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平环审〔2023〕20号关于广西贺州市双桥食品有限公司腐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贺平环审〔2023〕20号关于广西贺州市双桥食品有限公司腐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贺平环审〔2023〕20号关于广西贺州市双桥食品有限公司腐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06-08 16:05 来源: (略) 平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略) (略) :

你公司报审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书》和《 (略) (略) 腐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2303-*-04-01-*)属新建,于2023年3月经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备案。项 (略) 平桂区沙田镇马东村27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8′39.496″,北纬24°20′25.319″,占地面积为4035.01m2

项目在标准化生产车间内安装烘干机、泡豆桶、磨浆机、煮浆机、成型槽等生产设备,建设年加工900吨黄豆生产线,形成年产腐竹460吨生产能力。

主要生产设备为:烘干机1台、破碎机1台、泡豆桶10个、磨浆机3台、煮浆机6台、分离机12台、腐竹成型槽10条、包装机1台、烘干房3间、燃生物质锅炉1台、浇灌车1辆、沼气池2个、循环沉淀池1个、软水制备系统1套。主要工艺流程为:黄豆→原料烘干→破碎去皮→浸泡→打浆分离→煮浆→成型→成型烘干→检验→成品入库。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5.1万元,占总投资的9.02%。

由广西天泰 (略) 编制的《报告表》(报批稿)表明: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 (略) 平桂区沙田镇马东村27组土地进行生产, (略) 自然资源测绘地 (略) 出具提供的测绘成果,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及周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符合“三线一单”单元管控要求,项目选址基本可行。

二、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须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时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施工料场遮盖、场地清扫保洁、密闭运输、出入车辆冲洗等防治措施。

2.项目破碎过程全密闭生产;锅炉以木柴为燃料,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低氮燃烧+多管旋风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设备需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发生事故时须立即停止生产,严防事故排放。

3.加强厂区及厂界无组织废气的监控,确保厂区、厂界无组织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立即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

4.运营期锅炉燃烧有组织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车辆和工具冲洗等,不外排。

2.项目需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煮浆桶等高浓度尾浆经收集后外卖给附近养殖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浇灌集水池,用浇灌车抽吸,运至果园及林地浇灌;锅炉排水属于清净下水,经收集后排入项目集水池,用于周边林地浇灌;锅炉除尘废水经过沉淀池(足够容积且设置顶棚)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在厂房内生产,雨水经厂区截排水沟收集沉淀后,排入道路雨水管道。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安装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及降噪设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清理出的表土暂存于场内,后期用作厂区的绿化用土,建筑垃圾等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放置。

2.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应优先进行综合利用;其它暂不能综合利用的需妥善处置,必须分类贮存避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豆皮、豆渣和粉尘灰经统一收集作为饲料外售;喷淋塔沉渣、灰渣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农民作农肥;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直接由厂家处置;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售给项目附近养殖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

(六)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污口(源)》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有关规定,建设规范化的废气排放口及采样口、采样平台。

四、建设单位须按相关 (略) 平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开工备案、定期报备等相关手续;并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表做好监测,同时将监测报告 (略) 平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五、 (略) 平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规定做好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等阶段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六、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平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进行排污申报。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请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报排污许可。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项目如应满足规划、国土、消防、人防、园林、交通、安监、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体育、卫生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广西天泰 (略) 。

(略) 平桂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8日印发

文件下载:

解读

贺平环审〔2023〕20号关于广西贺州市双桥食品有限公司腐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06-08 16:05 来源: (略) 平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略) (略) :

你公司报审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书》和《 (略) (略) 腐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2303-*-04-01-*)属新建,于2023年3月经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备案。项 (略) 平桂区沙田镇马东村27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8′39.496″,北纬24°20′25.319″,占地面积为4035.01m2

项目在标准化生产车间内安装烘干机、泡豆桶、磨浆机、煮浆机、成型槽等生产设备,建设年加工900吨黄豆生产线,形成年产腐竹460吨生产能力。

主要生产设备为:烘干机1台、破碎机1台、泡豆桶10个、磨浆机3台、煮浆机6台、分离机12台、腐竹成型槽10条、包装机1台、烘干房3间、燃生物质锅炉1台、浇灌车1辆、沼气池2个、循环沉淀池1个、软水制备系统1套。主要工艺流程为:黄豆→原料烘干→破碎去皮→浸泡→打浆分离→煮浆→成型→成型烘干→检验→成品入库。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5.1万元,占总投资的9.02%。

由广西天泰 (略) 编制的《报告表》(报批稿)表明: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 (略) 平桂区沙田镇马东村27组土地进行生产, (略) 自然资源测绘地 (略) 出具提供的测绘成果,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及周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符合“三线一单”单元管控要求,项目选址基本可行。

二、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须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时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施工料场遮盖、场地清扫保洁、密闭运输、出入车辆冲洗等防治措施。

2.项目破碎过程全密闭生产;锅炉以木柴为燃料,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低氮燃烧+多管旋风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设备需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发生事故时须立即停止生产,严防事故排放。

3.加强厂区及厂界无组织废气的监控,确保厂区、厂界无组织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立即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

4.运营期锅炉燃烧有组织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车辆和工具冲洗等,不外排。

2.项目需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煮浆桶等高浓度尾浆经收集后外卖给附近养殖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浇灌集水池,用浇灌车抽吸,运至果园及林地浇灌;锅炉排水属于清净下水,经收集后排入项目集水池,用于周边林地浇灌;锅炉除尘废水经过沉淀池(足够容积且设置顶棚)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在厂房内生产,雨水经厂区截排水沟收集沉淀后,排入道路雨水管道。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安装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及降噪设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清理出的表土暂存于场内,后期用作厂区的绿化用土,建筑垃圾等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放置。

2.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应优先进行综合利用;其它暂不能综合利用的需妥善处置,必须分类贮存避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豆皮、豆渣和粉尘灰经统一收集作为饲料外售;喷淋塔沉渣、灰渣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农民作农肥;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直接由厂家处置;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售给项目附近养殖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

(六)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污口(源)》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有关规定,建设规范化的废气排放口及采样口、采样平台。

四、建设单位须按相关 (略) 平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开工备案、定期报备等相关手续;并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表做好监测,同时将监测报告 (略) 平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五、 (略) 平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规定做好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等阶段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六、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平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进行排污申报。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请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报排污许可。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项目如应满足规划、国土、消防、人防、园林、交通、安监、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体育、卫生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广西天泰 (略) 。

(略) 平桂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8日印发

文件下载:

解读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