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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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尤溪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尤溪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 (略)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2〕24号)要求,不断优化全县政务服务工作,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公平可及, (略) 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尤溪”,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尤溪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2023年底前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编制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取得实效;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尤溪县政务服务一体化审批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域通办”,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显著增强, (略) 同步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高频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免证办”全面推行;集成化办事服务基本覆盖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就近办、智能办”更加好办易办;“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落实,办事环境明显改善;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15分钟便民服务圈”功能进一步凸显;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1)清单化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县审改办牵头,按照上级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原则, (略)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明确本级应承接的事项,并全面梳理本地依法依规自行下放的事项,编制本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政务大厅等渠道公布本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上级驻尤有关单位要对本行业系统、所属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的废改立释、政务服务实施机构职能变化、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向县审改办提出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申请,属于新设、取消、整合、下放、委托的,县审改办完成审核后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并发布;属于公共服务事项要素调整的,县审改办审核后进行调整和发布。县政务服务中心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将事项要素信息 (略) 网上办事大厅,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同步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与“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的衔接。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清单标准化。

  对于 (略) 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事项拆分标准和服务清单要素,按照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标准做好服务指南要素规范工作,事项名称、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等事项要素准确率需达100%。对本地依法依规自行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 (略)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要素,细化政务服务事项拆分标准,并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的调整,同步调整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3.推动落实和制定政务服务标准。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实施、服务评估评价等标准规范,立足实际,制定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标准,切实提高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

  (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1.依法开展审批服务。各职能部门要遵循线上线下审批标准统一原则,严 (略) 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发布的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开展政务服务,不得超清单范围开展行政审批,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标准等。各职能部门要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引导,严格执行“无否决权”“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编制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殊环节清单,明确特殊环节办结时限并向社会公布。

  2.强化审批监管协同。各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以本级业务部门绑定《 (略)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 (略) 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为基数,逐步推动《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之外事项全面进驻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厘清审管边界,健全审管衔接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审管联动,完善监管规则,建立健全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政务服务审批窗口应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和结果同步报送至县政务服务中心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应将事项后台流转情况及日常监管信息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共享。

  3.全面规范中介服务。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乡(镇)要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结合尤溪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及法律法规废改立释等情况,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指导中介服务机构集中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机制,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等问题。

  4.持续规范建设服务场所。政务服务场所应选择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完善的位置,办公面积要满足完善职责功能、配备硬件设施、建设无障碍通道、拓展自助服务等需求。进一步规范服务场所名称,县级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名称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单位简称+业务名称+分中心”,乡(镇)为便民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名称参照县级政务服务分中心标准设置,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并在显著位置悬挂标识牌。根据《 (略)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梳理发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清单、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原则上《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本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场所应于2023年10月30日前整合并入本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因场地无法满足入驻需要的,应上报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场地问题。

  5.规范场所功能布局。合理划分后台审批区、办事等候区、便民服务区、自助服务区等功能区域。按照“便捷高效、规范集中、联动通办”原则,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设置综合咨询导办、帮办代办窗口、“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电子证照调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进门有引导、服务有温度、投诉有去处”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高效服务;自助服务区集中提供“全天候,全时段”24小时自助办事服务。进一步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根据每个乡镇实际情况及业务需求,形成具有实用性的窗口规划。

  6.规范业务办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必须实质性运行,严禁出现“明进暗不进”“两头跑两头办”等体外循环问题。纳入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做好窗口委托、授权工作,不得人为增加审批环节。政务服务窗口要健全“首席代表”制度,确保进驻窗口授权到位,授予“首席代表”即办事项的决策权,承诺办理和上报办理事项的牵头协调和督办权,代表本部门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的会签意见权,实现所有即办件当场办结。在市场主体登记、食品经营、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领域,推行“收件即受理”,充分授权服务窗口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

  7.提升网上办事指引精准度。 (略) 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采用多形式办事指南及操作演示,提供在线导办帮办、智能客服,辅助线上办理,实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各部门持续完善自建办事 (略) 网上办事大厅尤溪县分厅常见问题引导、办事地址导航、语音辅助等便利化、适老化改造, (略) 政务服务平台的同步链接。

  8.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政务服务发展需求,合理配置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同步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全面推广应用“闽政通”“e三明”等服务平台,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持续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推行办事指南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要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不得以“已实现全流程网办”或“业务办件只支持系统填报”为由,拒绝将相关事项入驻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在线下办理时,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电子证照库能获取申请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9.规范开展评估评价。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建立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群众企业反馈的问题。全面贯彻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各部门政务服务热线和自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要加快 (略) 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评价页面开展评价。各部门服务场所要整合、畅通线上线下各类评价渠道,方便办事企业群众自主评价。要建立健全差评投诉处置机制,规范投诉处置工作流程,确保评价数据客观、真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推进“一网办”服务。 (略) 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受理、办理、出件服务端口,提高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环节网络办理能力,全面提升网上可办率,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零跑动”。配合做好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汇聚,在旅游住宿、办事服务、执法检查等领域推行闽政通“亮证扫码”应用,拓展闽政通证照电子码在我县应用范围,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

