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龙县龙壁水泥砖厂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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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龙县龙壁水泥砖厂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3-07-04

项目名称:安龙县龙壁水泥砖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安龙县龙壁水泥砖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㈠施工期项目厂区租用龙碧冶炼厂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场地平整已完成,原有建筑物及设备已拆除,无遗留污染物,施工期主要进行原料堆场、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1.大气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针对施工扬尘,环评建议:①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物料、泥土和 (略) 道路;②洒水抑尘、缩短土方作业起尘操作时间。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5.5m/s以上)天气,应停止作业,施工时作业面覆盖防尘网;③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定时清扫现场;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m范围内;④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⑥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建筑垃圾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物料、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垃圾的运输。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中午12:00至14:30及夜间运输及施工。⑨施工期间,施工边界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应设置警示牌。⑩施工期间,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及距离沉降后,施工期扬尘能够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中监测点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扬尘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建筑垃圾,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THC等,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平时做好车辆的维护与保养工作,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同时减少怠速时间,减少尾气排放量。项目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采取措施后汽车尾气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在露天条件下进行焊接,焊接产生的废气经自然通风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焊接作业工人在焊接时采取佩戴口罩、眼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焊接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2.水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⑴施工废水项目的施工废水主要为砂石料冲洗水、喷洒废水,项目区的施工废水量约为1m3/d,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项目设置临时沉淀池(2m3),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洒水降尘等,不外排。为减小施工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沉淀池应做好防渗措施(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280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涂层结构1.2m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临时沉淀池待施工结束后填平停止使用。⑵生活污水项目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周围居民,不在厂区食宿,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如厕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m3/d,施工期为6个月(180天),则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居民清掏用作农肥,对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这些机械的单体声级在75-80dB(A)之间,为降低施工期噪声,环评建议:①对木工、钢筋尽量采取异地加工的方式,确需现场加工的在原有全封闭制砖车间内进行;②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禁止使用噪声严重超标的设备。因特殊地质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应当在规定的地点、时段使用;③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不得大声喧哗,控制人为噪声;④对钢管、模板、脚手架等构件装卸、搬运、架设等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弃;⑤采用低噪声设备、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对施工作业中的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装置,以此达到降噪效果;⑥施工中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避免由于性能差异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⑦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午休时间(12:00~14:00)进行施工;⑧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图,高噪声设备所在生产车间布置于远离北侧居民区一侧,采取措施后,生产车间与北侧8m处的居民点实际距离约36m;⑨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避免噪声局部声级过高;⑩施工前期在厂界四周修建2.5m高围墙,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区周边较近敏感目标为项目北侧8m处的照壁组居民点、项目西侧11m处的照壁组居民点,通过距离衰减后施工期噪声在距厂界北侧8m处的贡献值为37.58dB(A),与此处背景值54.2dB(A)(此处昼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叠加后噪声预测值为54.29dB(A);通过距离衰减后施工期噪声在距厂界西侧11m处的贡献值为34.81dB(A),与此处背景值58.9dB(A),叠加后噪声预测值为58.92dB(A),较近敏感目标处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建设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⑴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石块、水泥、钢筋、铁丝等杂物,产生量约4.7t,应集中处理,分类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所。