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属各单位:
《尤溪县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尤溪县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强化“三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逐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略) 、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认真开展“点题整治”回头看工作,健全监管机制,持续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问题。各乡镇要专题研究部署农村集体三资重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一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清产核资工作,要成立和完善由乡镇长任组长的三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因地制宜认真制定整治方案,摸清家底。
1.重点核实村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价值和使用等情况,排查资产清查是否彻底,资产数量是否准确,价值评估是否真实,账目登记是否准确,资产权属是否明晰,资产处置、核销是否合规及时等。
2.重点排查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暗箱操作、私吞私占、收受贿赂和欠租欠债长期不还;现金、银行是否账实相符;白条抵库现象是否依然存在;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固定资产清查核实是否准确;村集体林木、耕地、荒地、水域等资源的底子是否清楚等。
3.重点查看是否建立年度资产清查制度,每年是否组织开展资产清查,清查结果是否向全体成员公示,无异议后及时上报;是否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分类别建立“三资”管理台账,看是否建立资产保管制度,分类确定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管护责任;是否建立资产使用制度,集体资产发包、出租、入股等经营行为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强化合同管理;是否建立资产、项目处置制度,明确处置流程;是否按规定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或招投标,看是否存在涉嫌虚增预算造价和涉嫌虚增项目工程量及资产金额问题;公示时间是否达到法定要求,资产处置及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是否到位、内页材料整理是否齐整、规范,归档是否及时;归档材料逻辑是否错误等。
(二)整治村集体合同不规范问题。对村集体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进行全面摸底清查核实,造册登记,建立台账,指定专人管理。
1.重点核实是否存在未签订合同随意发包、出租等现象,是否存在明显的低价拍卖,人情合同,权利合同,只承包不治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问题;严格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效力、履约方式、价款、签订程序、兑现条件及公开公示等。
2.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显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及对不合法、不合理、不履约、不公开等问题。对未履约的合同,乡镇要组织力量对被拖欠的承包金、租金等依法进行追讨清收。对于一时不能收回的款项,要明确时间节点和债权债务主体,签订还款协议;对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3.重点查看是否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程序,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保障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显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等的合同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等途径,重新发包。
(三)整治非法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结合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现状进行逐项甄别,建立台账,通过“三个一批”坚决整治非法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
1.排查一批。重点排查白条抵库、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和私借、支付方式不合规、审批手续不齐全、资金发放不及时等现象;排查工程结算不规范、手续不齐全、附件资料不完整、工程应招标未招标和违规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2.纠治一批。重点要对近年来我县村集体“三资”资金管理使用易发多发的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经济收入或转移支付等资金的问题;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村集体资金的问题;以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支出名义,虚报套取村集体资金的问题;坐收坐支、大额资金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其他违规管理使用资金等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纠治和核查。
3.查处一批。特别要对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三资”管理使用中损公肥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三资”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对专项整治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6月10日)。各乡镇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内容,因地制宜逐项细化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治任务落细落实落地。实施方案应于6月15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0日至7月31日)。各乡镇要围绕整治内容,对“三资”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全面查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否被侵占等问题,逐村建立问题清单,于7月25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整改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要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专人负责,并对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一月一报送,确保11月底前问题整改彻底。县级对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定期督导,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总结验收,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于12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整治汇总表(附件1)和三项清单(附件2)报送县农业农村局。总结报告应包含本乡镇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并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持续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定期督查调度。建立一月一调度工作制度,对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滞后的乡镇,由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督查室下发工作提示函和督查通报,督促加快进度并推动整改落实。各乡镇要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线索)台账,每个月20日应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双台账”,并将台账报送县纪委监委党风室和驻县林业局纪检组。
(三)完善监督机制。主动公开县、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乡镇核实处理,乡镇接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15日内书面反馈核实处理情况。对专项整治中群众反映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联系人:蔡桂妹,联系电话:0598-*,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2.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制度清单和成果清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属各单位:
《尤溪县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尤溪县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强化“三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逐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略) 、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认真开展“点题整治”回头看工作,健全监管机制,持续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问题。各乡镇要专题研究部署农村集体三资重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一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清产核资工作,要成立和完善由乡镇长任组长的三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因地制宜认真制定整治方案,摸清家底。
1.重点核实村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价值和使用等情况,排查资产清查是否彻底,资产数量是否准确,价值评估是否真实,账目登记是否准确,资产权属是否明晰,资产处置、核销是否合规及时等。
2.重点排查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暗箱操作、私吞私占、收受贿赂和欠租欠债长期不还;现金、银行是否账实相符;白条抵库现象是否依然存在;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固定资产清查核实是否准确;村集体林木、耕地、荒地、水域等资源的底子是否清楚等。
3.重点查看是否建立年度资产清查制度,每年是否组织开展资产清查,清查结果是否向全体成员公示,无异议后及时上报;是否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分类别建立“三资”管理台账,看是否建立资产保管制度,分类确定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管护责任;是否建立资产使用制度,集体资产发包、出租、入股等经营行为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强化合同管理;是否建立资产、项目处置制度,明确处置流程;是否按规定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或招投标,看是否存在涉嫌虚增预算造价和涉嫌虚增项目工程量及资产金额问题;公示时间是否达到法定要求,资产处置及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是否到位、内页材料整理是否齐整、规范,归档是否及时;归档材料逻辑是否错误等。
(二)整治村集体合同不规范问题。对村集体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进行全面摸底清查核实,造册登记,建立台账,指定专人管理。
1.重点核实是否存在未签订合同随意发包、出租等现象,是否存在明显的低价拍卖,人情合同,权利合同,只承包不治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问题;严格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效力、履约方式、价款、签订程序、兑现条件及公开公示等。
2.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显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及对不合法、不合理、不履约、不公开等问题。对未履约的合同,乡镇要组织力量对被拖欠的承包金、租金等依法进行追讨清收。对于一时不能收回的款项,要明确时间节点和债权债务主体,签订还款协议;对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3.重点查看是否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程序,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保障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显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等的合同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等途径,重新发包。
(三)整治非法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结合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现状进行逐项甄别,建立台账,通过“三个一批”坚决整治非法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
1.排查一批。重点排查白条抵库、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和私借、支付方式不合规、审批手续不齐全、资金发放不及时等现象;排查工程结算不规范、手续不齐全、附件资料不完整、工程应招标未招标和违规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2.纠治一批。重点要对近年来我县村集体“三资”资金管理使用易发多发的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经济收入或转移支付等资金的问题;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村集体资金的问题;以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支出名义,虚报套取村集体资金的问题;坐收坐支、大额资金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其他违规管理使用资金等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纠治和核查。
3.查处一批。特别要对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三资”管理使用中损公肥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三资”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对专项整治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6月10日)。各乡镇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内容,因地制宜逐项细化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治任务落细落实落地。实施方案应于6月15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0日至7月31日)。各乡镇要围绕整治内容,对“三资”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全面查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否被侵占等问题,逐村建立问题清单,于7月25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整改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要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专人负责,并对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一月一报送,确保11月底前问题整改彻底。县级对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定期督导,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总结验收,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于12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整治汇总表(附件1)和三项清单(附件2)报送县农业农村局。总结报告应包含本乡镇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并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持续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定期督查调度。建立一月一调度工作制度,对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滞后的乡镇,由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督查室下发工作提示函和督查通报,督促加快进度并推动整改落实。各乡镇要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线索)台账,每个月20日应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双台账”,并将台账报送县纪委监委党风室和驻县林业局纪检组。
(三)完善监督机制。主动公开县、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乡镇核实处理,乡镇接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15日内书面反馈核实处理情况。对专项整治中群众反映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联系人:蔡桂妹,联系电话:0598-*,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2.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制度清单和成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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