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阁南馆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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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阁南馆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天一阁南馆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地块地处 (略) 海曙区月湖街道天一社区,地块北侧隔马衙街为天一阁景区,南侧为豪生大酒店,西侧隔长春路为护城河,东侧隔偃月街为月湖景区。地块面积为43282.5m2(中心纬度:29.*°北,中心经度:121.*°东)),拟建设为天一阁南馆及周边配套设施。

根据人员访谈及历史影像图,该地块原为天一桂井社区宅基地,地块内设有居委会、小学、指月庵(佛教产)、清真寺和军区家属宿舍,1994年,地块内西侧建设为宁波海曙 (略) (海曙区长春路82号),主要从事纺织服饰的仓储和销售;2000年,地块内东侧建设为宁波石浦海味饭店月湖店(海曙区偃月街60号),后更名为宁波石浦大酒店;2010年地块开始进行征收,2012年起,地块内部分宅基地*续进行拆除,拆除平整后临时作为天一阁及月湖景区配套停车场;2014年, (略) 关业后拆除平整,拆除后放置移动板房,供景区工作管理人员办公休息使用,2021年地块内清真寺北侧放置了移动板房,设置为临时医务站,作为周边居民核酸检测点使用。至今,地块内大部分区域为拆除平整状态,地块内现存部分古宅作为文化古迹进行围挡保护,地块总体为待开发状态,拟建设为天一阁南馆及周边配套设施。

我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对地块进行第一阶段调查,对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前期资料的收集。根据结果分析,地块内存在疑似污染源,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2023年4月15日,我公司制定采样分析工作计划,2023年4月18日对地块进行土壤现场采样工作,2023年4月23日对地块进行地下水现场采样工作,地块共设置11个土壤检测点位S1-S11;3个地下水检测点位W1-W3;在地块南侧设置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BJS/BJW;在地块北侧马衙河内设置1个地表水和底泥点位DBW/DN。

调查报告主要结论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调查地块按照分区布点法结合系统随机布点法,对地块内原有企业区域和其他区域进行布点。本次调查在场区范围内设置S1-S11共11个土壤检测点位,W1-W3共3个地下水检测点位,在地块南侧设置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BJS/BJW,在地块北侧马衙河内设置1个地表水和底泥点位DBW/DN。

根据调查结果,调查检测土壤污染物46项,检出土壤污染物7项(分别为镉、铜、镍、铅、砷、汞、石油烃C10-C40)。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各区域采样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调查结果,调查检测地下水污染物46项,检出地下水污染物4项(分别为砷、镉、铅、石油烃C10-C40),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等相关标准。

本次调查实验室间质控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选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为土壤密码平行样比对分析结果评价依据,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Ⅳ类标准限值为地下水密码平行样比对分析结果评价依据,实验室间质控检测结果均满足相关限值,本次调查满足质控要求。

综上,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通过对天一阁南馆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地块开展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土壤及地下水检测报告结果显示:

本项目调查范围内土壤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等相关标准。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地块后续规划使用要求,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该地块可直接作为下一步开发使用。

, (略) , (略) ,海曙区,上海,宁波

天一阁南馆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地块地处 (略) 海曙区月湖街道天一社区,地块北侧隔马衙街为天一阁景区,南侧为豪生大酒店,西侧隔长春路为护城河,东侧隔偃月街为月湖景区。地块面积为43282.5m2(中心纬度:29.*°北,中心经度:121.*°东)),拟建设为天一阁南馆及周边配套设施。

根据人员访谈及历史影像图,该地块原为天一桂井社区宅基地,地块内设有居委会、小学、指月庵(佛教产)、清真寺和军区家属宿舍,1994年,地块内西侧建设为宁波海曙 (略) (海曙区长春路82号),主要从事纺织服饰的仓储和销售;2000年,地块内东侧建设为宁波石浦海味饭店月湖店(海曙区偃月街60号),后更名为宁波石浦大酒店;2010年地块开始进行征收,2012年起,地块内部分宅基地*续进行拆除,拆除平整后临时作为天一阁及月湖景区配套停车场;2014年, (略) 关业后拆除平整,拆除后放置移动板房,供景区工作管理人员办公休息使用,2021年地块内清真寺北侧放置了移动板房,设置为临时医务站,作为周边居民核酸检测点使用。至今,地块内大部分区域为拆除平整状态,地块内现存部分古宅作为文化古迹进行围挡保护,地块总体为待开发状态,拟建设为天一阁南馆及周边配套设施。

我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对地块进行第一阶段调查,对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前期资料的收集。根据结果分析,地块内存在疑似污染源,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2023年4月15日,我公司制定采样分析工作计划,2023年4月18日对地块进行土壤现场采样工作,2023年4月23日对地块进行地下水现场采样工作,地块共设置11个土壤检测点位S1-S11;3个地下水检测点位W1-W3;在地块南侧设置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BJS/BJW;在地块北侧马衙河内设置1个地表水和底泥点位DBW/DN。

调查报告主要结论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调查地块按照分区布点法结合系统随机布点法,对地块内原有企业区域和其他区域进行布点。本次调查在场区范围内设置S1-S11共11个土壤检测点位,W1-W3共3个地下水检测点位,在地块南侧设置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BJS/BJW,在地块北侧马衙河内设置1个地表水和底泥点位DBW/DN。

根据调查结果,调查检测土壤污染物46项,检出土壤污染物7项(分别为镉、铜、镍、铅、砷、汞、石油烃C10-C40)。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各区域采样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调查结果,调查检测地下水污染物46项,检出地下水污染物4项(分别为砷、镉、铅、石油烃C10-C40),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等相关标准。

本次调查实验室间质控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选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为土壤密码平行样比对分析结果评价依据,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Ⅳ类标准限值为地下水密码平行样比对分析结果评价依据,实验室间质控检测结果均满足相关限值,本次调查满足质控要求。

综上,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通过对天一阁南馆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地块开展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土壤及地下水检测报告结果显示:

本项目调查范围内土壤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等相关标准。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地块后续规划使用要求,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该地块可直接作为下一步开发使用。

, (略) , (略) ,海曙区,上海,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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