⑵生活垃圾施工期工人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数据,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d计,该项目施工期10人,施工期产生垃圾量0.9t,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㈡营运期1.大气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堆场扬尘、装卸投料扬尘、汽车运输粉尘、原料输送及搅拌粉尘、汽车尾气、化粪池及垃圾收集点恶臭气体。⑴堆场扬尘项目砂石、袋装水泥贮存在封闭式钢架棚的原料堆场内。堆场的风力起尘主要因粒经较小的沙粒在风力作用下启动输送,如在无任何防治措施情况下产生量较大,将对下风向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用全封闭式钢棚堆场,并设置喷淋装置定期洒水抑尘,保持砂石料含有一定的水分,生产原料采取少量多次运输的方案,减少生产原料在堆场的堆放时间;水泥采用袋装且覆盖防雨布,堆存过程无粉尘产生。采取以上措施后,原料堆放过程中基本不会产生粉尘。⑵装卸、投料过程扬尘项目水泥用量为1917t/a,砂石用量为11500t/a,则原料装卸、投料产生的粉尘量为1.744t/a。建设单位已采取以下措施以降低粉尘影响:①尽量降低各物料装卸落差,必须于全封闭式原料堆场内进行袋装水泥破袋;②装卸、投料点设置围堰、喷淋洒水装置,采取边洒水边装卸、转运投料的操作模式;③避免大风天气装卸、转运投料,当风速大于5m/s时停止装卸、转运投料作业;④确保在全封闭的原料堆场内进行装卸作业,严禁随处装卸、转运;⑤合理规划生产工艺,缩短各物料装卸、转运距离。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装卸、投料粉尘减少85%,剩余15%(即约0.262t/a)装卸、投料粉尘扩散于车间内部,随空气外溢到车间外。⑶汽车运输扬尘项目运输方式使用汽车运输,车辆运输扬尘是间歇性的,道路扬尘与车辆速度、载重以及道路表面灰尘覆盖量有关,为降低汽车运输扬尘产生量,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厂区道路做硬化处理,对运输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连续喷淋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清洁,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厂区限速行驶,最快不超过5km/h,严禁超高超载,避免大力踩油门,尽量靠怠速滑行,同时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洗,车辆加盖篷布,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地控制汽车运输扬尘,可使扬尘减少约75%,则汽车运输扬尘排放量为0.084t/a。⑷原料输送及搅拌粉尘项目进料口设计在全封闭原料堆场内,采用输送带加料。加料过程中采取封闭作业、洒水降尘,扬尘外溢量很少。项目采用全封闭搅拌机,且搅拌过程加水搅拌,粉尘产生量较小。项目运营期粉尘排放量为0.346t/a,排放速率为0.144kg/h,项目区占地面积2508.10m2,粉尘无组织排放高度按2.5m计,则无组织粉尘所处场地容积约为6270.25m3,项目区场地上空无遮挡,可实现实时通风换气(按60次/h换气计)。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为0.38mg/m3,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中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⑸汽车尾气项目进出车辆较多,会排放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THC,因为车辆在厂内行驶路程短,排放量较小,经大气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不大。⑹恶臭气体项目设有化粪池,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区原有化粪池已采用地埋式设计并加盖密封,且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漏措施,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的临时堆放会产生恶臭气体,生活垃圾临时存放于密闭垃圾桶内。为避免垃圾臭气影响项目区内外人群,垃圾日清日运,派专人进行清扫,定期消毒,加强日常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2.水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10m3/d(3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家肥,不外排。项目场地初期雨水中SS浓度较高,为防止初期雨水对项目周边地表水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对项目区地面做硬化处理、沿厂区四周修筑围墙及雨水沟以防止雨水漫流,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养护用水。项目区初期15分钟最大雨水排放量约为25.92m3,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厂区地势最低点(西北角)修建一座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为30m3)用于收集场地初期雨水以防止初期雨水流至厂外污染周边地表水环境以及缓解项目用水压力。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养护用水。对安龙县海子农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位于安龙县海子农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内东南侧,一级、二级保护区位于项目区西北侧,本项目区与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为1698m,安龙县海子农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属于地下水水源。项目废水均收集后回用,不外排;且为防止项目施工及生产过程中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及生产过程中指派专人负责污废水收集工作,确保污废水不外流,严禁污废水自然下渗污染地下水环境,所在区域地面必须全部做硬化防渗处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安龙县海子农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无影响。3.声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运营期主要噪声来自制砖机、搅拌机、装载机和运输车辆等各种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75-90dB(A)。