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1000吨干废触体资源化利用工业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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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1000吨干废触体资源化利用工业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受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委托,新疆天合 (略) 承担“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1000吨/年干废触体资源化利用工业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1000吨/年干废触体资源化利用工业示范项目

建设地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废综合处置产业园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新建1000吨/年干废触体资源化处置线一条,粗铜回收车间及配套辅助用房,主要设备为预处理池、氧化反应釜(槽)、板框压滤机、电解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联系人:曾波

单位地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废综合处置产业园(彩北社区)

联系方式:0994-*

电子邮箱:*@*q.com

三、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新疆天合 (略)

单位地址: (略) 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人:郭工

电话:0991-*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2023年7月3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受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委托,新疆天合 (略) 承担“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1000吨/年干废触体资源化利用工业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1000吨/年干废触体资源化利用工业示范项目

建设地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废综合处置产业园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新建1000吨/年干废触体资源化处置线一条,粗铜回收车间及配套辅助用房,主要设备为预处理池、氧化反应釜(槽)、板框压滤机、电解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联系人:曾波

单位地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废综合处置产业园(彩北社区)

联系方式:0994-*

电子邮箱:*@*q.com

三、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新疆天合 (略)

单位地址: (略) 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人:郭工

电话:0991-*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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