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3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2023年7月3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昆山展 (略) 吸塑盘生产项目 | (略) 玉山镇新塘路619号6栋一楼 | 昆山展 (略) | 江苏 (略) | 预计年产吸塑盘200万个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吸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2 | 昆山鸣谦 (略) 动物实验模型生产项目 | 昆山*家镇珠竹路18号 | 昆山鸣谦 (略) | 江苏 (略) | 昆山鸣谦 (略) 注册成立于2021年12月28日,租赁铨展环能设备(昆山)有限公司昆山*家镇珠竹路18号6号厂房、7号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租赁占地面积为3238.76m2,拟将6号厂房改造为实验室(不属于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主要用于实验动物研究,将7号厂房改造为动物房,主要用于动物饲养。本项目拟购置无菌动物繁育隔离器(型号FSRG-25-36)等仪器设备。项目投产后,年产SPF级动物实验模型(大小鼠)9万只/年,适用于生物医药。 | 1.该项目实施后,生产废水(包括笼具清洗废水、洗笼机蒸汽冷凝废水、饲养屏障内清洗废水、消毒废水、灭菌器废水、灭菌器蒸汽冷凝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等)共计3650吨/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沉淀池+调节氧化池+A2O+MBR膜+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 (略) (略) *家污水处理厂,执行*家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动物饲养、动物房及笼具消毒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实验室废气经一级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2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表2标准,非*烷总烃、*苯、*醇、二氯*烷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3 | (略) 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生产线自动化技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略) 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南侧、芙蓉路东侧 | (略) | 南京源 (略) | 在开发区云雀路南侧、芙蓉路东侧新建一个厂区,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建设1栋厂房、1栋研发办公楼及仓库等,总建筑面积58527.19平方米,同时购置相应生产设备,建成后预计年产背光显示模组1600万件、智能显示组件90万件。 | 1.生活污水36000吨/年、纯水制备浓水5381吨/年和冷却塔定期排水440吨/年接管排放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五金品冲压清洗废水经中水处理系统+真空蒸馏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冲压清洗,637吨/年废水接管排放,显示基板清洗废水经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清洗工序,2880吨/年废水接管排放,生产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2.机加工有机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干式打磨、切割颗粒物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颗粒物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注塑、锡膏印刷及回流焊、点胶固化、*醇擦拭、冲压清洗和贴合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25米高排气筒1#排放。废气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和表3标准,酚类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4 | 禾硕木业(昆山)有限公司木制品加工项目 | (略) 淀山湖镇南苑路98号 | 禾硕木业(昆山)有限公司 | 今汇环境(江苏)有限公司 | 禾硕木业(昆山)有限公 (略) 淀山湖镇南苑路98号利用自建厂房进行木制品加工,使用厂房建筑面积为36028.03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木制家具10万套,木制婴儿床45万张,木制婴儿用品12万张。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 (略) 淀山湖 (略) , (略) 淀山湖 (略) 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修色、喷涂废气经水洗塔+过滤棉处理后与上胶、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4根15米高排气筒(FQ01、FQ02、FQ03、FQ04)排放,砂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05)排放,机加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TVOC排 (略) 《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表2标准,颗粒物、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5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 (略) 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 (略) | 苏州金 (略) | 本项目新增CN-LS-X12螺丝自动上下料机、21-13150-010-001连续式烧结炉、各类研磨、清洗设备等260台设备,并对昆行审技改备〔2020〕71号备案通过的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后可提升产品自动化生产水平,加强产品表面脱脂能力,产品表面质感得到提升。 | 1.该项目实施后,新增研磨、冲洗、清洗废水36000t/a依托厂区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其中22500t/a回用于生产,其余13500t/a (略) 千灯 (略) ,COD、SS、石油 (略) 千灯 (略) 接管标准,总铝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污水厂尾水排入吴淞江。 2.该项目实施后,喂料、破碎废气经脉冲反吹滤筒式集尘器+离心排风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真空泵油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与脱脂废气一并经水洗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6#车间CNC等机加工废气经2套静电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6 | 苏州美东 (略) 医疗精密零部件、设备零部件生产项目 | (略) 千灯镇景唐南路338号6号房 | 苏州美东 (略) | 苏州金 (略) |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苏州美东 (略) 拟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 (略) 千灯镇景唐南路338号,租赁昆山 (略) 所属的6号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租赁厂房建筑面积4579.59平方米,并拟购置冲床、激光焊接机等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本项目不需要分期建设,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医疗精密零部件、设备零部件1200万件。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 (略) 千灯 (略) , (略) 千灯 (略) 接管标准。研磨废液、碳氢清洗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排放。 2.该项目实施后,碳氢清洗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切削油、润滑油废气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激光切割、激光焊接、打标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相应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7 | (略) 玉山镇大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砂石料码头新建项目 | (略) 玉山镇银淞路9号 | (略) 玉山镇大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苏州 (略) | 本项目位于苏浏线南侧的娄江工业园港池内,拟在港池南侧设置2个300吨级干散货船泊位,泊位主要用于建材、水泥、粉煤灰、砂石、黄沙、砖块、瓜子片等材料的装卸工作。 | 1.