为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①设备采购选型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各种机电产品选用时,除考虑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外,选型还必须考虑产品具备良好的声学特性(高效低噪),向供货制造设备厂方提出限制噪声要求;②要注意生产设备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③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生产运行时间为昼间8:00~12:00、13:30~17:30,夜间22:00-6:00、昼间12:00~13:30不生产,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④项目生产设备均放置在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隔声效果在5~10dB(A),噪声削减值取5dB(A);⑤加强进出车辆管理,厂区内限速、禁止鸣笛,特别严禁夜间进出车辆鸣笛;⑥厂界四周设置2.5m高围墙,利用墙体阻隔,可使厂界噪声降低5dB(A);⑦合理布局,建设单位将产噪设备设置在距厂界最小距离2m处。将产噪较大的生产设备布置于远离北侧居民点的南侧,实际距离约36m。采取以上降噪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衰减31.2dB(A),则厂界噪声值为58.0dB(A),可使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夜间不生产。距离厂界较近敏感目标为项目北侧8m处的照壁组居民点、项目西侧11m处的照壁组居民点,通过距离衰减后噪声在距厂界北侧8m处的贡献值为39.94dB(A),与此处背景值54.2dB(A),叠加后噪声预测值为54.45dB(A);通过距离衰减后噪声在距厂界西侧11m处的贡献值为37.17dB(A),与此处背景值58.9dB(A),叠加后噪声预测值为58.93dB(A),较近敏感目标处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清理设备残留混凝土和沉渣、废水泥包装袋、废机油。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数据,职工定员4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kg/d(0.6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1.5t/a,可直接收集后送至搅拌机重新作为原料再生产;极少量硬化后的破碎产品经人工敲打破碎后送至搅拌机重新作为原料再生产。搅拌机及砖机模具在停止使用过程中,残留的水泥、砂石料会凝固干涸结成块状,再次使用前由工人铲、敲、刮处理结块水泥混凝土。清理设备残留混凝土收集后送至搅拌机重新作为原料再生产。项目雨水收集池及车轮清洗池产生的沉渣约为0.2t/a,主要成分为砂石,收集后全部送至搅拌机重新作为原料再生产,不外排。项目水泥年用量1917t,按50kg/袋计算,本项目需用水泥38340袋,一个水泥包装袋的重量约为50g,则废水泥包装袋产生量约为1.9t/a,废水泥袋属于可回收废品,集中收集后外售于废品回收站。项目营运期需定期对搅拌机及制砖机等机械进行保养检修,平均一个月保养一次,保养检修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等,产生量约为0.1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标准等相关法规执行。

"XMGK":"项目位于安龙县招堤街道办三岔村,项目占地面积2508.10m2,总建筑面积470m2,厂区内主要分为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办公室、养护及成品堆放区,并配套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不进行开采,砂石原料、水泥由附近砂石料场提供;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生产空心砖5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金额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7.52%。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龙县龙壁水泥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6月22日-2023年06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9-* 传真: 0859-* 通讯地址: 黔 (略) 沙井街财富广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名称:安龙县龙壁水泥砖厂建设项目

日期:2023-07-04

项目名称:安龙县龙壁水泥砖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安龙县龙壁水泥砖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㈠施工期项目厂区租用龙碧冶炼厂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场地平整已完成,原有建筑物及设备已拆除,无遗留污染物,施工期主要进行原料堆场、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1.大气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针对施工扬尘,环评建议:①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物料、泥土和 (略) 道路;②洒水抑尘、缩短土方作业起尘操作时间。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5.5m/s以上)天气,应停止作业,施工时作业面覆盖防尘网;③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定时清扫现场;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m范围内;④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⑥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建筑垃圾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物料、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垃圾的运输。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中午12:00至14:30及夜间运输及施工。⑨施工期间,施工边界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应设置警示牌。⑩施工期间,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及距离沉降后,施工期扬尘能够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中监测点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扬尘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建筑垃圾,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THC等,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平时做好车辆的维护与保养工作,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同时减少怠速时间,减少尾气排放量。项目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采取措施后汽车尾气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在露天条件下进行焊接,焊接产生的废气经自然通风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焊接作业工人在焊接时采取佩戴口罩、眼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焊接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2.水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⑴施工废水项目的施工废水主要为砂石料冲洗水、喷洒废水,项目区的施工废水量约为1m3/d,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项目设置临时沉淀池(2m3),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洒水降尘等,不外排。