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发山水间”规划总平及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联发山水间”规划总平及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规 划 通 告
(略) 开发建设位于阳和工业新区I-6-1、I-7-1、I-9-1、I-10-1地块的“联发山水间”小区规划总平图曾于2022年11月11日经我局批准,联发山水间1#楼、2#楼及地下室(阳和工业新区I-6-1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曾于2020年9月17日经我局批准。现该公司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联发山水间”小区规划总平图及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此次规划总平图调整内容为:(1)在1#楼原有主体轮廓不变的前提下,1#楼商业位置由一层调整为一层及二层,物业管理用房位置由二层调整至一层。(2)I-6-I地块:商业面积由826.65平方米调整为820.68平方米;青少年活动中心由263.53平方米调整为266.9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由263.53平方米调整为263.57平方米。(3)项目整体指标:商业建筑面积由5405.45平方米调整为5399.4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由650.24平方米调整为650.28平方米;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由600平方米调整为603.44平方米。(4)1#楼建筑高度由10米调整为11米。(5)调整后,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基本指标均不变。
此次联发山水间1#楼、2#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内容为:(1)1#楼一层使用性质由商业用房调整为商业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取消部分内部隔墙并调整分隔,取消原一层北侧及东西两侧商业用房空调隔板,增设一部商业楼梯、一部青少年活动中心楼梯并相应增设出入口,调整部分门窗位置。(2)1#楼二层使用性质由青少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调整为商业用房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取消内部走道隔墙,增设一部商业楼梯、一部青少年活动中心楼梯,调整部分门窗位置,于⑦轴交A轴、①轴交D轴处增设烟道,⑥-⑦轴交A轴处增设雨蓬,取消原②-③轴交A轴处雨篷,原④-⑤轴交A轴雨篷进深尺寸不变,雨篷宽度由2米调整为7米。(3)1#楼屋面层取消原⑤轴交A轴出屋面烟道,调整屋面检修口尺寸,10米标高处女儿墙增加0.6米高玻璃栏板。(4)1#楼总建筑面积不变,因商业用房位置调整,商业建筑面积由一层563.83平方米调整为一层273.49平方米、二层284.37平方米,合计557.86平方米;因内部隔墙调整,物业管理用房面积由263.53平方米调整为263.57平方米,青少年活动中心面积由263.53平方米调整为266.97平方米。(5)因取消原一层北侧及东西两侧商业用房空调隔板,建筑外立面广告位下方深灰色空调铝合金百叶相应调整为玻璃窗体,并根据平面门窗位置相应调整立面门窗位置。(6)因屋面女儿墙增设玻璃栏板,1#楼建筑高度由9.3米调整为10.7米。
修改后的规划总平方案及规划设计方案内容符合国家相关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 (略) 拟调整的“联发山水间”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及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3年8月2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772-*,地址: (略) 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3年8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公示地点:“联发山水间”小区
中山东路24号大门两侧公示栏
网站:http://**。
公示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8月2日
听证时间:2023年8月3日(星期四)下午3点30分
听证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信访接待室
( (略) 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听证会主持人:叶炜婷
听证员:汪子钰
记录员:谢涵彬
特此通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4日
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前 | 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后 |
1#楼_一层平面图_调整前 | 1#楼_一层平面图_调整后 |
1#楼_二层平面图_调整前 | 1#楼_二层平面图_调整后 |
1#楼_屋面层平面图_调整前 | 1#楼_屋面层平面图_调整后 |
1#楼_7-1轴立面图、1-7轴立面图_调整前 | 1#楼_7-1轴立面图、1-7轴立面图_调整后 |
1#楼_E-A轴立面图、A-E轴立面图_调整前 | 1#楼_E-A轴立面图、A-E轴立面图_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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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划 通 告
(略) 开发建设位于阳和工业新区I-6-1、I-7-1、I-9-1、I-10-1地块的“联发山水间”小区规划总平图曾于2022年11月11日经我局批准,联发山水间1#楼、2#楼及地下室(阳和工业新区I-6-1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曾于2020年9月17日经我局批准。现该公司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联发山水间”小区规划总平图及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此次规划总平图调整内容为:(1)在1#楼原有主体轮廓不变的前提下,1#楼商业位置由一层调整为一层及二层,物业管理用房位置由二层调整至一层。(2)I-6-I地块:商业面积由826.65平方米调整为820.68平方米;青少年活动中心由263.53平方米调整为266.9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由263.53平方米调整为263.57平方米。(3)项目整体指标:商业建筑面积由5405.45平方米调整为5399.4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由650.24平方米调整为650.28平方米;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由600平方米调整为603.44平方米。(4)1#楼建筑高度由10米调整为11米。(5)调整后,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基本指标均不变。
此次联发山水间1#楼、2#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内容为:(1)1#楼一层使用性质由商业用房调整为商业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取消部分内部隔墙并调整分隔,取消原一层北侧及东西两侧商业用房空调隔板,增设一部商业楼梯、一部青少年活动中心楼梯并相应增设出入口,调整部分门窗位置。(2)1#楼二层使用性质由青少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调整为商业用房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取消内部走道隔墙,增设一部商业楼梯、一部青少年活动中心楼梯,调整部分门窗位置,于⑦轴交A轴、①轴交D轴处增设烟道,⑥-⑦轴交A轴处增设雨蓬,取消原②-③轴交A轴处雨篷,原④-⑤轴交A轴雨篷进深尺寸不变,雨篷宽度由2米调整为7米。(3)1#楼屋面层取消原⑤轴交A轴出屋面烟道,调整屋面检修口尺寸,10米标高处女儿墙增加0.6米高玻璃栏板。(4)1#楼总建筑面积不变,因商业用房位置调整,商业建筑面积由一层563.83平方米调整为一层273.49平方米、二层284.37平方米,合计557.86平方米;因内部隔墙调整,物业管理用房面积由263.53平方米调整为263.57平方米,青少年活动中心面积由263.53平方米调整为266.97平方米。(5)因取消原一层北侧及东西两侧商业用房空调隔板,建筑外立面广告位下方深灰色空调铝合金百叶相应调整为玻璃窗体,并根据平面门窗位置相应调整立面门窗位置。(6)因屋面女儿墙增设玻璃栏板,1#楼建筑高度由9.3米调整为10.7米。
修改后的规划总平方案及规划设计方案内容符合国家相关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 (略) 拟调整的“联发山水间”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及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3年8月2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772-*,地址: (略) 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3年8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公示地点:“联发山水间”小区
中山东路24号大门两侧公示栏
网站:http://**。
公示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8月2日
听证时间:2023年8月3日(星期四)下午3点30分
听证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信访接待室
( (略) 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听证会主持人:叶炜婷
听证员:汪子钰
记录员:谢涵彬
特此通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4日
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前 | 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后 |
1#楼_一层平面图_调整前 | 1#楼_一层平面图_调整后 |
1#楼_二层平面图_调整前 | 1#楼_二层平面图_调整后 |
1#楼_屋面层平面图_调整前 | 1#楼_屋面层平面图_调整后 |
1#楼_7-1轴立面图、1-7轴立面图_调整前 | 1#楼_7-1轴立面图、1-7轴立面图_调整后 |
1#楼_E-A轴立面图、A-E轴立面图_调整前 | 1#楼_E-A轴立面图、A-E轴立面图_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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