该项目实施后到港船舶生活废水、*域职工生活污水委托专业单位清运至昆山 (略) 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执行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经船舶自备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交由海事部门认定的环保船接收处理,不得在港区排放;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及喷雾抑尘。 2.该项目实施后码头装卸扬尘须采取喷淋洒水抑尘,堆场起尘采用喷淋装置处理;黄沙、砂石输送采用密闭输送带,堆放时须存放于密闭料仓。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8 | (略) 无刷电机控制器、锂电池管理BMS成套产品加工项目 | (略) 玉山镇晨丰路222号2栋、6栋 | (略) | 江苏 (略) |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本次扩建产能为年产锂电池管理BMS成套产品120万个、无刷电机控制器180万个。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执行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钢网清洗、回流焊、波峰焊、手工焊、安装灯罩、固化、擦拭废气经干式过滤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9 | 江苏小小恐龙 (略) 新型运动器材及高强韧童车、童车架生产项目 | (略) 千灯镇中节路270号 | 江苏小小恐龙 (略) | 江苏 (略) | 建设单位从“昆山千灯镇兴浦南路183号”迁建至“ (略) 千灯镇中节路270号”,同时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升级产品质量,生产更优质更高质量的运动器材,搬迁后年产新型运动器材及高强韧童车、童车架等500万台/套。 | 1.该项目实施后,纯水制备浓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25758.08t/a(包括电泳废水、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前处理废水、水洗废水等)中的高浓度废水、含磷废水经各废水预处理单元处理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生化+混凝沉淀)处理后进入中水回用设施,部分11551.29t/a回用至生产,其余14206.79t/a接管至昆 (略) ,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接管执行昆 (略) 接管标准,石油类、总锌接管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氟化物接管参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4标准。生活污水 (略) 千灯 (略) , (略) 千灯 (略) 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前处理酸性废气经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前处理后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前处理供热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电泳及固化废气经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电泳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喷漆及固化、喷粉废气经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喷漆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喷粉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剥挂架废气经高温二次燃烧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焊接废气经焊接净化器处理后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喷粉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 涂装工段有组织非*烷总烃、颗粒物排 (略)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前处理烘干、固化、热洁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喷砂有组织颗粒物、热洁炉有组织非*烷总烃、酸洗有组织氯化氢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热水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颗粒物、氯化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 (略)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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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昆山展 (略) 吸塑盘生产项目 | (略) 玉山镇新塘路619号6栋一楼 | 昆山展 (略) | 江苏 (略) | 预计年产吸塑盘200万个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吸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2 | 昆山鸣谦 (略) 动物实验模型生产项目 | 昆山*家镇珠竹路18号 | 昆山鸣谦 (略) | 江苏 (略) | 昆山鸣谦 (略) 注册成立于2021年12月28日,租赁铨展环能设备(昆山)有限公司昆山*家镇珠竹路18号6号厂房、7号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租赁占地面积为3238.76m2,拟将6号厂房改造为实验室(不属于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主要用于实验动物研究,将7号厂房改造为动物房,主要用于动物饲养。本项目拟购置无菌动物繁育隔离器(型号FSRG-25-36)等仪器设备。项目投产后,年产SPF级动物实验模型(大小鼠)9万只/年,适用于生物医药。 | 1.该项目实施后,生产废水(包括笼具清洗废水、洗笼机蒸汽冷凝废水、饲养屏障内清洗废水、消毒废水、灭菌器废水、灭菌器蒸汽冷凝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等)共计3650吨/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沉淀池+调节氧化池+A2O+MBR膜+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 (略) (略) *家污水处理厂,执行*家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动物饲养、动物房及笼具消毒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实验室废气经一级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2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表2标准,非*烷总烃、*苯、*醇、二氯*烷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3 | (略) 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生产线自动化技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略) 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南侧、芙蓉路东侧 | (略) | 南京源 (略) | 在开发区云雀路南侧、芙蓉路东侧新建一个厂区,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建设1栋厂房、1栋研发办公楼及仓库等,总建筑面积58527.19平方米,同时购置相应生产设备,建成后预计年产背光显示模组1600万件、智能显示组件90万件。 | 1.生活污水36000吨/年、纯水制备浓水5381吨/年和冷却塔定期排水440吨/年接管排放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五金品冲压清洗废水经中水处理系统+真空蒸馏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冲压清洗,637吨/年废水接管排放,显示基板清洗废水经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清洗工序,2880吨/年废水接管排放,生产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2.机加工有机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干式打磨、切割颗粒物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颗粒物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注塑、锡膏印刷及回流焊、点胶固化、*醇擦拭、冲压清洗和贴合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25米高排气筒1#排放。废气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和表3标准,酚类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4 | 禾硕木业(昆山)有限公司木制品加工项目 | (略) 淀山湖镇南苑路98号 | 禾硕木业(昆山)有限公司 | 今汇环境(江苏)有限公司 | 禾硕木业(昆山)有限公 (略) 淀山湖镇南苑路98号利用自建厂房进行木制品加工,使用厂房建筑面积为36028.03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木制家具10万套,木制婴儿床45万张,木制婴儿用品12万张。