为减小施工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沉淀池应做好防渗措施(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280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涂层结构1.2m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临时沉淀池待施工结束后填平停止使用。⑵生活污水项目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周围居民,不在厂区食宿,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如厕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m3/d,施工期为6个月(180天),则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居民清掏用作农肥,对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这些机械的单体声级在75-80dB(A)之间,为降低施工期噪声,环评建议:①对木工、钢筋尽量采取异地加工的方式,确需现场加工的在原有全封闭制砖车间内进行;②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禁止使用噪声严重超标的设备。因特殊地质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应当在规定的地点、时段使用;③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不得大声喧哗,控制人为噪声;④对钢管、模板、脚手架等构件装卸、搬运、架设等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弃;⑤采用低噪声设备、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对施工作业中的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装置,以此达到降噪效果;⑥施工中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避免由于性能差异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⑦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午休时间(12:00~14:00)进行施工;⑧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图,高噪声设备所在生产车间布置于远离北侧居民区一侧,采取措施后,生产车间与北侧8m处的居民点实际距离约36m;⑨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避免噪声局部声级过高;⑩施工前期在厂界四周修建2.5m高围墙,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区周边较近敏感目标为项目北侧8m处的照壁组居民点、项目西侧11m处的照壁组居民点,通过距离衰减后施工期噪声在距厂界北侧8m处的贡献值为37.58dB(A),与此处背景值54.2dB(A)(此处昼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叠加后噪声预测值为54.29dB(A);通过距离衰减后施工期噪声在距厂界西侧11m处的贡献值为34.81dB(A),与此处背景值58.9dB(A),叠加后噪声预测值为58.92dB(A),较近敏感目标处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建设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⑴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石块、水泥、钢筋、铁丝等杂物,产生量约4.7t,应集中处理,分类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所。⑵生活垃圾施工期工人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数据,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d计,该项目施工期10人,施工期产生垃圾量0.9t,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㈡营运期1.大气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堆场扬尘、装卸投料扬尘、汽车运输粉尘、原料输送及搅拌粉尘、汽车尾气、化粪池及垃圾收集点恶臭气体。⑴堆场扬尘项目砂石、袋装水泥贮存在封闭式钢架棚的原料堆场内。堆场的风力起尘主要因粒经较小的沙粒在风力作用下启动输送,如在无任何防治措施情况下产生量较大,将对下风向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用全封闭式钢棚堆场,并设置喷淋装置定期洒水抑尘,保持砂石料含有一定的水分,生产原料采取少量多次运输的方案,减少生产原料在堆场的堆放时间;水泥采用袋装且覆盖防雨布,堆存过程无粉尘产生。采取以上措施后,原料堆放过程中基本不会产生粉尘。⑵装卸、投料过程扬尘项目水泥用量为1917t/a,砂石用量为11500t/a,则原料装卸、投料产生的粉尘量为1.744t/a。建设单位已采取以下措施以降低粉尘影响:①尽量降低各物料装卸落差,必须于全封闭式原料堆场内进行袋装水泥破袋;②装卸、投料点设置围堰、喷淋洒水装置,采取边洒水边装卸、转运投料的操作模式;③避免大风天气装卸、转运投料,当风速大于5m/s时停止装卸、转运投料作业;④确保在全封闭的原料堆场内进行装卸作业,严禁随处装卸、转运;⑤合理规划生产工艺,缩短各物料装卸、转运距离。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装卸、投料粉尘减少85%,剩余15%(即约0.262t/a)装卸、投料粉尘扩散于车间内部,随空气外溢到车间外。⑶汽车运输扬尘项目运输方式使用汽车运输,车辆运输扬尘是间歇性的,道路扬尘与车辆速度、载重以及道路表面灰尘覆盖量有关,为降低汽车运输扬尘产生量,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厂区道路做硬化处理,对运输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连续喷淋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清洁,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厂区限速行驶,最快不超过5km/h,严禁超高超载,避免大力踩油门,尽量靠怠速滑行,同时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洗,车辆加盖篷布,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地控制汽车运输扬尘,可使扬尘减少约75%,则汽车运输扬尘排放量为0.084t/a。⑷原料输送及搅拌粉尘项目进料口设计在全封闭原料堆场内,采用输送带加料。加料过程中采取封闭作业、洒水降尘,扬尘外溢量很少。项目采用全封闭搅拌机,且搅拌过程加水搅拌,粉尘产生量较小。项目运营期粉尘排放量为0.346t/a,排放速率为0.144kg/h,项目区占地面积2508.10m2,粉尘无组织排放高度按2.5m计,则无组织粉尘所处场地容积约为6270.25m3,项目区场地上空无遮挡,可实现实时通风换气(按60次/h换气计)。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为0.38mg/m3,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中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⑸汽车尾气项目进出车辆较多,会排放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THC,因为车辆在厂内行驶路程短,排放量较小,经大气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不大。