现联防联动。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厂区内须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池及完备的消防水收集系统,事故池容量应充分满足事故应急废水收集要求。建设完备的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的控制、封堵系统。事故池正常工况下应空置,保证生产单元发生事故时,泄露物料或消防、冲洗废水能迅速、安全地集中到事故池,进行必要的处理。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停产,并立即关闭雨水(消防废水)管道阀门,使厂区内事故废水汇入事故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且完成收集池内废水处置后方可恢复生产。

项目不得使用含铅、汞、铬、镉、类金属砷、铊等重金属和放射性原辅材料,不得使用申报原辅材料之外的强毒性、含“三致”及恶臭物质。

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9、、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按《 (略) 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落实有关污染物自动监控措施,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10、结合现有项目,全公司须以厂房1、厂房2、污水处理站、危废仓库、罐区各边界外100米形成的包络线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东台高新区管委会须强化规划管理,今后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各类环境敏感目标。

1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12、建设单位应当对本项目涉及的污染防治设施、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本质安全负责,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安全评价。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公众参与情况

1、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1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进行了报告表全本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项目服务科于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代码

2204-*-89-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

邮 箱:*@*63.com


2023年7月3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7-03
  •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2023年7月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1

项目名称

富乐华半导体功率模块基板智能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东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达路18号

建设单位

江苏富乐华半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 (略)

项目概况

江苏富乐华半 (略) 在东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达路18号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400万元)建设富乐华半导体功率模块基板智能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投产后年产功率模块覆铜陶瓷载板480万片,全厂年产半导体功率模块基板50万枚、半导体功率模块DBC基板1200万片、功率模块覆铜陶瓷载板480万枚。项目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高能耗设备及工艺,不得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落后产品。项目所有表面处理生产线均为自身产品配套,不得对外进行加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生产工艺与装备、资源能源利用、污染物产生量和废物回收利用等指标均应达到《清洁生产标准印制电路板制造业》(HJ450-2008)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建设单位应密切跟踪电镀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发展动向,在新的无氰电镀技术成熟时应代替现有的含氰电镀工艺。代替前的所有含氰电镀生产线须采用全自动全封闭生产线。

2、强化废水收集处理,确保不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1)进一步优化项目营运用水和废水处理回用方案,提高废水回用率,最大限度减少新鲜水消耗量和废水排放量。根据“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规划、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严禁生产废水、冲洗废水混入清下水管网。

2)项目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方案。①一般清洗废水经中水回用系统(调匀槽1+物化槽+物化沉淀槽+砂滤器+袋式过滤器+超滤膜分离器+保安过滤器+RO分离器)预处理后,部分废水经过回用水制备纯水系统(砂滤+活性炭过滤+滤芯过滤+二级RO)处理后,回用于工艺的指定工序,剩余部分废水接管排放处理;②含氰清洗废水依托现有的含氰废水处理系统(采用调匀槽+二级破氰氧化处理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20m3/d)预处理后与含镍清洗废水一并经化学镍清洗废水系统(调匀槽+芬顿氧化槽+二级物化沉淀+砂滤+镍树脂吸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30m3/d)预处理;③含银清洗废水依托现有含银废水处理系统(调匀槽+芬顿氧化槽+一级物化沉淀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303/d)预处理;④含氨废水经磷酸铵镁脱氮法预处理后与含氮清洗废水、含氨废气处理废水一并经含氨清洗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酸洗槽+物化反应沉淀槽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在原有10m3/d基础上扩建至20m3/d);⑤酸性废水及碱性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显影去膜废水一并经显影去膜废液处理系统(采用酸化槽+物化反应沉淀槽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在原有10m3/d基础上扩建至80m3/d)预处理;以上分别处理后废水、与研磨废水、有机清洗废水、冷却水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吸收塔排水、槽体清洗废水、回用水制备纯水浓水、纯水制备设备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采用调匀槽+二级物化沉淀+中和+清水池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在原有750m3/d基础上扩建至900m3/d)处理后的尾水,与自来水制备浓水及经预处理后生活污水 (略) (略) 接管标准后,纳管处理达标后外排。

废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有机碳、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总铜接管标准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371-2020)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全盐量接管参 (略) 《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1中特别限值;氨氮、总氮、总磷和动植物油接管标 (略) (略) 接管要求;生产废水中总镍、总银车间废水排放口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371-2020)表1标准,企业废水总接管口执行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中标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2印制电路板双面板的基准排水量要求;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