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 (略) 淀山湖 (略) , (略) 淀山湖 (略) 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修色、喷涂废气经水洗塔+过滤棉处理后与上胶、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4根15米高排气筒(FQ01、FQ02、FQ03、FQ04)排放,砂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05)排放,机加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TVOC排 (略) 《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表2标准,颗粒物、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5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 (略) 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 (略) | 苏州金 (略) | 本项目新增CN-LS-X12螺丝自动上下料机、21-13150-010-001连续式烧结炉、各类研磨、清洗设备等260台设备,并对昆行审技改备〔2020〕71号备案通过的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后可提升产品自动化生产水平,加强产品表面脱脂能力,产品表面质感得到提升。 | 1.该项目实施后,新增研磨、冲洗、清洗废水36000t/a依托厂区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其中22500t/a回用于生产,其余13500t/a (略) 千灯 (略) ,COD、SS、石油 (略) 千灯 (略) 接管标准,总铝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污水厂尾水排入吴淞江。 2.该项目实施后,喂料、破碎废气经脉冲反吹滤筒式集尘器+离心排风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真空泵油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与脱脂废气一并经水洗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6#车间CNC等机加工废气经2套静电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6 | 苏州美东 (略) 医疗精密零部件、设备零部件生产项目 | (略) 千灯镇景唐南路338号6号房 | 苏州美东 (略) | 苏州金 (略) |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苏州美东 (略) 拟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 (略) 千灯镇景唐南路338号,租赁昆山 (略) 所属的6号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租赁厂房建筑面积4579.59平方米,并拟购置冲床、激光焊接机等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本项目不需要分期建设,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医疗精密零部件、设备零部件1200万件。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 (略) 千灯 (略) , (略) 千灯 (略) 接管标准。研磨废液、碳氢清洗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排放。 2.该项目实施后,碳氢清洗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切削油、润滑油废气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激光切割、激光焊接、打标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相应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7 | (略) 玉山镇大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砂石料码头新建项目 | (略) 玉山镇银淞路9号 | (略) 玉山镇大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苏州 (略) | 本项目位于苏浏线南侧的娄江工业园港池内,拟在港池南侧设置2个300吨级干散货船泊位,泊位主要用于建材、水泥、粉煤灰、砂石、黄沙、砖块、瓜子片等材料的装卸工作。 | 1.该项目实施后到港船舶生活废水、*域职工生活污水委托专业单位清运至昆山 (略) 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执行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经船舶自备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交由海事部门认定的环保船接收处理,不得在港区排放;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及喷雾抑尘。 2.该项目实施后码头装卸扬尘须采取喷淋洒水抑尘,堆场起尘采用喷淋装置处理;黄沙、砂石输送采用密闭输送带,堆放时须存放于密闭料仓。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8 | (略) 无刷电机控制器、锂电池管理BMS成套产品加工项目 | (略) 玉山镇晨丰路222号2栋、6栋 | (略) | 江苏 (略) |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本次扩建产能为年产锂电池管理BMS成套产品120万个、无刷电机控制器180万个。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执行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钢网清洗、回流焊、波峰焊、手工焊、安装灯罩、固化、擦拭废气经干式过滤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9 | 江苏小小恐龙 (略) 新型运动器材及高强韧童车、童车架生产项目 | (略) 千灯镇中节路270号 | 江苏小小恐龙 (略) | 江苏 (略) | 建设单位从“昆山千灯镇兴浦南路183号”迁建至“ (略) 千灯镇中节路270号”,同时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升级产品质量,生产更优质更高质量的运动器材,搬迁后年产新型运动器材及高强韧童车、童车架等500万台/套。 | 1.该项目实施后,纯水制备浓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25758.08t/a(包括电泳废水、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前处理废水、水洗废水等)中的高浓度废水、含磷废水经各废水预处理单元处理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生化+混凝沉淀)处理后进入中水回用设施,部分11551.29t/a回用至生产,其余14206.79t/a接管至昆 (略) ,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接管执行昆 (略) 接管标准,石油类、总锌接管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氟化物接管参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4标准。生活污水 (略) 千灯 (略) , (略) 千灯 (略) 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前处理酸性废气经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前处理后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前处理供热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电泳及固化废气经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电泳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喷漆及固化、喷粉废气经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喷漆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喷粉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剥挂架废气经高温二次燃烧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焊接废气经焊接净化器处理后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喷粉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 涂装工段有组织非*烷总烃、颗粒物排 (略)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前处理烘干、固化、热洁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喷砂有组织颗粒物、热洁炉有组织非*烷总烃、酸洗有组织氯化氢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热水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颗粒物、氯化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 (略)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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