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鄯善县城区及周边大型运输车辆停放服务成本调查结论报告
关于鄯善县城区及周边大型运输车辆停放服务成本调查结论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定价目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公安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2〕1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依法对鄯善县城区12处停车场(813个车位)和周边五处大型运输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成本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调查项目
鄯善县城区12处停车场(813个车位)和周边五处大型运输车辆停车场(其中大型车辆停车位1920个、小型车辆停车位545个)成本调查
二、成本调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第7号令)
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公安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2〕14号)
4、《新疆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吐鲁番地区计价表》
5、《新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吐鲁番地区计价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三、成本调查程序
1、4月20日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要求对城区停车位进行收费管理。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9〕27号》文件要求,我委通过政采云平台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新疆汇恒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县城区12处停车场(813个车位)和周边五处大型运输车辆停车场(其中大型车辆停车位1920个、小型车辆停车位545个)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开展成本调查。
2、实地调查。对各处停车场实地走访,对停车场的车位数量、设备配置、停车情况、经营停车场所需要的人员配置、设备实施、运营费用等进行了实地了解。
3、征求意见。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成本调查报告,分别于2023年5月18日和6月12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和自然资源局意见建议,6月18日出具成本调查结论报告。
四、成本调查结论
1、城区12个停车场(813个停车位)停车服务费(扣除土地租赁费、地面硬化成本),停车位使用率约在46%,停车服务费的运营成本中扣除土地租赁费、地面硬化成本是3870元/年·车位,即10.6元/天·车位,即0.96元/小时·车位。
2、停车服务费(包含土地租赁费、地面硬化成本):鄯善县周边5处大型运输车辆停车场,1920个停车位,停车位使用率约在50%,停车服务费运营成本中计算土地租赁费、地面硬化成本是7303元/年·车位,即20元/天·车位,即1.67元/小时·车位。
3、停车服务费(包含土地租赁费、地面硬化成本):合盛电厂南侧(小车)停车场545个,停车位使用率约在35%,停车服务费运营成本中计算土地租赁费、地面硬化成本是2962元/年·车位,即8.12元/天·车位,即0.97元/小时·车位。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报告是根据新疆汇恒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做出的,其真实性、合法性由会计师事务所负责。
2、参加本次成本调查的工作人员与被调查停车场所主体无任何利害关系。
3、本报告仅作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参考依据,不应用于其他目的分发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本报告书与上述特定的财务数据有关,不应将其扩大到财务报表整体。
??????商业停车场停车服务费测算表
?????鄯善县周边大型运输车辆机动车停放服务成本调查执行商定程序的报告
?????周边大型运输车辆停车服务费测算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定价目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公安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2〕1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依法对鄯善县城区12处停车场(813个车位)和周边五处大型运输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成本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调查项目
鄯善县城区12处停车场(813个车位)和周边五处大型运输车辆停车场(其中大型车辆停车位1920个、小型车辆停车位545个)成本调查
二、成本调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第7号令)
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公安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2〕14号)
4、《新疆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吐鲁番地区计价表》
5、《新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吐鲁番地区计价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三、成本调查程序
1、4月20日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要求对城区停车位进行收费管理。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9〕27号》文件要求,我委通过政采云平台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新疆汇恒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县城区12处停车场(813个车位)和周边五处大型运输车辆停车场(其中大型车辆停车位1920个、小型车辆停车位545个)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开展成本调查。
2、实地调查。对各处停车场实地走访,对停车场的车位数量、设备配置、停车情况、经营停车场所需要的人员配置、设备实施、运营费用等进行了实地了解。
3、征求意见。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成本调查报告,分别于2023年5月18日和6月12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和自然资源局意见建议,6月18日出具成本调查结论报告。
四、成本调查结论
1、城区12个停车场(813个停车位)停车服务费(扣除土地租赁费、地面硬化成本),停车位使用率约在46%,停车服务费的运营成本中扣除土地租赁费、地面硬化成本是3870元/年·车位,即10.6元/天·车位,即0.96元/小时·车位。
2、停车服务费(包含土地租赁费、地面硬化成本):鄯善县周边5处大型运输车辆停车场,1920个停车位,停车位使用率约在50%,停车服务费运营成本中计算土地租赁费、地面硬化成本是7303元/年·车位,即20元/天·车位,即1.67元/小时·车位。
3、停车服务费(包含土地租赁费、地面硬化成本):合盛电厂南侧(小车)停车场545个,停车位使用率约在35%,停车服务费运营成本中计算土地租赁费、地面硬化成本是2962元/年·车位,即8.12元/天·车位,即0.97元/小时·车位。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报告是根据新疆汇恒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做出的,其真实性、合法性由会计师事务所负责。
2、参加本次成本调查的工作人员与被调查停车场所主体无任何利害关系。
3、本报告仅作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参考依据,不应用于其他目的分发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本报告书与上述特定的财务数据有关,不应将其扩大到财务报表整体。
??????商业停车场停车服务费测算表
?????鄯善县周边大型运输车辆机动车停放服务成本调查执行商定程序的报告
?????周边大型运输车辆停车服务费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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