3、强化废气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1)项目生产中排放的废气须采取分区、分类的收集方式,

①项目盐酸储罐氯化氢大小呼吸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依托现有的二级碱喷淋处理后,利用现有26米高排气筒(FQ-1)外排;②阻焊、烘干过程中油墨挥发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依托现有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的25米高排气筒(FQ-3)外排;③生产线(腐蚀线腐蚀、酸洗工段废气,焊料蚀刻线酸洗工段废气,铜瓷片清洗微蚀、二级药液超声波清洗工段废气,前处理线微蚀、酸洗工段废气,化学镍金微蚀、酸洗、预浸、钯活化、酸浸工段废气、化学镀银微蚀、酸洗工段废气,后处理微蚀、酸洗工段废气,台阶蚀刻线蚀刻废气、酸洗工段废气,蚀刻液再生系统废气)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氯气酸性废气依托现有的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现有的30米高排气筒(FQ-4)外排;④化学镀金产生的含氰废气依托现有的1套“碱吸收+次氯酸钠破氰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的30米高排气筒(FQ-5)外排;⑤焊料蚀刻腐蚀工段产生的含氨废气依托现有的二级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30米高排气筒(FQ-6)外排;⑥喷砂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7)外排;

本项目建成后新增排气筒1个。

上述废气中: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GB21900-2008表6其他镀种(镀铜、镀镍)的基准排气量要求;颗粒物、氯气及非*烷总烃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中标准;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颗粒物、氯气和非*烷总烃等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中限值。

2)科学设计各类废气收集系统,提高收集效率,尽可能减少各类酸雾、VOCs的无组织外排量,危化品仓库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避光措施,同时安装超温报警装置;生产车间、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检修,杜绝跑、冒、滴、漏,保持装置气密性良好;加强管理,操作过程中尽可能密闭,所有操作严格按照既定的规程进行。加强厂区及周界外绿化,控减上述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的外排量。

4、合理布局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声源设备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减震等有效的综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产生的含镍废液、含银废液、含金废液、含镍废水污泥、含银废水污泥、含铜废水污泥、废干膜、废活性炭、蚀刻废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化学品原料废包装材料等所有危险废物均须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确保转运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废铜片、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砂、集尘灰、瓷片包装收集后出售;制氮系统废滤芯、分子筛、氧化铝由设备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收集、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在原有重点防渗区的基础上,将新增的事故应急池、*类化学品仓库区域等场地必须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建设防渗地坪。厂区重点防渗区域采取的防渗措施须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中相关要求,确保建设项目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7、本项目废水、废气处理方案、处理设施须由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确保经济、技术指标合理,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防治,杜绝一切事故隐患。重点关注各类危化品运输、贮存和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管理、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各类危废暂存设施和场所的本质安全设计及规范良性运转、各类危废的处置和转运合法合规性。建议建设单位开展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论证并报应急管理部门。建立严格高效的化学危险品监管体系,确保各类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制订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单元-厂区-园区”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并将本项目的事 (略) 、高 (略) 应急防控体系,实现联防联动。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厂区内须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池及完备的消防水收集系统,事故池容量应充分满足事故应急废水收集要求。建设完备的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的控制、封堵系统。事故池正常工况下应空置,保证生产单元发生事故时,泄露物料或消防、冲洗废水能迅速、安全地集中到事故池,进行必要的处理。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停产,并立即关闭雨水(消防废水)管道阀门,使厂区内事故废水汇入事故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且完成收集池内废水处置后方可恢复生产。

项目不得使用含铅、汞、铬、镉、类金属砷、铊等重金属和放射性原辅材料,不得使用申报原辅材料之外的强毒性、含“三致”及恶臭物质。

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9、、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按《 (略) 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落实有关污染物自动监控措施,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10、结合现有项目,全公司须以厂房1、厂房2、污水处理站、危废仓库、罐区各边界外100米形成的包络线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东台高新区管委会须强化规划管理,今后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各类环境敏感目标。

1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12、建设单位应当对本项目涉及的污染防治设施、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本质安全负责,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安全评价。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公众参与情况

1、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1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进行了报告表全本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项目服务科于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代码

2204-*-89-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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