⑹恶臭气体项目设有化粪池,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区原有化粪池已采用地埋式设计并加盖密封,且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漏措施,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的临时堆放会产生恶臭气体,生活垃圾临时存放于密闭垃圾桶内。为避免垃圾臭气影响项目区内外人群,垃圾日清日运,派专人进行清扫,定期消毒,加强日常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2.水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10m3/d(3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家肥,不外排。项目场地初期雨水中SS浓度较高,为防止初期雨水对项目周边地表水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对项目区地面做硬化处理、沿厂区四周修筑围墙及雨水沟以防止雨水漫流,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养护用水。项目区初期15分钟最大雨水排放量约为25.92m3,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厂区地势最低点(西北角)修建一座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为30m3)用于收集场地初期雨水以防止初期雨水流至厂外污染周边地表水环境以及缓解项目用水压力。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养护用水。对安龙县海子农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位于安龙县海子农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内东南侧,一级、二级保护区位于项目区西北侧,本项目区与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为1698m,安龙县海子农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属于地下水水源。项目废水均收集后回用,不外排;且为防止项目施工及生产过程中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及生产过程中指派专人负责污废水收集工作,确保污废水不外流,严禁污废水自然下渗污染地下水环境,所在区域地面必须全部做硬化防渗处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安龙县海子农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无影响。3.声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运营期主要噪声来自制砖机、搅拌机、装载机和运输车辆等各种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75-90dB(A)。为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①设备采购选型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各种机电产品选用时,除考虑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外,选型还必须考虑产品具备良好的声学特性(高效低噪),向供货制造设备厂方提出限制噪声要求;②要注意生产设备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③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生产运行时间为昼间8:00~12:00、13:30~17:30,夜间22:00-6:00、昼间12:00~13:30不生产,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④项目生产设备均放置在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隔声效果在5~10dB(A),噪声削减值取5dB(A);⑤加强进出车辆管理,厂区内限速、禁止鸣笛,特别严禁夜间进出车辆鸣笛;⑥厂界四周设置2.5m高围墙,利用墙体阻隔,可使厂界噪声降低5dB(A);⑦合理布局,建设单位将产噪设备设置在距厂界最小距离2m处。将产噪较大的生产设备布置于远离北侧居民点的南侧,实际距离约36m。采取以上降噪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衰减31.2dB(A),则厂界噪声值为58.0dB(A),可使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夜间不生产。距离厂界较近敏感目标为项目北侧8m处的照壁组居民点、项目西侧11m处的照壁组居民点,通过距离衰减后噪声在距厂界北侧8m处的贡献值为39.94dB(A),与此处背景值54.2dB(A),叠加后噪声预测值为54.45dB(A);通过距离衰减后噪声在距厂界西侧11m处的贡献值为37.17dB(A),与此处背景值58.9dB(A),叠加后噪声预测值为58.93dB(A),较近敏感目标处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清理设备残留混凝土和沉渣、废水泥包装袋、废机油。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数据,职工定员4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kg/d(0.6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1.5t/a,可直接收集后送至搅拌机重新作为原料再生产;极少量硬化后的破碎产品经人工敲打破碎后送至搅拌机重新作为原料再生产。搅拌机及砖机模具在停止使用过程中,残留的水泥、砂石料会凝固干涸结成块状,再次使用前由工人铲、敲、刮处理结块水泥混凝土。清理设备残留混凝土收集后送至搅拌机重新作为原料再生产。项目雨水收集池及车轮清洗池产生的沉渣约为0.2t/a,主要成分为砂石,收集后全部送至搅拌机重新作为原料再生产,不外排。项目水泥年用量1917t,按50kg/袋计算,本项目需用水泥38340袋,一个水泥包装袋的重量约为50g,则废水泥包装袋产生量约为1.9t/a,废水泥袋属于可回收废品,集中收集后外售于废品回收站。项目营运期需定期对搅拌机及制砖机等机械进行保养检修,平均一个月保养一次,保养检修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等,产生量约为0.1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标准等相关法规执行。

"XMGK":"项目位于安龙县招堤街道办三岔村,项目占地面积2508.10m2,总建筑面积470m2,厂区内主要分为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办公室、养护及成品堆放区,并配套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不进行开采,砂石原料、水泥由附近砂石料场提供;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生产空心砖5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金额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7.52%。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龙县龙壁水泥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6月22日-2023年06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9-* 传真: 0859-* 通讯地址: 黔 (略) 沙井街财富广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名称:安龙县龙壁水泥砖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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