  2.推行“主题式”服务。推行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的“主题式”服务模式。各部门围绕企业从开设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中关联强、需求高、适合集成化办理的多个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形成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加强行政审批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对“主题式”服务涉及多个部门的材料进行精简、优化、合并,通过综合受理、联合验收等集成服务,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工作落地落实,实现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办理、一窗受理”。

  3.推进“跨域通办”服务。加大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异地代收代办”的宣传推广,提高企业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跨域通办”工作规程,常态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线上办”“邮寄办”“智能办”“代收代办”等方式,强化与“跨域通办” (略) 、市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工作联络机制,不断扩大“跨域通办”覆盖区域和服务领域。积极总结“跨域通办”服务工作推进中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结合我县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围绕“成熟一批、推行一批”原则,推动更多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域通办”,营造“优质高效、惠民便企”的服务环境。

  4.推广“免证办”服务。按照上级要求,加快全县电子 (略) 级汇聚,开展跨区域、跨层级电子证照互认共享,完善异议处理、反馈纠错规则机制,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拓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结婚证、离婚证、不动产权证和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应用领域,通过数据共享、人脸核验等方式取消实体证照材料,推动实现县域内政务服务实体证照免提交。

  5.推动“就近办”服务。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户籍管理、社会服务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受理。逐步推进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替换原单一部门自助终端,并向村(社区)、园区和银行网点等场所延伸,推动更多社保、公积金、医疗、公安、银行等部门业务上线自助服务终端。制作政务服务智能指引地图,融合政务服务场所和自助终端地理位置信息,根据办事需求生成指引线路,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

  6.推行“承诺办”服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可以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免于提交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承诺的,应当立即予以受理。进一步拓展告知承诺制应用领域,制定监管细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容缺受理机制,梳理并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明确容缺事项、必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

  7.推行“个性化”服务。 (略) 政务服务平台,分类梳理惠企政策汇总清单,印制各类惠企政策,实现“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略) 政务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领域,实现个性化精准智慧服务。在设立登记、换证补证、信息变更、延续注销等场景,探索推行智能审批,实现全程不见面、人工零干预、自动审核、秒批秒办。

  8.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引进水电气、公章刻制、公证服务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提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大力推行帮办代办、周六便民、上门服务、预约、延时、邮寄等“早晚弹性办、周末不休息”等多样性服务方式,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点。加强政务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优化便民设施设备配备,开辟办事绿色通道,为特殊人群提供便利化服务。

  (四)加快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政务服务平台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现有政务信息网骨干网络带宽,完善政务信息网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政务信息网数字证书认证系统,优化全县政务信息网功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信息网纵向全覆盖,构建完善分级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政务信息网整体运维服务水平和能力,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广应用夯实基础。

  2.提升政务数据共享能力。 (略) 级部署,梳理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上报共享数据需求清单,加快本级政务服务数据汇聚上传和各部门自建系统数据回流, (略)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系统应用,提升全县电子政务数据信息共享力度。强化共享数据监控管理,明确各部门数据防护责任,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位一体”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商业信息、个人隐私等相关数据信息的保密能力,切实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认识,加强县、乡(镇)、村(社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和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明确工作标准、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深入对照先进经验做法,全面排查梳理短板差距,迅速抓好整改提升,有序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开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工作负主要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统筹好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人员和经费保障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乡(镇)、村(社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各政务服务“三化”责任主体要认真研究制定细化配套措施,抓实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数据共享、日常考核、指导监督、人员培训等工作,加快推进“三集中三到位”“一窗通办”改革,清单化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三)抓实队*建设。强化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配备,加快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窗口工作队*,满足综合窗口服务需求。加强培训管理,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部门派驻人员原则上在政务服务中心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派驻期间实行双重管理,派驻部门负责其编制、职级、待遇等,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其日常管理和服务规范,并对其年度考核等次进行定档。持续强化网上办事大厅尤溪县分厅管理队*建设,强化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平台有关人员力量配备。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纳入宣传重点,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加强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展成效与经验做法的总结和复制推广,大力营造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各部门要用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统筹做好相关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全力提升政务服务“三化”覆盖面、知晓度。

  (五)严肃考核问效。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考评指标,充实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考评细则,提升“三化”指标比重,加大对相应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确保方案各项内容落地见效。

