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6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6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安高新区锦 (略) 之门A座二楼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单位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西安 (略) 西安拓超纯化中心项目 | 高新环评批复【2023】034 | 2023年06月2日 |
2 | (略) 智慧产业园项目(西区) | 高新环评批复【2023】035 | 2023年05月30日 |
3 | 西 (略) 吉通力电子装备加速器项目 | 高新环评批复【2023】036 | 2023年05月31日 |
4 | 西安高科智能制造创 (略) 长 (略) 项目 | 高新环评批复【2023】037 | 2023年06月5日 |
5 | (略) 智慧产业园项目(东区) | 高新环评批复【2023】038 | 2023年06月5日 |
6 | 西安 (略) 西安制氢设备总装项目 | 高新环评批复【2023】039 | 2023年0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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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安高新区锦 (略) 之门A座二楼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单位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西安 (略) 西安拓超纯化中心项目 | 高新环评批复【2023】034 | 2023年06月2日 |
2 | (略) 智慧产业园项目(西区) | 高新环评批复【2023】035 | 2023年05月30日 |
3 | 西 (略) 吉通力电子装备加速器项目 | 高新环评批复【2023】036 | 2023年05月31日 |
4 | 西安高科智能制造创 (略) 长 (略) 项目 | 高新环评批复【2023】037 | 2023年06月5日 |
5 | (略) 智慧产业园项目(东区) | 高新环评批复【2023】038 | 2023年06月5日 |
6 | 西安 (略) 西安制氢设备总装项目 | 高新环评批复【2023】039 | 2023年0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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