  附件:尤溪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具体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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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尤溪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尤溪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 (略)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2〕24号)要求,不断优化全县政务服务工作,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公平可及, (略) 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尤溪”,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尤溪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2023年底前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编制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取得实效;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尤溪县政务服务一体化审批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域通办”,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显著增强, (略) 同步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高频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免证办”全面推行;集成化办事服务基本覆盖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就近办、智能办”更加好办易办;“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落实,办事环境明显改善;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15分钟便民服务圈”功能进一步凸显;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1)清单化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县审改办牵头,按照上级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原则, (略)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明确本级应承接的事项,并全面梳理本地依法依规自行下放的事项,编制本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政务大厅等渠道公布本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上级驻尤有关单位要对本行业系统、所属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的废改立释、政务服务实施机构职能变化、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向县审改办提出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申请,属于新设、取消、整合、下放、委托的,县审改办完成审核后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并发布;属于公共服务事项要素调整的,县审改办审核后进行调整和发布。县政务服务中心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将事项要素信息 (略) 网上办事大厅,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同步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与“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的衔接。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清单标准化。

  对于 (略) 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事项拆分标准和服务清单要素,按照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标准做好服务指南要素规范工作,事项名称、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等事项要素准确率需达100%。对本地依法依规自行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 (略)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要素,细化政务服务事项拆分标准,并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的调整,同步调整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3.推动落实和制定政务服务标准。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实施、服务评估评价等标准规范,立足实际,制定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标准,切实提高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

  (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1.依法开展审批服务。各职能部门要遵循线上线下审批标准统一原则,严 (略) 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发布的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开展政务服务,不得超清单范围开展行政审批,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标准等。各职能部门要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引导,严格执行“无否决权”“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编制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殊环节清单,明确特殊环节办结时限并向社会公布。

  2.强化审批监管协同。各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以本级业务部门绑定《 (略)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 (略) 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为基数,逐步推动《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之外事项全面进驻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厘清审管边界,健全审管衔接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审管联动,完善监管规则,建立健全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政务服务审批窗口应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和结果同步报送至县政务服务中心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应将事项后台流转情况及日常监管信息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共享。

  3.全面规范中介服务。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乡(镇)要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结合尤溪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及法律法规废改立释等情况,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指导中介服务机构集中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机制,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等问题。

  4.持续规范建设服务场所。政务服务场所应选择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完善的位置,办公面积要满足完善职责功能、配备硬件设施、建设无障碍通道、拓展自助服务等需求。进一步规范服务场所名称,县级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名称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单位简称+业务名称+分中心”,乡(镇)为便民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名称参照县级政务服务分中心标准设置,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并在显著位置悬挂标识牌。根据《 (略)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梳理发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清单、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原则上《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本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场所应于2023年10月30日前整合并入本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因场地无法满足入驻需要的,应上报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场地问题。

  5.规范场所功能布局。合理划分后台审批区、办事等候区、便民服务区、自助服务区等功能区域。按照“便捷高效、规范集中、联动通办”原则,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设置综合咨询导办、帮办代办窗口、“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电子证照调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进门有引导、服务有温度、投诉有去处”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高效服务;自助服务区集中提供“全天候,全时段”24小时自助办事服务。进一步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根据每个乡镇实际情况及业务需求,形成具有实用性的窗口规划。

  6.规范业务办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必须实质性运行,严禁出现“明进暗不进”“两头跑两头办”等体外循环问题。纳入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做好窗口委托、授权工作,不得人为增加审批环节。政务服务窗口要健全“首席代表”制度,确保进驻窗口授权到位,授予“首席代表”即办事项的决策权,承诺办理和上报办理事项的牵头协调和督办权,代表本部门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的会签意见权,实现所有即办件当场办结。在市场主体登记、食品经营、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领域,推行“收件即受理”,充分授权服务窗口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

  7.提升网上办事指引精准度。 (略) 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采用多形式办事指南及操作演示,提供在线导办帮办、智能客服,辅助线上办理,实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各部门持续完善自建办事 (略) 网上办事大厅尤溪县分厅常见问题引导、办事地址导航、语音辅助等便利化、适老化改造, (略) 政务服务平台的同步链接。

  8.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政务服务发展需求,合理配置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同步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全面推广应用“闽政通”“e三明”等服务平台,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持续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推行办事指南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要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不得以“已实现全流程网办”或“业务办件只支持系统填报”为由,拒绝将相关事项入驻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在线下办理时,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电子证照库能获取申请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9.规范开展评估评价。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建立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群众企业反馈的问题。全面贯彻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各部门政务服务热线和自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要加快 (略) 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评价页面开展评价。各部门服务场所要整合、畅通线上线下各类评价渠道,方便办事企业群众自主评价。要建立健全差评投诉处置机制,规范投诉处置工作流程,确保评价数据客观、真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推进“一网办”服务。 (略) 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受理、办理、出件服务端口,提高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环节网络办理能力,全面提升网上可办率,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零跑动”。配合做好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汇聚,在旅游住宿、办事服务、执法检查等领域推行闽政通“亮证扫码”应用,拓展闽政通证照电子码在我县应用范围,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

  2.推行“主题式”服务。推行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的“主题式”服务模式。各部门围绕企业从开设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中关联强、需求高、适合集成化办理的多个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形成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加强行政审批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对“主题式”服务涉及多个部门的材料进行精简、优化、合并,通过综合受理、联合验收等集成服务,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工作落地落实,实现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办理、一窗受理”。

  3.推进“跨域通办”服务。加大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异地代收代办”的宣传推广,提高企业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跨域通办”工作规程,常态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线上办”“邮寄办”“智能办”“代收代办”等方式,强化与“跨域通办” (略) 、市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工作联络机制,不断扩大“跨域通办”覆盖区域和服务领域。积极总结“跨域通办”服务工作推进中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结合我县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围绕“成熟一批、推行一批”原则,推动更多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域通办”,营造“优质高效、惠民便企”的服务环境。

  4.推广“免证办”服务。按照上级要求,加快全县电子 (略) 级汇聚,开展跨区域、跨层级电子证照互认共享,完善异议处理、反馈纠错规则机制,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拓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结婚证、离婚证、不动产权证和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应用领域,通过数据共享、人脸核验等方式取消实体证照材料,推动实现县域内政务服务实体证照免提交。

  5.推动“就近办”服务。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户籍管理、社会服务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受理。逐步推进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替换原单一部门自助终端,并向村(社区)、园区和银行网点等场所延伸,推动更多社保、公积金、医疗、公安、银行等部门业务上线自助服务终端。制作政务服务智能指引地图,融合政务服务场所和自助终端地理位置信息,根据办事需求生成指引线路,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

  6.推行“承诺办”服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可以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免于提交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承诺的,应当立即予以受理。进一步拓展告知承诺制应用领域,制定监管细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容缺受理机制,梳理并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明确容缺事项、必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

  7.推行“个性化”服务。 (略) 政务服务平台,分类梳理惠企政策汇总清单,印制各类惠企政策,实现“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略) 政务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领域,实现个性化精准智慧服务。在设立登记、换证补证、信息变更、延续注销等场景,探索推行智能审批,实现全程不见面、人工零干预、自动审核、秒批秒办。

  8.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引进水电气、公章刻制、公证服务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提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大力推行帮办代办、周六便民、上门服务、预约、延时、邮寄等“早晚弹性办、周末不休息”等多样性服务方式,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点。加强政务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优化便民设施设备配备,开辟办事绿色通道,为特殊人群提供便利化服务。

  (四)加快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政务服务平台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现有政务信息网骨干网络带宽,完善政务信息网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政务信息网数字证书认证系统,优化全县政务信息网功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信息网纵向全覆盖,构建完善分级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政务信息网整体运维服务水平和能力,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广应用夯实基础。

  2.提升政务数据共享能力。 (略) 级部署,梳理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上报共享数据需求清单,加快本级政务服务数据汇聚上传和各部门自建系统数据回流, (略)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系统应用,提升全县电子政务数据信息共享力度。强化共享数据监控管理,明确各部门数据防护责任,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位一体”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商业信息、个人隐私等相关数据信息的保密能力,切实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认识,加强县、乡(镇)、村(社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和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明确工作标准、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深入对照先进经验做法,全面排查梳理短板差距,迅速抓好整改提升,有序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开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工作负主要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统筹好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人员和经费保障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乡(镇)、村(社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各政务服务“三化”责任主体要认真研究制定细化配套措施,抓实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数据共享、日常考核、指导监督、人员培训等工作,加快推进“三集中三到位”“一窗通办”改革,清单化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三)抓实队*建设。强化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配备,加快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窗口工作队*,满足综合窗口服务需求。加强培训管理,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部门派驻人员原则上在政务服务中心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派驻期间实行双重管理,派驻部门负责其编制、职级、待遇等,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其日常管理和服务规范,并对其年度考核等次进行定档。持续强化网上办事大厅尤溪县分厅管理队*建设,强化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平台有关人员力量配备。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纳入宣传重点,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加强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展成效与经验做法的总结和复制推广,大力营造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各部门要用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统筹做好相关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全力提升政务服务“三化”覆盖面、知晓度。

  (五)严肃考核问效。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考评指标,充实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考评细则,提升“三化”指标比重,加大对相应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确保方案各项内容落地见效。

  附件:尤溪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具体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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